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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万人坑
    “时间是亘古的行者,她是迷途的旅人,一个现代女孩儿,梦回康熙盛世,波谲云诡的宫闱争斗中,她看透了所有人的命运,却无法掌握自己的结局。”
    “刘思思、隆力奇、周瑾、刘松任,2011热门清宫夺嫡女人大戏,《步步惊心》!敬请锁定芒果卫视金鹰独播剧场!”
    由于总局的操蛋文件,原定于7月1号播出的《步步惊心》,只好往后顺延到了7月下旬。
    可好死不死,又赶上了芒果台大投资的《新还珠格格》,于是苦逼的《步步惊心》又被赶到了八月下旬。
    这件事论起来是芒果台理亏,所以为了补偿糖人,芒果台也是开足了马力,使劲儿为《步步惊心》吆喝。
    最直观的体现,就是老在《新还珠格格》里,插播《步步惊心》的预告片。
    虽然宣传词写得奇葩了点,但粉丝们的热情还是被调度了起来。
    “思爷好帅,四爷也好帅,我从去年等到现在,终于要开播了吗?”
    “楼上眼瞎了吗?明明八爷才是最帅的那个好吧,丰神如玉,月白风清,和小说里描写的一毛一样,啊啊啊,老夫的少女心。”
    “同意楼上,真的,我看了片花,《步步惊心》里的人物和我想像的一点都不一样,除了八爷。八爷真是白月光了,看小说的时候就最心疼他。”
    “看了三遍原著的过来顶一波。第一次看的时候,最喜欢四爷和若曦,看第二遍的时候,就爱上了八爷,看到第三遍的时候,发现最可爱的居然是老十四。”
    “滚过来,滚过去,一只颜狗路过。我本来也是喜欢老十四的,不过看了片花里若曦和八爷雪中漫步的场景,发现还是站八爷党好了,八爷才是最帅的那个啊啊啊啊。”
    “……”
    《步步惊心》的粉丝们,逗比地在网上刷贴,一时之间,微博、贴吧、天涯、人人,都出现了《步步惊心》的话题。
    刘思思的小狮子们,更是嗷嗷叫地在网上当起了自来水,觉得自家思姐总算是要红了。
    反倒是周瑾的粉丝们冷冷清清,对此不太关注。
    前几年国内盗版泛滥,通过各种盗版光碟,天朝的资深影迷们早已欣赏了各种经典影片,所以品位挑剔得很。
    他们愿意去粉周瑾这样的年轻电影人,却未必有兴趣去追一部清穿偶像剧。
    七月下旬,《枪炮玫瑰》拍摄过半,剧组磨合了这么久,效率逐渐提高,宁皓估计最多还有一个来月便能杀青。
    这天一早,周瑾麻溜地洗漱完毕,前往片场。
    路上碰到几个二货,老往他脖子上看,笑嘻嘻地问:“瑾哥,你这脖子上的红印子怎么回事啊?”
    “滚滚滚,劳资自己揪的,管得着吗?”周瑾没好气地打发他们。
    “自己还能揪这么大一片?说出来我们咋不信呐。”
    “瑾哥你这千万都悠着点儿,揪得太狠,别营养跟不上啊……”
    刘思思最近凶猛得跟只狮子似的,十分霸道得闯进了周瑾的生活。
    先是把他的衣服给换了一轮,然后又试图在周瑾手腕上套个链子,宣示主权。
    但周瑾天天得拍戏,戴个链子忒不方便,于是这狗东西就迷上了在他脖子上种草莓。
    没过多久,周瑾脖子上的各种小草莓,就成了剧组一梗。
    最可耻的是宁皓。
    这孙子本来定制了一堆金砖,摆在剧组给来探班的记者们拍照用,现在又加急定做了一批,每块金砖上都印着小草莓。
    偏偏周瑾还没法反驳,真是日了狗了。
    因为不管他怎么被开涮,反正刘思思的目的达到了。
    现在连剧组送水的茶水工,都知道他有个女朋友叫刘思思了。
    “早啊,茜姐,”周瑾迎面遇见陈芷茜,挥手打声招呼。
    陈芷茜先在他脖子上扫了一圈,“哟,今儿这印子变浅了啊,思思走了?”
    周瑾嘴角一抽,“她跑回去买零食去了。”
    平时他老觉得刘思思瓜得很,最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刘思思居然智商、情商双爆表。
    除了种草莓,还买了一大堆冰棍、西瓜什么的,分给剧组的工作人员。
    搞得周瑾现在和宋怡多说一句话,都觉得不踏实。
    真是见了鬼了。
    陈芷茜拍拍他的肩膀,“那感情好,你昨晚也休息好了,今儿这戏可不容易。”
    “放心吧茜姐,”周瑾也懒得解释,飞快地跑去化妆了。
    他总不能告诉别人,他和刘思思什么都没发生过吧?
    每天早上一柱擎天,精力旺盛得跟头愤怒的公牛似的。
    没用多久,周瑾化完妆,换好衣服,来到片场,看着眼前的景象,居然有点被镇住了。
    只见一个无敌大的巨坑,里面摆满了各种假人,穿着各式的衣服,虽然身份难以辨别,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被杀害的天朝老百姓。
    在《黄金大劫案》原版剧情里,因为小东北的失误,黄金最终还是被鸟山运进了大和银行。
    为了阻止鬼子和意大利公使签订购买军火的合同,小东北和芳蝶等人决心刺杀鸟山和意大利公使。
    但因为寡不敌众,芳蝶等人全部被杀,小东北也被警察五哥执行了死刑。
    但是五哥却早已被顾茜茜收买,放了小东北一条生路,然后死而复生的小东北,就转变成了无畏生死的大英雄。
    逻辑上倒也没有什么问题,但总缺少了些说服力。
    于是《枪炮玫瑰》里,宁皓特意补上了这一点:
    他让工作人员在片场挖了个大坑,里面放满了各式被杀的尸体,有救国会的革*命者,也有普通的无辜老百姓。
    最最重要的,是两个小小的尸体。
    “导演,”周瑾一眼就看到大坑旁边,和两个小孩子玩耍的宁皓。
    “瑾哥哥~”
    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扑过来,一左一右地抱住周瑾的大腿,然后朝他身后看看,意思是:思思姐姐呢?
    周瑾蹲下来,摸摸他们俩的小脑袋,“思思姐姐去买好吃的了,等你们演完这一场,给你们吃巧克力好不好?”
    “好~”两个小孩子异口同声地答道。
    “好了,那我们开始玩游戏了,”宁皓拉着他们俩的手,慢慢下到坑里。
    “待会儿你们就躺在这里,和叔叔们一起玩木头人的游戏好不好,谁也不准动……”
    对于这些小演员而言,可没有演技不演技的,他们发挥得好不好,完全看导演会不会引导。
    于是宁皓花了好大的劲儿,才在俩孩子父母的帮助下,让这俩孩子乖乖地躺在坑里一动不动。
    他们俩演的是一对小戏子,小东北曾经骗过他们的银锁,可是出于良知,又还了回去。
    可以想象,当小东北在万人坑里,发现这俩孩子的尸体时,该是何等的悲愤。
    别说他了,就连明知道这是在拍戏的周瑾,看到那两个小小的身影躺在大坑里时,心里还是忍不住一抽。
    因为他知道,这样的惨案,小鬼子真的没少做。
    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他也没有亲身经历过那场战争,但每每想起那段历史,还是忍不住生出悲愤之情。
    好似一股血气直冲头顶,恨不得拿枪把那帮狗日的全给突突了。
    他一个后人都生出这样的想法,小东北死而复生后,发生的巨大改变也就不奇怪了。
    片刻之后,灯光摄影就位,周瑾浑身血污,坐在坑边,在他身后是一架架机枪。
    几个穿着号衣的犯人在下面挖着坑,有一个犯人忽然看到周瑾脚上的皮鞋不错,于是扔下铁锹,跑过来拽周瑾的皮鞋。
    “你都是要死的人了,留着也没用,我就是个凑数的,过几天出去还用得着,谁让你是闹革*命呢?”
    所谓凑数,就是警察局抓不够乱党,于是找了些混混来冒充,过几天就给放出去。
    小东北曾经也干过这活儿。
    至于犯人对他说的话,居然和他之前对革*命者说的一模一样。
    “呵……”周瑾艰难地扯动嘴角,笑了笑,有气无力地道:“我这身西服也不错,送你了吧。”
    “讲究!”
    犯人一听就乐了,跑过来扒下周瑾身上带血的西服,美滋滋地跑回去继续挖坑了。
    “时辰已到,马上执行!”
    警察局长五哥从汽车上走下来,一脚将周瑾踹翻在地,然后蹲下来抓住他的衣领,“哟,混得不错啊,还有个里怀。”
    说话间,他悄摸往周瑾的胸口处,塞了点东西。
    “混得再好,劳资也是你一辈子的克星,有啥说的?”
    周瑾无限悲愤,有心杀贼无力回天,话到嘴边,只成了一句:“我以我血荐轩辕……听得懂吗?汉奸!”
    “汉奸?我就是汉奸了!”五哥顿时恼羞成怒,一把抓起周瑾,对着他的胸口就是一枪。
    “嘭!”
    周瑾应声倒下,掉在了那座万人坑里。
    在他倒下的那一个瞬间,据宁皓描述,他会用慢镜头回放,伴随着悲怆的音乐,镜头从周瑾到芳蝶,再到那些救国会成员,然后是那俩小小的孩子。
    最后定格到一脸血污的周瑾身上。
    “枪响的那一瞬间,我明白了,有些事比命还贵。命,可以不要。”
    伴随着这段独白,小东北完成了自身的启蒙,从一个小混混,成长为了小混混式的革*命者。
    一切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