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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学以致用?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虽然未必是真理,但明面上社会秩序是这样的。
    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案例,诸如家里势力不够高的“我爸是李刚”案件,还有李天一案件,都是类似的例子。
    前者闹出车祸嚣张跋扈,闹到媒体疯狂关注。结果老子只是个分局副局长,毫无悬念地被判六年。
    后者的情况就有点讳莫如深,毕竟家里老子是享受少将待遇的文职干部,有些东西不能言说······
    总而言之,就算是这种程度的社会地位,只要摆到明面上了也很难逃罪责。只是受罚的轻重区别,还有后续失去媒体关注后,可能做出的各种应对措施。
    但无论如何,宁挽澜犯不着为我们五个蝼蚁,把自己搭进去到这个份上。
    “牛逼,我服了。”杜思成哈哈大笑,开了瓶酒,直接要跟我对着瓶子吹。
    气氛一时愉快下来,大家都觉得这个提议很好。
    小喝一轮之后,我们立即把这种事情安排下去。简直恨不得闹到沸沸扬扬,世人皆知。
    做完这些准备后,ktv里又开始摇骰子喝酒,杀猪般的歌声也再度唱响。
    听得我头疼,心说还不如保持刚才那种压抑的气氛。
    妈的,魔音灌耳,竟然恐怖如斯。
    我们这五人酒量都还行,虽然不至于说是酒中狂魔,但也算比较能喝。
    ktv的酒水没能把我们灌醉,最后每个人都是微醺状态散场。
    回家途中,我途经一个摩托车店,突然就停下了脚步。
    也没什么,就是想到曾经的念头。头上挨一刀会死,但有个头盔就不会死。
    我干脆去买了个摩托车头盔,选了个材质最为坚固,内衬也最为柔软、拥有足够厚度的款式。
    什么lazer品牌、碳纤维成分、赛车级用品,一听就很牛逼的样子。
    据说是玩改装摩托的飞车党最爱,我也不太懂。
    当然,价格也是最贵的,将近三千块。
    总之老子现在有的是钱,都懒得砍价,买就买了。
    秉着“有钱不用王八蛋”的心思,我又去即将打烊的建材市场买了几块一指厚度的钢板。
    我心说以后干脆就衣服里塞钢板,头上戴个头盔算了。
    啧,说不好。
    要是我配把开山辺,加上这套装备跟赤手空拳的宁挽澜打,他还不是我的对手。
    实力不够,装备来凑嘛。
    再说了,一个普通人穿着防弹衣,和道上第一高手叶无敌不做任何防护,同时挨一颗子弹,我保证叶无敌死亡的概率要高上一大截。
    妈的,再牛逼的高手也怕热武器啊。
    我都想吐槽一句,难怪各种游戏里装备都极为重要,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
    当夜我将买来的东西放下,洗漱过后,就着微醺的醉意睡下。
    我第二天一早起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手机。
    朋友圈和空间好友动态几乎被刷屏了,全是麒麟堂弟兄发的请帖照片,配上我们要去宁挽澜家赴约的消息。
    再看了下本地头条、几个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几乎也发出来了这样看似毫无意义的消息。
    有的运营者机智,早早就关闭了这条信息的评论功能。而有的没关评论的,下面就是网友们吐槽莫名其妙,或者说他们是不是没内容做了。别人去赴约吃个饭都要发动态,神经病。
    还有个走幽默路线的微信公众号主,回了一条质疑他的动态:“老板发钱做广告,做自媒体也要恰饭的嘛。[可怜]”
    我哑然失笑,眼看消息传开也就放心了。
    收起手机洗漱,在吃早饭的时候,我给欢欢发过去消息,约她出来玩。
    唉,我早就想约她玩了啊。
    可惜最近一直过得提心吊胆,倒是时间都被耽搁完了。
    欢欢倒是答应得干脆,和我约好去大熊猫基地玩一天。
    我尼玛三两下把早饭吃光,直接去学校女生寝室门口接她,快乐得一匹。
    我也说不上有多喜欢她,但如果是去见她,那我肯定是跑着去的。
    见到欢欢的时候,她穿着一件jk制服,也就是日本女高中生的校服。上身是粉色戴蝴蝶结的短款上衣,下边便是黑色百褶裙。
    黑色过膝袜包裹着纤细修长的小腿,其上露出一截雪白如玉的光滑大月退,在过膝袜和短裙间形成一片绝对领域。
    踩着双黑色小皮鞋,公主切发柔顺地披下来。明眸皓齿,漂亮又可爱。
    只是这么清纯漂亮的姑娘,胸口鼓起的弧度还那么饱满,就未免有点让女人眼红了。
    欢欢手里抱着一堆零食口袋,看样子都是些旺旺雪饼、海苔之类的东西,可惜东西都吃完了,只留下一袋袋干燥剂。
    “你喜欢吃这些零食?”我随口问道,心说要不给她买个千八百块吃到她吐好了······
    “还好啦,都是室友她们吃的。一个个懒得不想下楼,让我扔垃圾。”欢欢笑着,跟我向垃圾桶那边走去。
    但我看着那一袋袋干燥剂,突然灵机一动:“欢欢,你等一下。”
    在她疑惑的目光中,我取出一袋干燥剂。
    看了下干燥剂上不可食用的警告和成分说明,我顿时就笑了。
    “这些东西给我算了。”我说着,干脆将几包干燥剂全部取出来,一个劲往兜里塞。
    欢欢就那么看着我,萌萌哒眨了两下眼睛。
    我哈哈一笑,没做任何解释,帮她扔了垃圾,拉着她的手就往校门口走。
    有钱的感觉真好,我直接和她打车,不用挤公交坐地铁;
    有钱的感觉真好,欢欢但凡多看一眼的东西,我都直接给她买了;
    有钱的感觉真好,欢欢嘴上责怪我浪费钱、不让我买,但眉眼里都是开心;
    有钱的感觉真好,回来的路上我替欢欢买了一条白金项链。但她嫌贵不要,换成了银项链。
    欢欢也给我买了一条,同样的款式。
    这是一枝花的样式,枝叶都是银质的,花朵却是透明的五瓣,花蕊也是银的。
    处处透着精致和漂亮,就和欢欢一样。
    原本很开心的一天,回到家里,我却突然情绪复杂起来。
    孟雪教会我喜欢一个人怎么表达。
    我却用在欢欢身上。
    原来给真正喜欢的人花钱,会比自己花钱来得更爽。
    我大概理解孟雪当时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