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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升级
    “马周谢过鄠县男赏识,不过既然有言在先,周自当遵从,且周素来敬仰郎君,若蒙不弃,便是真个拜郎君为师,那才是周的造化!”
    说是敬仰,这倒不是拍马屁,马周也是个爱作诗的,后世还有他的作品流传呢,至于拜师那就属于打蛇随棍上了。
    “唉!越说越离谱了!我自个还是个半吊子呢,你拜我为师能学啥?”
    只是先生的名头,林尘都觉着不配了,更遑论师徒了,这关系都赶上父子了,甩干爹什么的十万八千里,林尘还是阅历不深,实在过不去心中的坎。
    “学做诗,算学都可,周不挑的!”
    你也是穿越来的吧,还不挑的,都整上段子了,不过说起算学,他还真能教上一教,这算是他独有的传承了。
    此时一想,这门学问他还真想传下去,学堂里的孩子肯定是要教的,可他们不一定能学的深,眼前的马周倒是个好人选。
    将来自己肯定是要点亮大唐科技树的,没有顶尖的数学人才,单靠他自己,估计累死也扑腾不出什么来,这样想着,便开口道:
    “这样吧,拜师就算了,算学一道我确实有另辟蹊径,比之当今算法,简便许多,你真想学,传你就是,你若是能发扬光大,那就最好不过。”
    事情便就这么定下了,林尘得了个便宜徒弟,还是潜力无穷的徒弟,自然高兴,索性连今日来的学子,饭食都管了。
    如今男爵府的厨子可不少,乌压压二三十,都是各家派来学做菜的,林尘按照菜系每日各教一道,其余时间自行练习。
    所以现在每天都有大量美食被制作出来,之前都是送工地上给庄户人家了,今儿个倒是便宜这些学子们了。
    至于招聘情况,只有两人愿意留此教学,都是家里条件不好的,倒是最后止步第三题的老者,态度有些不明,非要见过林尘才决定去留。
    说是老者,实际上也就四十许,只是古人长得比较着急而已。
    能做对两题也算是高级人才了,见一见倒也不妨,谁让林氏集团正缺人才呢?
    “老夫刘仝见过鄠县男!”
    经过一番攀谈,原来这刘仝所在刘家,一直以来便是算学世家,只可惜这时代算学不显,所以刘家也只是个小家族。
    之所以想见林尘,也只是见林尘出题新颖,多贴近实际,与诸多算学书籍大不相同,是以想探探究竟。
    在林尘展示了一些运算法则后,刘仝心悦诚服,在林尘道明愿意倾囊相授后,更是激动的表示他这一支族人,愿意依附男爵府,为其添砖加瓦。
    至于其他族人,则要看其自己的意愿。
    这倒是意外之喜,一个以算学传家的家族,学起数学来,自然是更为快速,而且随着生意越来越大,他也需要一个会计团队,来管理监督,为他服务。
    刘仝这些人正好胜任。
    作为林尘的学生,马周自然是有为林尘分忧的义务的,新学堂的山长就交给他了,有点事做,总比在常何家寄人篱下的好。
    先生到位,学堂也完工了,林尘不仅没有轻松反而更忙了,不是教厨子做菜,就是教马周等人算学。
    虽然都有基础,可还是要从头教起,每回整理教案就是一件很让人烦心的事。
    好在也不是没有好事,第一件刘氏一族,举族依附了林尘,男爵府总算有了些底蕴,不至于干什么都无人可用。
    第二件,农场升级了,这次升级的变化还是很大的,首先解锁新物种,玉米。
    终于给它开出来了,这东西产量高可做主粮,又不挑地,在这个年代简直就是神级作物。
    还不止这样,升到十级,如意农场终于又迎来了一次更新,开牧场了!
    就在房屋的右手边,多了一圈篱笆围起来的鸡舍,商城里也多了鸡苗的选项,一千文一只,贵到姥姥家了!
    还好是在农场里,要是在外面,估计这个物种得要么成灾要么绝种!
    一级的牧场鸡舍只能养五只小鸡,饲料可以吃农场的产物,稻谷麦子玉米都行,三十六小时后可产蛋,比一级农场时间多了太多。
    看来以后,农场肉食也不缺了,能养鸡自然以后也能养鸭,养猪、牛、羊。
    另外还有个惊喜就是,因为升到十级,系统送了一份礼物,是一只中华田园犬,毛色黝黑,四肢脚丫子还有眉毛却是白色。
    林尘一看就知道是好狗,前世住山上的时候,可是家家都养狗的,主要是看门用,见得多了,也懂一些相狗的诀窍。
    老人们都总结出口诀了,林尘现在都还记得:
    “黄狗面白拿金换,四蹄踏雪瑞临门,石盖鼻、冲天尾,花舌张开嘴!”
    啥意思呢?
    这说的是四种狗。
    第一种黄毛白脸,这样的狗,各方面能力都很强是狗中翘楚。
    第二种四蹄踏雪,说的就是林尘的这只这种的,这样的狗旺家是祥瑞,而且忠心护主。
    第三种鼻子特别灵敏,而且胆子很大,天不怕地不怕的,当然也很忠心。
    第四种意思是嘴巴张开,舌头是花的,这种狗身体素质特别好,而且不容易生病,好养活。
    其实还有一种,那就是前胸特别宽广的,这种狗力气很大,肺活量也大,擅长奔跑打斗。
    林尘这只狗也正好符合这一条,五条相狗口诀,中了三条,这狗肯定不差了。
    看狗的大小也就两三个月的样子,还是条小狗,林尘看着欢喜,直接就召了出来,小家伙欢快的在林尘脚边跑来跑去。
    时不时用嘴衔一衔林尘的衣摆,又飞快抛开,再不就是在林尘两脚间来回穿插,或者用头蹭一蹭林尘脚腕,欢快的不得了。
    林尘干脆给它取了个欢欢的名字,朗朗上口又简约大方,比旺财什么的好多了。
    反正放回农场也没啥用,又没人偷菜,干脆直接就带在身边,府里几个丫头,对于这新出现的小家伙也是稀罕的不得了,不时投食,给小家伙都吃胖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