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芳华朝褚昭钺瞪了下眼,这才继续往下说:“第二个病人可大有来头!他乃是官居一品的……”说到此处,盛芳华语塞,不知道怎么往下编,前世她对于古装片不是很感兴趣,根本记不起来有哪些官是一品,这时褚昭钺接口了:“是不是丞相?”
“差不多吧。”盛芳华舒了一口气,继续编:“他在街头忽然晕倒了,我正好碰上,就冲上前去把他就醒,为了表示感谢,他送了我五百两银子,我心里头想着,咱们这屋子破破烂烂的,该新盖一座青砖瓦房了。”
盛大娘用手捂着胸口,脸上惊魂未定:“芳华,这么大的一个官儿,你怎么也敢出手?若是没救醒,人家还不得找你的麻烦,说你是庸医误事?以后千万莫要这般做了。”
见成功的将盛大娘糊弄了过去,盛芳华很是开心:“阿娘,以后我不会这样做啦,咱们来想想,这房子该盖成什么样子的?几进?前院后院留多大面积?”
“今天你是遇着贵人了,芳华!”盛大娘咧嘴笑了起来:“五百两银子,足够盖三幢青砖大瓦屋了呐!咱们别浪费,花个一百四五十两盖上房子,其余的银子留着,以后还有的是要用钱的时候,比方说到时候你成亲……”她抬起头来,别有深意看了盛芳华与褚昭钺两人一眼,微微的笑了起来。
盛芳华顺着盛大娘的目光看了过去,就见着褚昭钺也在鼓着眼睛看她,两人视线相触,又飞快的调转开去。
哼,阿大这人,面瘫,谁愿意跟一块木头生活在一起。
盛姑娘……比未婚妻盛明珠看起来顺眼多了。
盛芳华顺着盛大娘的目光看了过去,就见着褚昭钺也在鼓着眼睛看她,两人视线相触,又飞快的调转开去。
哼,阿大这人,面瘫,谁愿意跟一块木头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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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我见着褚大公子了。”
“真的?”许瑢眼睛一亮:“他在哪里?”
“我跟着那姑娘一直走了三十来里路,最后拐进了一个小山村,在一棵大树下边,我见着了褚大公子。”秦旻犹豫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说:“穿着农家的粗布衣裳,乍一看就是个庄稼人,可仔细打量,那张脸……属下是不会弄错的。”
许瑢点了点头:“唔,总算是知道他的下落了,好歹让我放了心。”
“殿下,要不要去褚国公府捎个信?这些日子,褚国公府一直在派人寻褚大公子呢。”
“不用。”许瑢摆了摆手:“阿钺是什么样的人?他想回京城,那个村姑还能拦得住他?况且为何那村姑拿了玉玦来咱们琢玉堂换银子,这里头有什么门道,你难道看不出来?”
“属下糊涂,还望殿下恕罪。”秦旻一拱手,默默站到了一旁。
许瑢才说了一句,秦旻便即刻想到了那至关重要的一点,褚国公府似乎有些复杂,褚大公子为何不直接回京,而是要托那村姑到琢玉堂里来卖玉玦,这分明是只想跟自家殿下送个信儿,不想让旁人知晓此事。
“明日,我去那个小山村瞧瞧。”许瑢推开琢玉堂的雕花窗,看了看金水街上人来人往,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那个村姑,倒也挺有意思。”
“殿下,明日乃是端阳节。”秦旻有些疑惑:“这时候去,只恐不合适。”
“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宫里明日又没有别的活动,我只需进宫觐见下父皇母后,看望母妃一番便可出宫做自己的事情。”许瑢想了想,做了决定:“一个多月都没见着阿钺了,我还真想早点见着他。”
秦旻站在一旁没有出声,自家主子和褚大公子的情分可不同一般,两人自幼相识,因着身世有些相似,这份知己之感让他们关系密切,两人几乎是无话不说。现儿找到了褚大公子,自家主子着急见他,也是情理中事。
端午的早晨有着碧蓝的天空,明澈如用水洗过一般,偶尔飘来一丝白云,慢慢悠悠的从那天空飘过,棉絮般的底子里透出了些许蔚蓝,敲上去让人心旷神怡。
盛家的灶台上有一只很大的蒸锅,腾腾的白雾从锅子里升腾了起来,朝乌黑的屋顶上飞了过去,盛大娘拿了扇子不住的扇着火,火苗从灶膛里蹿了出来,明晃晃的照着她的脸,好像给她镀了一层金边儿似的。
“阿娘,这水快煮开了吧?”盛芳华提着一只大木桶走了过来:“不用扇了,等火熄了咱们就把这锅凉茶水倒出来。”
每年五月初五,盛芳华都会与盛大娘一道,抬着凉茶水到河边去,端阳节这一日有赛龙舟,人多,天又热,免不得有人口渴想要喝水,若是路边能喝到凉茶水,那就更是舒心了。
当然,盛芳华去河边主要的目的不是去给路人提供凉茶水。
端阳节正是涨水的时候,看赛龙舟的人多拥挤,每年都有因着看龙舟被挤着掉到河里去的人,有些被河水冲走杳无音信,有些打捞上来却因着没有及时救治丢了性命,故此盛芳华觉得自己该到河边去转悠转悠,万一见着有溺水之人,自己也好及时援助。
褚昭钺一早就出去在菜地里忙活了差不多大半个时辰,去小溪屯子那边挑了水过来将菜园子都浇了一遍,又摘出一篮子新鲜菜蔬,这才用锄头挑着篮子回了盛家小院。还未到门口,就见到了屋顶上袅袅的白色炊烟,心中就有几分充实,嘴角微微带上了一丝笑容。
每日从外边劳作回来,看到盛家屋顶上的炊烟,就有说不出的踏实,劳累的感觉瞬间就不翼而飞,腰杆挺得笔直,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特别是在踏进院子的时候能见着那张胜似春花的脸,更是心情愉悦。
“阿大回来了,快来吃早饭。”盛大娘指了指放在小桌子上的一碗稀饭和几个馒头:“我和芳华都吃过了,这是给你留着的。”
褚昭钺坐了下来,抓起一个馒头在稀饭里蘸了蘸,张嘴咬了一口,馒头松软,慢慢咀嚼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香甜——他已经习惯了早餐只吃馒头稀饭的生活,昔日褚国公府里精致的早点,已经成了遥远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