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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考验
    谈话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夕阳西沉,一轮明月自海平线上缓缓升起。( )
    宴会结束之后,丁成功对罗宾汉说:“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罗宾汉跟随丁成功走进远洋海运公司的码头仓库,这是港口里最大的货运仓库,里面码放着重重叠叠的货物,可以看出远洋公司的生意非常兴隆。“丁叔叔,你带我到仓库里来做什么?”罗宾汉有些疑惑。
    丁成功没有说话,而是背负着双手走在前面。
    一直走到仓库最深处,穿过一道铁门,竟然出现了一条拐弯往下的楼梯,原来这里还有地下室。
    罗宾汉隐隐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丁成功干嘛带他来这种地方,罗宾汉心中有些惴惴,不由得暗自提高了警惕。
    走入地下室,地下室里的光线有些昏暗。
    罗宾汉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环境,地下室约莫有两三百平米,四周堆放着一些杂物。墙上有几个排气扇,发出呼呼呼的声响,把光线扇动的忽明忽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潮湿的霉味。
    突然,地下室里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啊——”
    罗宾汉打了个突,循声望去。
    只见在地下室的中央放着一张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人。确切地说,应该是捆绑着一个人,那人的身上缠绕着数道麻绳,紧紧地捆绑在椅子上。旁边站着两名粗汉,不断地对着这个被捆绑的家伙拳打脚踢,罗宾汉都能够清楚地听见拳头打在皮肉上的嘭嘭声。
    丁成功走了过去,罗宾汉也跟着快步走过去。
    走到近处,只见椅子上的那人大概三十岁左右,留着一个小平头,他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脑袋肿的跟猪头三似的,完全看不清原本的样貌了。这家伙低垂着脑袋,艰难地喘息着,麻绳勒入皮肉的地方已经开始溃烂了,看样子他被捆绑在这里有些时间了。
    “老老板”那人瞟了丁成功一眼,眼神中流露出恐惧的神色,又迅速低下脑袋。
    丁成功回头对罗宾汉说道:“这家伙是警方派来的卧底!”
    罗宾汉心中咯噔了一下,心念急转:“丁成功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发现我的真实身份了?不应该呀!或者是说他的用意是在杀鸡儆猴?!他在防备我?还是在威胁我?还有,这个卧底是怎么回事?老杨那个笨蛋为什么没有告诉我已经有卧底安插在远洋公司里面了呢?”
    罗宾汉装作一脸讶然的样子,困惑地问:“警方派来的卧底?我们公司正当经营,警方派卧底来调查我们什么呢?”
    “哼!”丁成功冷哼一声,只是淡淡说了一句:“很快你就会知道的!”
    “我不是卧底!我真的不是卧底!”那个小平头憋足全部的力气,尖着嗓子,声嘶力竭地叫喊起来,声音就跟鬼哭似的,在地下室里久久回荡。他一边叫喊,一边竭力挣扎着,椅子腿不断地撞击着地面,发出咚咚咚地声音。
    “他妈的,你还敢嘴硬!”丁成功啐了口唾沫,冲旁边的一名马仔勾了勾手指。
    那名马仔会意,从墙边给丁成功拎来一根铁棒,那根铁棒足有胳膊粗细,数十斤重,很沉。
    丁成功接过铁棒,凌空比划了两下,发出呼呼劲风声响。
    “老子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去死吧!”大骂声中,丁成功抡起铁棒砸在小平头的胸口上。
    “啊——”小平头惨叫一声,连人带椅滚出老远。
    “呃呃”小平头在地上艰难地叫唤着,他的胸骨被砸断了好几根,口中鲜血狂奔,淅淅沥沥地落在满是尘灰的地面上。
    丁成功瞟了罗宾汉一眼,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撂下一句:“我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吃里扒外的家伙!”
    说着,丁成功拖着铁棒来到小平头面前,铁棒在地面上摩擦而过,发出嗤啦啦的刺耳声响。
    罗宾汉的心跳得很快,丁成功的种种行为好像都是在做给自己看的,罗宾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保持镇静,不能露出马脚。
    罗宾汉暗暗吸了口气,装作很愤慨的样子,沉声说道:“对!我也讨厌吃里扒外的家伙!”
    丁成功微微笑了笑,笑容有些古怪。
    他走到小平头身前蹲了下来,左手抓扯着小平头的短发,将他的脑袋提了起来。
    小平头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眼睛肿的都睁不开了,粘稠的血水顺着嘴角一个劲地往下流,在地上汇聚成了一滩鲜血。
    丁成功叹了口气:“你说你好好的人不做,偏偏要去做鬼,那谁能救得了你呢?”
    小平头嘴唇哆嗦着,浑身打了个激灵,他仿佛听懂了丁成功这句话里面的杀意,他张了张嘴巴,发出微弱的声音:“老板饶命老板饶命啊”丁成功伸手往上指了指:“问问上帝能不能饶你狗命吧!”
    说着,丁成功站起身来,冲着身后的两名马仔打了个响指:“把他带走!”
    “不——不——”小平头的挣扎声显得十分微弱。
    两名壮汉走过来,拿着一个很大的麻袋往小平头的身上一套,就把他整个人兜在了麻袋里面,两人用麻绳系紧袋口,一左一右合力将他抬了起来。
    丁成功提着铁棒,走在最前面,罗宾汉跟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影,感觉到丁成功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冷意,心中暗自凝神戒备着。如果丁成功突然向他发难,他已经做好了随时战斗的准备。
    走出仓库,外面天色已黑,漆黑的苍穹中有星光在闪烁,就像镶嵌在天幕上的钻石。
    这本是一个宁静而美丽的夜晚,但是罗宾汉却无心欣赏美丽的夜色。
    此刻他的心情就像是涌动的大海,潮水般轰鸣着,难以平静。
    一行人来到一处偏僻的码头,两名粗壮将麻袋丢在地上。
    丁成功抡起铁棒,对着麻袋一连砸落十多下,打得砰砰声响。
    刚开始麻袋里面的小平头还能发出微弱的求救声,到后来他的声音渐渐没有了,麻袋上面血迹斑斑,眼见那个小平头已经是丢了半条命了。
    看见丁成功如此心狠手辣的样子,罗宾汉的眼皮一下又一下地抽搐着。之前对丁成功的好感荡然无存,如此狠辣的行事作风,正好符合他的毒-枭身份。
    就在罗宾汉愣神的时候的,丁成功走过来,递给罗宾汉一把手枪。
    “这是”罗宾汉困惑地看着丁成功,不明白丁成功的意思。
    丁成功努了努嘴巴,指着麻袋里的小平头说道:“最后这一下就交给你吧,作为公司未来的接班人,你要学会怎样惩治这些吃里扒外的叛徒!”说着,丁成功把枪塞入了罗宾汉的手中。
    罗宾汉一下子明白过来丁成功的用意,日他个仙人板板,这个丁成功还真是老奸巨猾呀,不愧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他的城府还真像大海一样深沉。罗宾汉突然觉得丁成功这个人一点也不像表面那样的随和,他很阴狠,非常的阴狠,他邪恶的一面真的是非常可怕。
    丁成功这样做,就像是给罗宾汉下了一子死棋,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那就必须开枪打死小平头,但万一小平头真的是卧底警察,开枪打死自己人,罗宾汉能下得了手吗?如果不开枪吧,那岂不是直接就曝露了自己的身份,证明自己跟小平头一样的是卧底吗?丁成功太厉害了,很容易地就把罗宾汉逼上了进退两难的绝路。
    罗宾汉握着手枪,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流下来,罗宾汉的心里在做着激烈的斗争。
    丁成功很有含义地拍了拍罗宾汉的肩膀,虽然一句话也没有说,但罗宾汉很清楚丁成功想要说什么。看来丁成功之前口口声声的看重自己,其实都没有完全的信任自己,他对自己还是有所提防的,现在就是他在考验自己的时候了。
    罗宾汉深吸一口气,握着枪,慢慢走到那个麻袋边上。
    “怎么?动手啊?对待叛徒,你在犹豫什么呢?”丁成功的目光就像刀子似的落在罗宾汉身上。
    不行!
    再拖下去丁成功肯定要起疑心的!
    罗宾汉强装出笑容,在心中默默念道:“朋友,对不起了!”
    砰!砰!砰!罗宾汉一连开了好几枪,麻袋上绽放出几多触目惊心的血花。
    罗宾汉握着手枪,一时间有些失神,如果麻袋里的真的也是一名卧底警察,罗宾汉要怎么去面对自己的内心呢?
    “干得不错!”丁成功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走上前去,接过手枪,对着麻袋又是一连开了数枪,然后吹了吹冒烟的枪口,对手下摆摆手,随意地说道:“把尸体好好处理了!”
    丁成功转身走了几步,回头看见罗宾汉还在那里发怔:“怎么了?你今天怎么有些心不在焉的?”
    “哦!没有!”罗宾汉摸了摸脑袋,解释道:“大概是太累了,坐了那么多天的船,整个人都感觉快要散架了!”
    丁成功微微一笑,扬了扬下巴:“走吧!薇儿还在家里等你呢!”
    看着丁成功离开的背影,罗宾汉暗自捏了把冷汗,好阴险的混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