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0102 李君,一定要破局而出啊!
    河伯顿觉脑袋一凉,仿佛无数根铁丝刺进了它的脑袋深处,又凉又麻,连动一个念头都难。
    “此乃契兽符,吾用你的麒麟血画成,此蛟龙便永远都是你的奴仆了,小麒麟,好自为之。”
    李君契约了河伯后,收回手,长长叹息一声,自言自语,也不知道他在和谁说话?
    “吾要走了,望你好自为之,你身上还有一个局未破,可惜吾只能帮你到这儿了,剩下的局靠你自己来破。”
    “这个局,或许比九原的局更加艰难,因为那不仅仅需要强大的力量才能破,更需要,……”
    “罢了,你若破不了,便也不配让吾杀,或许当一个小老百姓,苟活在乱世之中,也挺好的。”
    李君说完后,再次闭上眼睛。
    感受记忆。
    良久,他又睁开眼睛。
    这次他的脸更落寞悲伤了,阴沉的都快滴出水来了,李君想了想,忽然弯下腰提起狗大,目露不忍之色,却还是挤出了狗大身上最后一点麒麟血。
    “小麒麟,你不会死的,麒麟的再生能力非常强大,纵然烈焰焚身,只要一丝元神不灭,也能从灰烬里爬出来。”
    这些麒麟血漂浮在空中,一滴滴铺散开来。
    李君猛吸一口气,嘴巴一开一合,飞快的念着咒语,语速很快,常人根本听不清楚。
    原本心如死灰的河伯都抬起了头,它嘴巴大张,活脱脱一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模样。
    “这……这是言出法随?”
    狗大能听清楚。
    “吾乃一介凡人,传道于天下,众生皆苦,入我门下,可得斩神杀鬼之力……”
    狗大支起耳朵,一字不落的听了,等李君醒了告诉他。
    狗大知道,老东西还要利用李君,绝对不会杀了李君,李君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李君现在最缺的就是修炼之法,事实证明,……他的金手指是个大大的陷阱。
    当然,这个老东西的功法未必没有陷阱,不过狗大相信,凭借它的能力,可以化解。
    老东西的功法叫化阳诛邪功,凡人也能修炼,前提是必须吸收足量的天地元气,化为真元,打通周身奇经八脉。
    凡人可以通过冥想,在极静的环境中,物我两忘,便能感应到天地元气了,资质好的,几个月就能感应到元气。
    一般人,大约几年到十几年不等,资质差的,或许一辈子也无法感应到元气,只能无缘修炼。
    老东西将这些东西,包括冥想之法,修炼境界,全部镌刻在了麒麟血中,末了还来一句。
    “服麒麟血者,可以加速感应天地元气,不迷不惑,乃上乘之法。”
    把狗大给气的啊!
    恨不得扑过去咬死他。
    “哎,吾能为天下苍生做的,就只有这些了,待这些麒麟血广布天地,有缘人得到了,这才是我凡人真正的种子啊!”
    李君说完后,疲惫的闭上了眼睛,他身前的麒麟血冲天而去,融进了云雾之中,这些云雾会飘到各地,随着雨水落下。
    李君的身躯缓缓倒了下去,天空中无数尘埃落下,纷纷扬扬,似乎要把整个九原埋葬。
    “李君,不要让吾失望,一定要破局而出啊!”
    ……
    李君睁开眼睛,四处张望着。
    “你确定没有走错路?”
    “呃,我没有记错啊,就是这条小路,咱们小时候走了无数遍,不会错的。”
    “你确定你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我怎么全部忘了?”李君扶着额头,他头很闷,就好像有一层雾裹着他脑袋一样。
    女子噗嗤一笑。
    故意挨近李君,小小的脑袋靠在他肩膀上,取笑道:“木头傻瓜,你还记得什么?”
    李君只觉得鼻子一沁,一股好闻的香味袭来,幽幽的,扰动他鼻子,李君拼命一吸,想要吸更多,偏偏香味又没了。
    “我就记得,你给我留了张纸条,说和隔壁老王过好日子去了,怎么又回来了?”李君道。
    女子神情恍惚,忽而一笑。
    “哪有什么隔壁老王?我骗你的嘛,气你是个木头傻瓜,我其实回娘家去了,你太不成器了,我……我就是气嘛!”
    女子娇嗔微怒道。
    李君微微叹了口气。
    “那你现在还生气吗?”
    女子幽幽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白素既然已经嫁给你了,也只能跟着你过,你再不成器也是我男人。”
    “就是?”
    女子忽的幽怨看着李君。
    “你就是个木头傻瓜,洞房花烛都不会,憨憨的睡了一晚上,你……你让我怎么说你好?”
    白素又是恼怒,又是害羞。
    李君的脑袋更闷了,他记得自己明明是现代社会人士,一觉醒来穿越到了这个穷人身上,也叫李君,住在西市一间简陋的房屋里。
    李君老婆留了张纸条跑了,他还没郁闷几天,便宜老婆又回来了,邀请她一起回娘家住几天,这也太玄幻了吧?
    两人匆匆收拾了包裹,天刚亮就出门,沿着官道,一直走了一天,眼看天快黑了,却忽然下了小雨。
    两人手牵着手,狼狈的走在官道上,就是没有寻到那片柳树林旁边的小道。
    这个世界,夜晚非常危险。
    眼看天要黑了,李君摸出黄符,递给白素,有点拗口道:“娘子,把黄符贴在胸前,可以护住阳气,邪祟就不敢来了。”
    “相公……”
    女子名叫白素,人如其名,皮肤很白,穿的很素。
    身上披着粗麻布衣裳,穿着草鞋,挽了个非常普通的发髻,头上戴着骨簪,看质地应该是不值钱的牛骨头磨的。
    穷人女人戴不起金玉之物,一般以木头,铁,牛骨,牛角,猪骨等不值钱的玩意儿磨成簪子戴。
    穿的这么差,却难掩白素姿色,雪白肌肤已经胜过大部分女人,更别提纤弱的身姿了。
    瘦弱,白皙,纤弱,似乎一阵风都能吹倒了,这种女人抱在怀里,团成一团,只怕比猫大不了多少?
    李君看着眼前的美人,他的便宜老婆,想不明白啊,他原身那么穷的一个人,怎么娶的到这种姿色的老婆?
    雨淅淅沥沥下着,淋透了白素的粗麻布衣裳,衣服贴在身上,若隐若现,雨中,她的手滑溜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