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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不是吃钱
    周修常若是年轻气盛,未必便知道于玉香的一番心思,但他只是肉身少年而已。前世里多吃了那么多饭,虽然称不上什么世事洞明、人情达练,但人际之间的熙熙攘攘,倒也略窥一二。
    于玉香实际上也是极有心计,她此刻不说什么,自然是因为周修常尚且“青春年少”,不急于一时半刻的撒娇笼络。周修常暗想,于玉香年轻貌美,温柔可爱,心底里自然存着一份争荣夸耀之心,此乃人之常情。于玉香近来举动,当然有着攀附自己,从而飞黄腾达的念想。
    此刻,周修常抚摸着怀中的娇香软玉,却禁不住浮想联翩——
    想到于玉香的心机,他若是年轻人,自然觉得这世上的人都是尔虞我诈、工于心计,所谓白首相知犹按剑也,真是十分令人心寒。
    想到自己前世里的人生历程,以及种种所见所闻所感,又觉得“爱”之一物,实属奇幻而荒唐,国外有人研究说爱情就是人的神经出了问题,就是某种“神经病”而已,十分确切。
    他再想到,实际上爱情本身就是交换,某种的利益的结盟和兑换,古今皆然。男人的能力、金钱,女人的美貌、温柔,都是赤裸裸的资本。要不然唐玄宗为什么不去宠爱一个丑丫头?为什么杨国忠能把持政事多年?
    他捏了捏于玉香的柔肌玉骨,进一步想到:所谓毫无利益交换的一往情深、生死相许,只是把热恋中的短暂激情当成了虚无缥缈的童话故事,把一时兴起的海誓山盟当成了堂而皇之的金科玉律,结果却欺自己一时,骗他人一世,误天下痴人。
    最后的下场,要么是觉得对方虚情假意、移情别恋、面目可憎、恨之入骨,要么劳燕分飞、恩断情绝、情难自已、自绝而去。
    前者情痛,后者情痴。前者居多,后者稀少。人们皆或叹或哂,用情无度,颇觉不值。后世所谓渣男渣女之灾,皆此之类也。
    所以,周修常觉得,与其遮遮掩掩,莫若直面相待。
    周修常想通此节,柔声说道:“玉香,我把你当红颜知己了。你永远不许走,我还要你帮助我呢。”
    听到周修常用“玉香”两字叫她,于玉香心中一颤,既而竟然有些雀跃起来,不禁又羞又喜;再听到“红颜知己”云云,倒也不算什么,想自己身下的男人如此年轻有为,所谓“红颜知己”者不知几何?但听到最后那句“你永远不许走,我还要你帮助我呢”,顿时心中如同如电闪耀,回音袅袅,十分感动。
    她明白了他明白了她的心思,可谓反证其心,心心相印矣!
    这一句话说得透彻通亮,两人心灵相通。于玉香从他胸前抬起头来,美目脉脉含情,向他注视,四目相交时,情更浓,意更厚。
    于玉香柔媚地一笑,随即眼神变得迷离而妖娆,那种欲拒还迎里遗留的半分矜持无影无踪,换成了不遗余力的勾魂摄魄,散发出让人难以抑制的性感气息……
    于玉香玉唇贴在周修常的耳畔,痒痒地娇声道:“那你先来帮助我啊……”
    周修常这一副年轻气盛的身躯,在如此火力全开的诱惑下哪里按捺的住?一翻身,把柔若无骨的于玉香压在下面……
    ……又是一番噼噼啪啪的噪音……
    实际上,若周修常并非重生之人,他也一样陷入情海,难以自拔,甚至比他人更加疯癫痴迷,却哪里还能勘破红尘之相,看透众生情苦?
    周修常自己也明白,说到底,人们不过是生存在四维空间,感受三维世界,无法操纵其中的“时间维度”。如果人类可以随心所欲地穿梭于“时间”这一维度上,纵览过去未来,直观因果相循,那么很多“此时”决定下的事情,于“彼时”而言必是或因失之千里而可笑无奈、或因侥幸成功而庆幸自得,或因碌碌无为而懊恼沮丧……情之一事,也是一般,曾经沧海,旧时王谢,情痴情苦,冷暖自知而已。
    那于玉香一心在意于他,不能不说有些贪慕攀附的意思,但更多则是情真意切,芳心绾系,情柔似水,至于以后的倚仗,不过是水到渠成而已。
    周修常在飘然欲仙的愉悦中更进一步认识到了他和于玉香关系的实质,心中的愉悦感居然更上一层楼,于是换个姿势……
    ……噼噼啪啪的噪音……
    第二天清早,周修常睁开眼睛时,窗外将将黎明,他看了看身旁的玉人,脑袋枕在自己的胳臂上,一头秀发披散在自己的胸口,一条白皙的长腿跨在自己的腿上,似乎这一夜于玉香都是“躺”在自己身上睡的。
    周修常轻轻起身,依旧惊讶于自己竟然会起得这么早,昨晚明明累得像耕牛一样……
    尽管他轻手轻脚,但于玉香还是醒来,嗫嚅着道:“不许你起来!上次就不告而别,害人家等了一天……”
    周修常俯身,亲了一下她的额头,笑道:“那我迟到了啊。玉香姐姐!”
    于玉香莞尔:“我不要‘姐姐’了。”
    周修常道:“那叫你妹妹好不好?”
    于玉香竟然点头,睁大了美丽的双眼,道:“好啊好啊,我是玉香妹妹,我让哥哥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
    周修常道:“那是一定的。不过我要上学啦!我还得听老师的呢。”
    于玉香像小猫一样长声娇吟,表示不满。周修常笑道:“妹妹得听哥哥的话才是嘛!你再睡一会儿吧,我也好些日子没有起床这么早了,做学生真不容易。”
    于玉香笑道:“好些日子没有起这么早?那你一定天天迟到。”
    周修常知道自己一时口误,笑道:“所以我就更加不能迟到了。你听话。”
    说完,他转身就走,情知再听于玉香说话,便羁绊住了。
    周修常来到浴室,匆匆忙忙洗过脸,便穿衣、拿书包,一边走着一边环顾房子,见到许多装饰物件是于玉香新购买的。来到门厅,忽然发现玄关处比昨夜多了一双女士高跟短靴,同时沙发上多了一件女士黑色风衣,便知道应该是李依依回来了,这时候恐怕也沉睡未醒。
    他本来已经打开书包,这时却有些犹豫起来,知道有外人的不便。
    原来,于玉香为家里增添了这许多物事,周修常心想她一定费了不少心思,也花了不少钱。所以他想拿出钱来放在沙发或某处,补充一下于玉香的腰包,不能总让她破费。
    可是,如今外人在场,颇有不便。他想了想,还是打开了书包,把一万多元全部拿出来。看着他手里的一沓钱,他自己都觉得好笑:谁能想到一个骑着自行车上高中的学生,书包装的不仅仅是一本本课本,还有让很多大人都觉得是一笔“巨款”的一万元钱?
    他把这些钱塞进了玄关处于玉香的靴子里,然后写了一张纸条:玉香妹妹,帮我花了或者吃了。写完,想想,又微笑着加了一句:ps,不是吃钱。
    他想,于玉香应该能明白“ps”的意思是“附加一句”的意思吧?毕竟,这种写法在后世非常常见了。
    他合上书包,又把塞进钱的靴子故意摆在了显眼处,让于玉香出门时,第一眼便可以看到,第一选择便是这双。周修常想象着于玉香的纤秀小脚穿进靴子时被钱“硌”了一下的惊吓和窘状,不禁捂嘴偷笑,全然不顾这只手刚才伸进了于玉香的靴子里。恐怕也只有热恋中的男女才不会如此计较。
    当他又一次蹑手蹑脚地走出自己的别墅时,依然没有注意到,楼上一个纤瘦的身影正注视着他的一切……
    那个身影待周修常走出房门后,便同样蹑手蹑脚地下楼来,来到玄关处,然后似乎盘桓了一会儿,再犹豫着伸出手去,目标赫然是那双塞了钱的于玉香鞋子……
    “依依?”于玉香的声音在楼上响起。
    “啊!”李依依吓了一跳,发窘道,“吓了我一跳。”
    “你在做什么?怎么这么早起来,还穿得那么少出来?昨天你什么时间回来的?”于玉香觉得有些可疑,便一口气问了出来。
    李依依道:“我昨晚三点多才回来,看了四部电影,大姐,我困死了。今儿不出去面试了。”说着,李依依就往回走,一边走一边道,“太困了,我不吃午饭了,睡觉了,不要叫我!”
    说完,上楼进屋关门,一气呵成。这么一混淆,于玉香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便忘了问她为什么到玄关鬼鬼祟祟的。
    周修常又是一宿未归,他回到父母家中,父母家无人。看来只要自己不在家,老两口就又出去了;而如果自己在的话,母亲一般会做好了早饭,而且一定会看着他吃下去才罢。周修常不禁觉得,自己是不是给父母填了麻烦?
    周修常先把大哥大的充电,但时间紧迫,自己必须马上出发上学,便想把充电器带着,可是一想教室里哪有插座?想了想,觉得这东西主要是王朝阳联系自己用的,而平常王朝阳也不打,即使那天告知自己郭忠去找他的事情,也是在放学之后。这么一想,便干脆把大哥大扔家了,有一些小事情王朝阳自己会拿主意,而一些需要把关的大事情也不急于在一时三刻下决定,这个大哥大又沉甸甸的,有时候真是个累赘。
    但是,书包里还有样东西不是累赘。那天因为少了这样东西,他和郑大千不得不当了一回小偷。于是,那一晚上回家后,他就取了一万元塞进了书包。而就在刚刚,他又把才装进书包不到一天的一万块钱塞进了于玉香的鞋子里。所以,他打开书桌抽屉,又要为自己的腰包补充弹药了。
    抽屉里,现金所剩无几。周修常干脆都抓了起来,塞进书包,心想:得找个时间得去趟银行取一些现金了,不过倒也不必着急,这一万五千元钱若是节省点花,至少可以花上一年半载。周修常告诫自己,挥霍无度,可不是什么好习惯,而更关键的是,有的时候他自己都不知道花在哪里了。自己如此消耗钱财,速度之快,让周修常想起了前世里在酒吧度过的人生最后一段时光,此时彼时,天堂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