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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松日记 作者:老灰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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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松日记 作者:老灰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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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

    不一样的吧?

    同样是没有乔松在身边的日子,不一样的。

    他再怎么努力,也见不到乔松了,这个人真真正正地从薛凛的世界消失了。

    他不再参与薛凛的未来,只活在薛凛的过去里。

    怎么办呢?在没有你的世界里,我怎么办呢?

    薛凛不可抑制地感到迷茫,在他计划的未来里,他所期冀的未来里,不论是吃饭还是争吵、去旅游还是窝在家里,都有乔松。

    现在怎么办呢?

    可以的话,薛凛想走,没什么可留恋的。

    薛凛瞧不起逃避的人,他从来不逃避,因为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小时候面对父母亲的争吵他没有逃,独自一人离开;出柜时面对大哥的质疑与失望,甚至还有轻蔑时,他没有逃,选择证明自己不只是玩玩而已;父母的死亡他没有逃,正面和那些莫名其妙的亲戚杠上。

    而这次,他逃了,是个懦夫,葬礼都不敢去。

    薛凛无数次地在想,要是他当时选择的是一直陪在乔松身边,那他会不会死?要是他不回来乔松会不会仍旧好好的活着?

    薛凛蜷缩着,他一闭眼就看见自己用一把长刀狠狠地刺向乔松,乔松到在血泊之中,如释重负地笑着,忍痛安慰着他:“没……事,不、是你的……错。”

    断断续续的话,变成了沉重的枷锁压得薛凛喘不过气来。

    为什么啊?明明我就是杀人凶手,为什么还要对我温柔?为什么不恨我呢?为什么啊?

    是我的错啊!为什么还要那么温柔?为什么不露出仇恨的眼光?为什么要说原谅我这种话?

    乔松,我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家人、我深爱的恋人、我的归宿、我的未来,他给予我世界上最好的亲情、爱情、友情,而我,杀了他。

    他会是我一生的执念、挥之不去的阴影、我的枷锁、我的原罪,他会是我深夜里追魂夺命的梦魇。

    但同时,他是我最美好的梦想,是我最珍视的玫瑰、是刻在我灵魂的绝美的刺青。

    他是我唯一的光芒,他因我而死,因我去向天堂,我也因他而堕入深渊,他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幻影,我记忆中最璀璨的宝石。

    我会照顾好小松,会照顾好自己,一切都如他所愿,只有一点,我的恋人,有且只有他,请原谅我,这是我最后的任性。

    我将完成一切乔松未完成的事,赚钱、旅游、认识更多有意思的人、开一家书店……

    一切如他所愿,我会扬帆起航。

    第一站,佛罗伦萨的海。

    第32章 李克己番外

    木制的八音盒一直在响,李克己琥珀色的眼睛此时毫无焦距,就像八音盒上那个眼睛毫无光亮的穿着礼服转圈的小人。

    第一次见到这个八音盒是2003年7月8号,有个上了年纪的妇女带着一个小孩子买走了他,多年之后,李克己看到乔松的那一瞬间就想起了这件事。

    啊,好烦啊!李克己只是恰巧碰见而已,大脑就毫无分辨地记了下来。

    正式见面之前,李克己和乔松见过无数次,或者说李克己单方面见过,比如2003年的7月8号,记忆力好到这种程度是一件非常非常恶、心的事。

    去当歌手是家里要求的,特别是他哥,李克己不懂,不过着并不妨碍他执行这项任务,对他而言做什么都是一样的无所谓,难以融入别人的世界。

    所谓治愈万物的笑容一开始也是被要求的,他照做,因为李克己并不明白一直笑和一直板着脸有什么区别,不都是相同的吗?不就是表情吗?

    人是群居动物,一直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有种刑罚叫单独□□,李克己难以融入人群,当了很多年的旁观者。

    李克己清楚,他是异类,没有同伴。

    有时候喜欢的感觉很强烈,同等的痛苦就会成倍增加,但有时候喜欢或者讨厌都是模糊不清的,鲜明的情绪好像笼罩了一片迷雾,离远了完全看不清,离近了知道它在那里,却看不真切。

    但也有人觉得自己不过是个记忆力好一点的普通人而已。

    炎热的夏日,女人披散着长发,穿着宽松的t恤,她正在小心翼翼地往那一大锅红茶里加糖,加多了又太甜,少了又苦,总算是调到了满意的甜度,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笑容。

    “克己!过来看看甜味够不够,跟上次一不一样?”

    “妈妈,我都说了不可能一样的!又没有按照严格的定量操作怎么可能一样嘛?!”

    “你还跟你老娘吵是不是?”

    “我没有!明明是你的错。”

    “我真的问了你很多次?”

    李克己毫不犹豫地回答:“刚刚的问题你问了我78次了。”

    “有那么多?”

    “有,顺便一提,你这句话也多我说过一百零六次了。”

    红茶凉得差不多了,她用勺子将茶水倒入塑料模具里,找半天却没找到牙签:“你把牙签放那里去了!我都找不到!”

    “你能不能不要吼我?你前天拿到餐桌上了,没拿回厨房。”

    “我是你妈?还吼不得你了噶?仗着你们年轻记忆力好久喜欢欺负我们这些老人家,要上天啦?你有本事,有本事选理科不要选文科啊?不就是记性好点吗?有啥子了不得的?”

    李克己选理科,家里都很惊讶,因为如果选文的话,李克己优势很大,这是无可否认的。

    “选文不好吗?你咋选理?”

    “你三年前让我选的理科,结果你自己不记得?”

    “哎呀!我记性没得你好,你妈老了嘛。”

    李克己还是不理她。

    “哎,这是我第几次说这话了?”

    李克己闷闷地回答:“这个月769次。”

    他很小就知道大人都是些骗子,承诺从来没有兑现的一天,总是、总是只有他一个人遵守着。

    李克己最喜欢的人,第一个是生母。

    她眼里李克己只不过是记性好点而已,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的那种。

    妈妈离开以后,李克己虽然还是没办法了解怀念的情感,但也得到了一点点,很少很少的一点。

    认识乔松不过几个月而已,但是李克己却有一种诡异的欣喜,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发现同伴的惊喜?或许是,乔松被李克己归为:

    同类。

    乔松厌食,他懂,他懂必须装作开心的样子吃下食物,晚上为了不被人发现偷偷呕吐的恶心感;

    乔松失眠,他懂,睁眼无比困倦,闭眼十分清醒;

    乔松拒绝别人的好意,他懂,怕还不起;

    乔松不喜欢接电话,他懂,不想和人有任何的联系,请让他们在角落里死去;

    乔松想死,真巧!他也想。

    他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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