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本不是笑容,而是面具。一张面具戴久了,也就取不下来了。
这人笔直走到一张桌子面前,对着个孔武有力的中年男人微笑抱拳,彬彬有礼道:“李将军别来无恙?”
九公子已经恢复了活力,尽职尽责道:“这人叫杜桐轩,是京城最大的两个地头蛇之一,他面前的那个李燕北,就是另一个地头蛇。他们俩从来都恨不得对方去死,春华楼是李燕北的地盘,以杜桐轩的小心谨慎,竟然敢进来这里……”他脸上露出笑容来,明显一副看好戏的神色。
白弦随着众人的视线,却瞧见一个熟人,是陆小凤。
作者有话要说:年糕对宫九森森的爱就体现在这里!看,他和阿弦独处了三章啊!以我这种写文必短小一卷14章的废柴属性……
PS:我还是用古龙的架空银两观吧,跪地
PPS:本来昨天一问那个问题年糕已经做好了加更的准备的,没想到天!不!亡!我,扣除3个零分评没有到30个好感动泪汪汪QAQ。对了,第二卷阿九的戏份不多,他只在头尾出来哦。
PPPS:作者在非晚上8:00的时间段如果更新那是捉虫!不是伪更!~~o(&_&)o ~~你们一群不帮我捉虫的懒虫,这章我漏了一个“是”字,还把最后两个春华楼打成了春花楼……嘤嘤嘤嘤
☆、天外飞仙
近半年不见,陆小凤还是那般活蹦乱跳。
↑喂,阿弦你摸着良心说,你到底把陆小凤当成了什么?
小凤凰如今正和李燕北坐在一处,显然这四九城最大的地头蛇之一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了。若是七童以后和小鸡在一起了,只怕会很无奈吧?这样多的朋友也就意味着数不尽的麻烦,何况陆小凤对朋友简直是掏心掏肺,一直如此的话,爱人的位置又要摆在哪里?
宫九注意到白弦的视线,有些意外道:“阿弦认识陆大侠?”此时,杜桐轩已叫破了陆小凤的身份。
蓝衣少年笑起来,清淡而隽永:“嗯,他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朋友。”
——平心而论,很少有人会不喜欢财神爷的。
圣子大人刚刚来到外面不久,陆小凤就给他带来了金鹏王朝数不尽的金银珍宝,让他一举成为寨子里有史以来贡献最大的圣子,就是立即升任大长老也未尝不可。在他四处游玩+整理统计金鹏王朝财产的这段时间,听说陆小凤又被卷进了绣花大盗的案子,也是有不少油水可捞的大案,只可惜他那时分身乏术,没有能及时吃下那一笔。
经过这两件事后,陆小凤在白弦心中的形象早已牢不可破,变成了这个样子:陆小凤=招财猫。
因此,白弦如今瞧陆小凤真是怎么瞧怎么惹人喜爱,怎么瞧怎么魅力四射,瞧得整张脸都发出光来。
宫九有些吃味道:“很喜欢?”对自己不屑一顾的人,却对他人温情脉脉,九公子觉得嘴里有些酸味。
白弦双手合十抵着下巴,幸福地微笑道:“你不觉得他很可爱吗?”他已经有了这次赌约会赢的预感。
九公子盯着陆小凤那标志的四条眉毛,不知想到了什么,冷峻的神色渐渐和缓下来,语声低沉道:“的确很可爱。”
陆小凤当然不知道白弦正在给他拉仇恨了,他还在奇怪为什么杜桐轩要特意赶来加赌注。在每个人都看好叶孤城的时候,李燕北赌西门吹雪赢,是因为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他相信西门吹雪;而在叶孤城负伤的消息传来的时候,赌叶孤城赢的杜桐轩千方百计欲至李燕北于死地,今天早上他们就已经挡下了两拨杀手,此时此刻杜桐轩为何又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所有人都有这个疑问,而这个疑问也很快得到了解答。
风从窗外吹过,大家忽然嗅到了一阵奇异的花香,然后就看见六个乌发垂肩、白衣如雪的少女,提着满篮菊花,从楼下一路洒上来,将这鲜艳的菊花,在楼梯上铺成了一
条花毡。
一个人踩着鲜花,慢慢地走了上来。
他的脸很白,既不是苍白,也不是惨白,而是一种白玉般晶莹泽润的颜色。他的眼睛并不是漆黑的,但却亮得可怕,就像是两颗寒星。他漆黑的头发上,戴着顶檀香木座的珠冠,身上的衣服也洁白如雪。
他走得很慢,走上来的时候,就像是君王走入了他的宫廷,又像是天上的飞仙,降临人间。
白弦不认得这个人,也没有见过这个人,但一刹那间,每个在场的人都已猜到他是谁!白云城主叶孤城不但没有死,而且全身仿佛都发出一种炫目的光彩,根本不像是一个身上带伤的人。蓝衣少年隐在桌下的手业已紧握成拳。
宫九的眼中已放出光来,每一个人的眼中都已放出光来。
陆小凤不合时宜地想到了丹凤公主的出场模式,思路一下子拐上了五彩缤纷的花毡和单一颜色的花毡哪一个更好看的欢脱大道上,然后就听见一个低沉带着种说不出魅力的声音道:“你也来了。”
陆小凤被自己的走神囧住,心虚不已,笑容不由得灿烂几分:“我也来了。”
叶孤城道:“很好,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陆小凤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叶孤城的目光已忽然从他脸上移开,忽然问道:“哪一位是唐天容?”唐天容,自然也是蜀中唐门的人,唐天仪的弟弟。
左边角落里坐着的年轻人突然站起来,一双食尸鹰般残酷的眼睛盯着叶孤城,一字字道:“我就是唐天容!”
在他和叶孤城之间坐着的七八桌人,忽然间散开了,退到了两旁角落里——因而那唯一没有散开的一桌就格外显眼。
一个白衣青年和一个蓝衣少年面对面坐着,他们都很年轻,年轻而俊秀,眉眼间似乎也有些相似。
陆小凤已站了起来,兴致勃勃地大声招呼:“阿弦!”
蓝衣少年那没有表情的脸上突然染上了笑意,长身而起调侃道:“小鸡别来无恙?”
方才这少年本是侧对着人们坐着,如今他站了起来面朝内侧,整个模样也显露在人们眼前。他的皮肤很白,与叶孤城一般,是一种白玉般莹润透亮的色泽,一双乌黑的眸子全无半点杂色,宛若上好的黑碧玺诱人心神。他的头发微微有些卷,却仍是黑亮而顺滑的,丝丝缕缕的发沿着优雅的脖颈而下,隐入宝蓝色的秋衣中。
这少年的相貌自是极惑人的,叶孤城的视线却不受控制地落在他腰间系着的一块玉佩上。那玉佩一看就可知价值不菲,令人遗憾的是其上却只粗糙地刻了一片小
小的叶子——这般美玉,若是有能工巧匠精雕细琢,本该绽放出更夺目的光芒。
一直不动声色的叶孤城紧紧盯着这块玉佩,语声竟已有些颤抖:“你……”
叶孤城才说出一个字,宫九已微笑着打断道:“叶城主大驾,在下等本当避让,方才一时被阁下风采所摄,万望见谅。”
白云城主与九公子同是一身白衣,一个冰冷冻人,一个谦逊友好,众人自然对后者更有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当下就有人给他让出了道路,宫九温文浅笑,谢过好意之后才拉着白弦离开。
白弦走过的时候,和叶孤城离得并不近,从陆小凤的角度却可以瞧见这两张面孔在某一个时间交错。一刹那间,陆小凤心中划过种奇妙的预感,待到认真回想时却隐匿不见。
叶孤城神色更冷,对着唐天容道:“你是不是在奇怪,我怎么直到现在还活着?”
唐天容嘴角的肌肉似在跳动:“是谁替你解的毒?”
叶孤城淡淡道:“本来无毒,何必解毒?”
唐天容道:“本来无毒?”
叶孤城道:“一点尘埃,又有何毒?”
唐天容脸色变了,恶狠狠道:“本门的飞砂,在你眼中只不过是一点尘埃?”
叶孤城点点头。唐天容不再说话,他解开外衫,露出了里面的一身劲装——这正是唐门弟子特有的装束。
叶孤城静静站立,身后已有个白衣童子,捧来一柄形式极古雅的乌鞘长剑。剑已在手。
为什么叶孤城竟不亲自携带自己的剑?这本是一个绝顶剑客不应犯的错误。
除非他已达到了“无剑”的境界,心中有剑,万物皆可为剑,手中自然就不需要有剑了。或者说,叶孤城还是受了伤,如今只不过是他在强撑而已?
宫九想到此处,不觉微微眯起了眼,打量起叶孤城全身上下来。每一个眼神的意义,每一个动作的目的,乃至每一丝肌肉的颤动……他瞧着这一切,身体里突然涌现出一股熟悉的冲动,这冲动由下而上,迅速遍布他的四肢百骸,让他想要不顾周围的一切在地上打滚,希望有人来践踏他、鞭打他……
不行……不行,这里还不行!
宫九竭力抑制这种冲动,他虽然从受虐中获得快感,但也并不希望自己此时的模样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因为春华楼里有太多的普通人,而这些人还不配。况且普通人特征不明显的话,事后灭口起来也很麻烦。
白弦已察觉到宫九不自然的颤抖。
他轻轻道:“怎么了?”孰料宫九
嘴唇颤动,却已说不出一个字了。
白弦神色一凛,出手如电,扣住了九公子的脉门。他的神色更冷了。即便探不出什么不妥,但宫九这人居然会如此轻易被他扣住脉搏,就已是最大的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