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远现在很出名,谁都知道眼前这个千户那简直就是集朝廷的万般宠爱于一身,于是很多人都想着办法来巴结赵远,赵远对于他们的心思那也是一清二楚,所以也想着办法来推脱。
但是时候是没办法推脱的,比如说今天这张请柬,天津城防守备孙子满月。邀请了一些人前往,赵远便是其中之一。
任何部队都不可能独立,也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实际上赵远这边锦衣卫也好,东厂也好,人手实在有限,所以一旦出现什么事情,就必须请求城防军的援助,因此赵远这个面子必须得给。
城防守备将军姓吴,十月二十,大宴宾客,摆三天三夜的流水宴,一共一百六十桌,还请了方圆四百里最出名的四个戏班子,分别在四个方向同时开唱。
由于人太多,安全自然也就成了问题,但是在钱面前任何问题都不是问题,天衙门的衙役们便成为了维持治安的最得力的帮手,代价就是一天一两银子,提供一日三餐。为何不用城防军,那是他不想被人说成滥用职权。
当衙役的俸禄并不高,一两银子一天也是难得的高价钱,更何况吴将军也不吝啬,一日三餐完全和外面的流水宴一样的标准。
曲恒就是衙役之一,他今年二十岁,此刻他正一人守在后门,宾客一般都走前门,后门都是下人进出的地方,原本说不需要人来把守,不过曲恒这一组正好单起一个,于是干脆就去了后门。
当然,曲恒也并不是一个人,除了他之外,还有一条狗,起初狗还带着一丝敌意,但曲恒给了它两块肉骨头之后,这狗很快就转变了态度,或许因为天热的原因,很快就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进进出出的下人它甚至都懒得看一样。
曲恒觉得它是条很聪明的狗,它应该已经知道自己的职业和它一样,就是看住这个大门,现在有人看着,它也就偷懒起来。
心里不由一阵失笑,衙役也是差人,有时候和狗却是一样,比如现在,想起来自己连狗都不如,至少它可以趴在地上睡觉,自己却不能。
可对于自己的工作,曲恒心里还是比较满意的,至少自己逃离了那个表面看上去祥和,对自己而言却就如地狱一般的道馆,逃离了那个一天喝三次酒,一天就要醉三次的牛鼻子老道,喝醉之后就假借教自己武功作为理由走自己一顿或者让自己背着谁石头漫山遍野的跑,唯一说值得自己留恋的也就是自己大师兄,那个滴酒不沾老实人,一天到晚仿佛有做不完的事情。
想到这里,曲恒的心情顿时好了很多,甚至还有些得意,特别是自己逃走的时候顺便把牛鼻子老道的酒全部换成了水,还偷走了他异常珍惜的一把剑,一想到他大口喝酒却喝到水,看到剑丢了之后跳起来骂人的样子就很开心。
人一开心,时间自然也就过得很快。
后门本来也就没什么客人来,太阳照在人的身上让人有些懒洋洋的感觉,曲恒不由的打一个哈欠,看着一旁趴着的狗,突然也打算学狗一样,反正没人会从后门来,自己也就打个盹。
不过事情仿佛总是能让人意外,眼睛还没来得及闭上,后门还来人的,来的也不是什么送菜的菜农,也不是送柴的樵夫,而是一个女子。
或者说,一个很漂亮的女子,天津本来就是美女如云的地方,虽说才来没几个月,但曲恒也见识了不少。
可眼前的女子让曲恒不由的多看了几眼.
女子眼睛一瞪,道:“看什么看?再看挖掉你的眼睛。”
“好吧。”
曲恒心道,闭上了眼睛。
“你怎么不看我?嫌本姑娘长得不漂亮吗?”
女子在此有些生气道,很显然,对于自己的容貌她还是比较的自信的。
曲恒有些无奈的睁开眼睛,道:“小姐,我到底是看你还是不看你?看了你要挖我的眼,不看我又觉得可惜。”
女子有些奇道:“什么可惜?”、
曲恒幽幽的叹口气,道:“你可不知道,我这双眼的很刁,刁到什么程度,只会看美女,特别是那种很美很美的美女,我一般都会多看几眼。”
说话的时候,曲恒并没有移开自己的目光。
曲恒这也算事大胆的调戏了,女子一愣之后俏脸一红,旋即又板起脸来,道:“再乱说我就割了你的舌头,让开,我要进去!”
此刻曲恒可并没有挡着她,见她如此说,还是朝旁边微微让了让。
女子却并没有进去,奇怪道:“你都不问我为什么要进去?”
曲恒道“我为什么要问?”
女子振振有词道:“你可是这里的守卫,一个陌生人进去难道都不需要问问为什么?”
守卫?
曲恒心里苦笑了一下,道:“那好吧,请问你进去干什么?今天是吴将军孙子满月,姑娘可是进去祝贺?”
女子摇头道:“不是,我进去杀人?”
杀人?
这下轮到曲恒愣了,疑惑道:“请问你要进去杀谁?”
女子道:“杀吴大有!”
一听到这个名字,曲恒笑了,吴大有也就是吴将军,今天早上自己一行人也去拜见过他,在他身边站着的那群人中至少有五个都是顶尖的高手,吴将军并不差钱,当然开得起价钱,江湖中顶尖高手也并不是一个个都是有钱人,他们也需要钱来过日子,给人当保镖也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人,即便在他睡觉的时候,房间周围应该都是密密麻麻安排了保护的人,对于吴大爷这种有钱人,他们并不在乎花多少银子来请人保护自己,而在乎请到什么级别的人能保护自己。
要杀他的人绝对不少,至少目前他还活着,证明前来杀他的人也都失败了,失败的下场大多数都是一个结果,就是丢掉自己的小命。
眼前这个小姑娘看上去好像并不是什么高手,所以她说她要杀吴将军,曲恒忍不住笑了笑。
见曲恒笑了,女子狠狠的一顿脚,道:“哼,你不相信是吧,我一定会杀了他。”
说罢,气呼呼的转身就走。
曲恒狠狠的盯着她窈窕的背影看了几眼,心里不由的有些惋惜,人长得够漂亮,就是脑袋笨了点。
下午的后院除了发生了如此的小插曲之外,也就在没其他的事,实际上并没有客人会从后门进来,除了那些下人和送货的人,看着穿着一身官差衣服的曲恒他们惊讶片刻然后就是带着几分畏惧般的打着招呼,旋即匆匆忙忙的进进出出。
面对他们的打招呼,曲恒也就点点头,心里其实清楚,在他们的眼里自己估计也就是和门口趴着的那条狗一样,就因为穿了这身衣服,所以才畏惧,这条狗就因为守的是吴将军家的大门,所以才没人敢动。
“自己酒和狗一样。”
曲恒心里自嘲道,突然有些想不久前的那个女子,虽说看上去有些刁蛮,至少还有人能和自己说上几句话。
时间也就这样耗着,终于到了换班的时候,曲恒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打算去汇合其他换班的人一起吃饭,反正是流水宴,此刻已经华灯初上,院子里面已经摆满了桌子,挤满了宾客,在院子门口已经摆上了不少的烟花,就等寿星出来,然后一一点燃。
烟花这时候可是一个稀罕的玩儿,除了院内的宾客之外,院子外面同样也挤满了人,没那个闲钱送礼,至少看烟花不需要给钱于是原本他孙子满月,顿时搞得好像过节一样。
烟花早早就摆了出来,可要看烟花还得等到天黑,里面的人继续吃着喝着,没钱的人继续也只有干等着,吃饱喝足了的曲恒也借着维持秩序的名义占了一个好位置,毕竟当初自己生活的地方可是看不到烟花的,即便是过年也平时没什么区别。
终于,天色暗了下来,也是应该请出寿星公点燃花,可吴将军的房间却是大门紧闭,他身边还有一个被称为君子剑的人,而吴将军的儿媳妇便是君子剑的女儿,这次满月的自然也就是他的外孙,两人也是亲家关系,两人要单独说说话,叙叙旧,在平常不过。
可是两人在里面似乎谈了很久,足足已经一个多时辰,直到下人前来通知他应该点燃烟火的时候,房门依然紧闭。
“老爷,时辰道了,知府大人和其他贵客都在恭候老爷。”
仆人将这句话说了三遍,可屋内依旧任何的动静,周围的守卫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其中一人上前,单手放在门上,轻喝一声,只听见咔嚓一声,门栓已经被震断,门扇却连一丝破纹都没有。
震断了门栓之后,众人推门而入,然后里面的情景让他们顿时大吃一惊:原本应该交谈的两人此刻依旧保持相对而坐的样子,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两人已经死了。
君子剑的剑随时不离身,而且出剑的速度也是江湖数一数二,可是此刻他的剑却仅仅拔出了一截。
而吴将军却依旧保持坐姿,似乎连一根手指头都没动过。
整个屋内依旧布置得干净整洁,花盆里面的花开得正艳,连一片花瓣也没落下,完全看不到丝毫搏斗的痕迹。
这更是让一些人惊讶的地方,他身边最强的五个人心里都清楚,吴将军表面上看上是个文质彬彬的人,实际上身手并不差,至少这五人没有绝对的把握能一招将他杀死。、
更何况,吴将军身边还有一个君子剑。
众人背上不由的冷汗淋漓。
这些人之中也有赵远和商潜菲,虽然答应前来,不过两人可不想高调行事,因此混在人群之中,吴将军前来打招呼的时候也就简单的寒暄了几句。
原本吴将军还想和赵远多套点近乎,可是宾客实在太多,他根本没就机会多说几句,于是把赵远夫妻安排在贵宾席的之后便去匆匆忙忙招待其他客人。
一看到吴将军胸口的掌印,赵远低声问道:“谁杀的?”
商潜菲道:“销魂掌!但是奇怪的是,五杀掌十多年前就已经绝迹江湖,为什么突然出现?而且,看掌印的大小还是女子所为。”
吴将军和君子剑徐飞的死自然是没办法瞒住的,而做衙门的人,曲恒等人立刻也赶到了现场,正如其他人看到的一样,整个房间没任何痕迹表明整个发生过搏斗。
两人在外表也看不出来任何的伤痕,可当衙门的仵作把两人上衣解开的时候,在两人心脏的位置,赫然有两个深陷下去的掌印,掌印鲜红如血,边缘却又漆黑如墨,深入肌肤下约有一寸,而看掌印的大小,分明出自女子之手。
“销魂掌!”
人群中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惊声道,他也认出这掌印的来历。。
此话一出,其他人顿时背后有些凉飕飕的感觉。
“天涯无路,地狱有门,倾城一笑,黯然销魂!”
围观的人中不少也是江湖中人,闻言顿时有人惊讶道:“难道是十年前震惊江湖的女魔头?”
“从来没她有过传人,销魂掌又是她独门绝技,除了她,还有谁?”
“这女魔头一出,江湖上岂不是又要掀起一阵血雨腥风?”
“可她和吴将军,还有君子剑有什么冤仇?为何要下如此毒手?”
……
周围的人七嘴八舌的议论,曲恒听在耳朵里面,脸色却是一脸的凝重,脑子里面不由的想起了下午的那个小姑娘,难道吴将军和君子剑真是被她所杀?又为何要冒用销魂掌?
在这些人讨论时候,赵远和对商潜菲道:“走吧!”
商潜菲惊讶道:“难道你打算调查一下?”
赵远道:“调查是衙门和朝廷的事情,可不是我的事情,也就不多管闲事了,再说了,我现在可没那个空!”
实际上,江湖上的恩怨赵远现在看得很淡,杀或者被杀,这就是江湖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