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名叫孙中,乃是江湖中有名的酒色之徒,生平最喜欢调\戏美貌女子。偏生他还有几下子,又有一群酒肉朋友,人多势众的,很多人就算吃了些亏,也就是敢怒不敢言。
这一回他正同几个人喝酒,几杯酒下肚,正是脸红耳热的时候,乍然见到了叶颜这等容色的少女,当然就喜上了心头。再加上被同桌子的几个人一怂恿,他立刻就壮着胆子凑了过来,涎着脸道:“小娘子一个人用餐,实在寂寞,不如到咱们那桌,大家一块儿乐呵乐呵?”
叶颜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见他在自己的冷气之下都完全没有退开的意思,心中暗骂了句“无耻狂徒”,面上却只冷冷道:“让开。”
那孙中骤然被叶颜这么冷冰冰地拒绝,脸上很是有些下不来。然则她的容貌实在出众,便是这样冷着一张脸也自有一种夺人心魄的美。他一看之下,魂儿都险些飞了,哪里还管自己的脸面,当即就施展出了那等死皮烂脸、死缠烂打的功夫,涎笑着道:“哟,小娘子脾气还不小啊?可越是这样,孙爷我就越是高兴,莫非小娘子竟知道,孙爷我就是喜欢这一口儿……”
他一面说,一面还想着伸出手来去握住叶颜的手。但他刚刚一动,便只觉得眼前一花,再反应过来的时候,整个人已经被人狠狠掀翻在地上,摔得浑身疼。而他原来站的位置,却已经多了个穿红斗篷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相貌堂堂,一双眉毛又黑又浓,看着年纪本来也不大,但偏偏留了两撮小胡子。这胡子长得也是又黑又浓,看上去竟跟两条眉毛差不多。倒似是一个人,长了四条眉毛。
四条眉毛……
那不是……陆……?
意识到了这点之后,他的酒一下子就醒了。
虽然这个红斗篷的年轻人面貌和气,一脸微笑地看着他,什么话都没有说。但他却几乎是吓得差点尿了裤子,只战战兢兢地说了句:“陆爷饶命”。然后便就连滚带爬地回到了他的那群朋友那里,继而就被他们迅速地拖走了。
开玩笑,那可是传说中的人物,谁敢去招惹他,那绝对是会死的很惨的。
但是眼下,偏偏就有人在看着他不顺眼。
这个人,便是叶颜。
按理说,刚刚被“英雄救美”了之后,寻常的姑娘家一定会对这个拔刀相助的英雄心存感激的。
如果这个人是如同这个年轻人这样相貌堂堂的人物,那说不好,被救下来的佳人对这位“英雄”心生恋慕,继而传出一段佳话也并不是不可能的。
但是,叶颜偏偏觉得十分厌烦。
因为这个人不但多管闲事地阻止了她教训方才那个登徒子,让他毫发无损地就走了人,居然还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了下来。
这是要让她请吃饭的意思么?
真是好大的脸。
陆小凤见到自己方才代为出头的姑娘居然是这么一副表情,不由得也有些尴尬。不过他素来是个自来熟的,也不介意,只笑眯眯地道:“姑娘一个人?”
看到她瞬间又凌厉起来的目光,陆小凤心底不由得有些发毛。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这话,竟然同方才那孙中调\戏这姑娘时候的话语如出一辙,真是……
正在尴尬的时候,旁边有个温柔和煦的声音传来,总算是帮他解了围:
“在下花满楼,见过姑娘。这位是我的朋友陆小凤。他虽然看着如此,但却并不是坏人,只是生性豪放不羁惯了,又最爱交朋友,一时无状,还望姑娘不要见怪。”
这个人说话,倒是温文尔雅,客套有礼的紧。
叶颜便也就收起了浑身的冷气,客气了一句道:“公子客气了。方才倒是还要多谢你这位朋友‘拔刀相助’。”
她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目光仍是没有半分温度,陆小凤愈发尴尬了起来,花满楼却笑道:“姑娘这话,愈发让人无地自容了。若是花某没有看错,方才若不是我这朋友出手打断,以姑娘的武功,早就已经轻而易举地给那人一个大教训了。倒是我们多管闲事,碍着姑娘了。”
这话一说,叶颜倒是有些动容了,不由得抬头看了来人一眼。
但见他一身白色的锦衣,不但料子上乘,上面还织着同色的暗纹,流云、飞花清晰可辨、栩栩如生。虽然还比不上宫造的精美,但也是数一数二的精品,可见其身份定是不凡。
此前她便已经发现,这个人身上有着极深的内功,与方才出手教训那登徒子的年轻人不相上下。只是不知怎地,竟有两脉不甚通畅,倒也有些可惜。初时她尚还不明白原因,这个时候抬头看了看他的面貌,这才发现,原来他竟是个目不能视之人。
不过,就冲着刚刚说的那番话看,他的心胸竟是少有的宽广。再看他眉目俊美,神态平和,丝毫没有因着身有不足而心怀愤懑,更是难能可贵,颇有君子之风,让叶颜顿时刮目相看,不由得开口道:“花公子客气了,在下叶颜,如不嫌弃,请这边小坐。”
花满楼笑着拱了拱手:“那我们便就叨扰姑娘了。”
他说完了,便缓缓落座,举手投足都自然闲适之极,完全不似个不能视物之人。叶颜见了,更是心中敬佩,便抬手为他斟了杯酒道:“花公子客气,方才之事,贵友原本也是出自好心,只是,倒是便宜了那登徒子了。”
陆小凤见到这个一直对自己冷冰冰的姑娘对着花满楼的时候竟然是如此和颜悦色,眼珠子都差点儿掉了出来。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他便再是迟钝,也发现了大约真是自己方才那太过不羁的姿态让叶颜厌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