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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猪肉
    在四月末,暮春时节,筹划许久的无人区,终于开机。
    拍个戏磨磨唧唧的宁皓,终于麻利了一次。
    由不得他不麻利,鄯善这个宁静的西部小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有武警巡逻了。
    西边局势有点紧张——管胡一早就提醒过他,可宁皓没当回事。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紧张”二字是什么意思。
    原本花大力气,找好的拍摄地点不能用了。
    据宁皓描述,那是一段干涸的河床,将一座比火星地表,还要震撼的大峡谷,分成了两段。
    想到那里去,需要路过一个军区,而那里已经戒严了。
    有人建议他去陕甘宁拍吧,宁皓却觉得西疆的质感,不可替代。
    最终,他们在大戈壁上,确定了一个休息站,将那里改造成了夜巴黎。
    宁皓的每部电影里,都会有一个地方叫夜巴黎,那里有歌、有舞,还有女人。
    在一个下午,剧组提前布置好夜巴黎,准备开拍。
    在剧组里,专门负责演员出镜的工作人员,叫做演员副导。
    这个职位非常牛,在开机前,可以夜夜做新郎,可在开机后,立马就会变成三孙子。
    《无人区》的演员副导,叫做黄子正,很年轻,是个白白胖胖的家伙,脾气很好。
    如果不是估计到他的威严,周瑾很想戳戳他的肚子。
    “我缩,周哥,您还在这趴窝呢,那边正等着您呢。”
    这厮一口的津门普通话,看见周瑾还待在化妆室里,不动弹,赶紧过来催他。
    周瑾照着镜子,慢悠悠地道:“急什么呀,这不是还没拍吗,哎,你看看我这发型怎么样,要不再改改?”
    黄子正急道:“您这发型简直太完美了,特别配您的气质,赶紧的过来吧。”
    “那好,咱们走着。”周瑾摸摸自己的大秃头,跟着黄子正去片场了。
    宁皓拍起戏来特疯狂,跟打了鸡血似的,一天可以连续拍上24小时。
    周瑾他们这些演员,就得随时随地补充体力,不然根本跟不上。
    “洒家的大刀呢?”来到片场,周瑾问黄子正。
    开机之后,演员副导就跟个贴身老妈子似的,演员出了什么问题,都能找他。
    好在无人区剧组,拢共用到的演员,还不到两只手。
    “得,我的爷,我这就去给您拿去啊。”黄子正小跑着,去找道具师了。
    这边刚把杀猪刀递给周瑾呢,女主角于男跟着喊:“小黄,你来看看我这个丝袜,太紧绷了。”
    说着伸出条黑丝长腿来。
    于男的腿并不算细,相反还有点粗,肉乎乎的,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
    换句话说,这姑娘不算太漂亮,但是很性感。
    黄子正初出茅庐,菜鸟一个,遇到这种情况,尴尬道:“我缩姐姐,您就别调我了,成嘛,我介就给您找服装师去。”
    剧组里就两个女演员,还都是大姐级别的,搞得一众男人没脾气。
    杨兴铭拿着杀猪刀,在案板上划拉着猪肉,周瑾蹲在地上,一下下地剁着猪肉的。
    他们都不是那种一秒入戏的演员,在开拍前,都得在片场先找下感觉。
    过了一会,宁皓带着摄影师,设计好镜头,看到几个演员都准备好了,就躲到监视器后面,喊道:“各就位,开拍!”
    只见一辆红色的小轿车开了过来,车上的前玻璃被砸个稀碎,徐争饰演的潘肖,一头乌黑的秀发,坐在驾驶座上。
    周瑾头都不抬,继续拿着杀猪刀,剁着猪肉,杨兴铭则站在他旁边,静静地看着这辆红色的小轿车。
    “砰,砰,砰……”周瑾剁肉的声音,一下下地传来。
    不得不承认,镜头传达的信息量,丝毫不比台词少。
    这副场景,两人谁都没有说话,甚至连多余的动作都没有,可是他们对那辆小轿车的态度,实在再明显不过。
    你个瓜怂,就是我砧板上的肉。
    甭管你是哪路神仙,进来了,都得挨宰。
    “好,再来一条。”宁皓指挥着。
    一部电影只有两个小时,可是拍摄的时间,要远大于电视剧,因为这些个导演,会一遍遍地要求重来。
    不是你演的不好,人家就是想再来一遍,美名其曰:再保一条。
    很快,第二条也过了,镜头向加油站深处推进。
    徐争将红色小轿车开到屋子前,从车里下来,打量着夜巴黎,显得有点惊慌失措。
    因为轿车里藏着他的大秘密——他刚刚撞死了一个人。
    无人区其实是个挺扯淡的故事,有一年,宁皓跑到西疆来旅游,看见有鹰在天上飞。
    招待他的老乡顺嘴提了一句:训练好的鹰,过了境,能卖一百多万呢。
    宁皓就记在了心里,并把猎鹰当做了无人区的开头。
    多布杰演的黑老大,和黄博演的悍匪,猎到了一只鹰,却被警察抓到,于是多布杰开车撞死了警察。
    为了摆脱杀人的罪名,多布杰花大价钱,请来了律师徐争。
    徐争成功地扭曲了事实,救出了多布杰,而这辆小轿车就是律师费的尾款。
    可是徐争这个嚣张的律师,并不知道,那只鹰就藏在轿车里。
    多布杰为了拿回鹰,派了悍匪黄博在路上拦截。
    然而这个凶悍的土匪,还没来得及表演,就被徐争一脚油门撞“死”。
    自以为杀了人的徐争,惊慌地把车开进加油站,他想买点汽油,将车连人一起烧掉。
    “师傅,加油。”他对杨兴铭道。
    “光加油?车撞成这个怂样子了,也不修?”
    “不修了,谢谢,多少钱?”
    “一千五。”
    “多少?”徐争以为自己听错了。
    杨兴铭耷拉着眼皮,“一千五。”
    “可是我就加个油啊,你这不是卖高价油吗?”
    杨兴铭拎着刀,直接走开,一副爱加不加的样子。
    “下面还有一个加油站,你再走四百多公里就到啦。”
    在这五百公里无人区内,只有这一家加油站,你还能到哪去呢?
    徐争还想争辩下,跟上去道:“你这不是成心敲诈勒索吗?”
    杨兴铭转过头来,拿刀跟他比划了两下,“谁敲诈了?这话你不要乱说,我们这是捆绑经营,你知道不知道啊?”
    在这一场戏,周瑾演的傻逼儿子,就是个背景板,在他们两人的后面,收拾着猪肉。
    镜头离他很远,根本看不清表情和动作,按说他只要拿着杀猪刀,比划几下就行了。
    可是周瑾好歹也在屠宰场,练了好几天,一手的刀工,不能浪费了。
    于是他细细地,将猪肉剁成小块小块的,晚上还要指望这个加餐呢。
    他在那边,忙活得正起劲,都快忘了自己还在镜头里。
    却不知道自己整个人,都已经融合在无人区的背景里了,镜头里,画面异常和谐。
    宁皓微微点头,为徐争,为杨兴铭,也为周瑾。
    这种波澜不惊的文戏,其实非常考验功底,因为真实的信息,都隐于对白之外,藏于画面之中。
    周瑾收拾猪肉的场景,恰恰反映了,徐争和杨兴铭两人的关系:
    一个是肉,一个在收拾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