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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淫邪
    整个二楼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儿,而且蝇虫一下子比原来多了很多。我忽然想起刚才地狱来客说的那句话——天气热了,把尸体交给警方是最好的选择。

    废话,再不交给警方,尸体都快要成一滩烂泥了好伐?换谁也心里明白,赶紧把这个烫手山芋甩出去才是最好的。

    “哦啦啦!哦啦啦!”

    姜媛媛却像嗅到了猎物的猎犬一样兴奋起来,听这小姑娘的感叹词,她还懂点儿法语。

    她不但兴奋,而且直觉超群。我俩站在楼梯口面对着七八个门口和走廊口,她似乎想都没想就朝着一条廊道走去。

    果然,越沿着廊道走,气味就越浓郁,等走到廊道尽头右手边、能看到尸体的左脚的时候,已经臭得都睁不开眼睛了。

    我最近确实见过不少尸体,但它们要么是刚刚遇害,要么老老实实躺在太平间里,这种现场的腐烂尸体还是头一次遇到。还没看到尸体,光听到进门时苍蝇“嗡”的一声散开,就已经让我的胃里翻江倒海了。

    说时迟那时快,我赶紧一个箭步跨到门口,挡在了姜媛媛的身前。

    我这样做是有自己道理的。

    姜媛媛说过,她在分局里是个文职,但一心想破大案子。这样的新人我见过不少,他们都是听到有案件就特别兴奋,接近案件就更加兴奋,但一看到尸体——就另当别论了。

    尽管我也不喜欢面对尸体,但自己总算有点经验了,好歹比初出茅庐的姜媛媛承受力强一些。

    我回头瞧瞧姜媛媛,只见她嗅着臭乎乎的气味,面不改色心不跳,相反还砸吧了几下嘴巴。

    ——得,看她这样子,真是没怎么接触过案子的人。这要直接面对一具腐败的尸体,恐怕对查案的热情瞬间就被浇灭了。

    “咱不行打电话摇人儿吧。”我守在门口征询她意见,“这活儿得法医来干。”

    “摇人儿?摇谁?就我们分局那个居新城吗?他还不如我呢!”姜媛媛翻了个白眼。

    一听见居新城这名字,我也打起来退堂鼓,这个小年轻认死理儿,上次云塘三鬼的案子里他跟沈喻争执半天,差点儿把刚失去“逻辑奇点”能力的沈喻给气哭了,我还跟他吵了一架。

    可是,姜媛媛真的行吗?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把她劝住,自己硬着头皮进去先勘察一下。

    但不管行不行,就在我恍惚之间,姜媛媛已经快步挤进房间里——但是,她没有大惊小叫,没有呕吐不止,也没有惊慌失色,从她面对尸体淡然的表情中就能看出来,她起码有一副职业刑警的样子。

    我在门口差点儿就看傻了。

    她把手揣进左边口袋里,掏出一对白手套来,然后又从右边口袋拿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就看见里头还有镊子、钳子这些东西。

    我当场就震惊了——这法医工具还有微缩版?

    姜媛媛看看我,笑了一下:“抱歉啊,惊着你了,这套工具不是法医发的,我也不是法医,这是我特地海淘来的专业家伙。”

    “不是法医,那你——”听她这么一说,我顿时又犹豫了起来,万一她胡闹破坏了尸体或者现场怎么办——比如在查看尸体的时候,忍不住吐尸体一身什么的?

    姜媛媛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她拍拍我肩膀,轻松地说:“放心吧,本姑娘从分配工作之后就在法医室厮混,我对尸体,比对人体还熟。”

    听她这样拍胸脯保证,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何况我自己都不想进去查看尸体,更别说埋怨别人了。

    姜媛媛戴上手套,连口罩都不戴就走到尸体前面。尸体上本来围着一堆苍蝇,她走过去,苍蝇便轰然飞了出来。

    我想了想,一咬牙也走了进去。

    躺在地上的尸体,其实并没有想象中恐怖。

    大概因为已经死去数天,他的脸部已经开始水肿,还有一丝即将腐败的状况。虽然他身上穿的衣服还比较整齐,但可以想象,他身体和内脏其实已经开始腐烂,这应该就是造成臭味的主要原因。

    就像地狱来客说的那样,这个人岁数不大,脸皮肿胀,但能看出之前还比较细腻,他留着社会人中流行的锅盖头,更重要的是,他额头上果然刻着“淫邪”两个血字,字迹现在已经有些漫染,但还是能窥见当时无脸男下手的凶狠。

    他穿着一身小西装,脚下的皮鞋只剩下一只,但能够看出生前还是擦得很亮。

    他左手带着一块样式复杂,但其实档次并不高的手表。右手手腕处还有个小猪佩奇的纹身,看样子还算赶在潮流前沿的人。

    他贴身穿了一件瘦身的小衬衫,衬衫里头还隐隐约约露着半条金色的链子。不过目测来看,那其实并不是金的。

    我忽然想起来一句话——大金链子小手表,一天三顿小烧烤。

    不错,从死者的穿衣打扮来看,他的确是比较严格地执行了“社会人”的标准人设。

    姜媛媛关注点倒是不在穿衣打扮上,她用手轻轻按压了一下死者的皮肤,应该是在观察僵硬程度和皮肤弹性,随后,她又捏着死者下巴微微转了一下,似乎在看死者口鼻出血的情况。

    她又掀起死者上衣的衣摆,我惊讶地发现,死者的腰部还有不少清晰的抓痕,有的抓痕过于凶狠,看上去都抓出了血。

    姜媛媛用手拨拉着检查了一下血痂,最恶心的是,她还拿起一柄小镊子,从死者皮肤褶皱的地方拈起一条蛆虫来。

    那蛆虫白白胖胖,它似乎对姜媛媛打扰了自己的清梦十分不满,不停上下左右使劲搅动着。姜媛媛跟它对视一番,又把它轻轻丢在地上。

    “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她回头朝我一笑——我真不敢相信,一个小姑娘居然在这么恶心的情况下还能笑得出来。

    “这肯定不是犯罪第一现场。尸体是被抛弃在这里的。”其实我说的是废话,因为地狱来客抢夺尸体的事情我知道,她不知道。

    姜媛媛瞥一眼死者身边完整尘封的状况,赞同似的点点头。

    “不错,然后呢?”

    “这具尸体额头上有刻字。你听说过吧,之前曾经有过两起额头刻字的案子?”

    “什么意思?难道你想把案子撬走,撬到市局去并案处理是吗——我告诉你,姑奶奶的案子,谁都不能抢!”

    得,还遇到一个护食儿的。我只好无奈地耸耸肩。

    “然后呢?你接着说。”她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然后?我心里想,然后你妹啊——刚才又不是我检查的尸体,我怎么知道然后?难道还要逼我告诉你,第一杀人现场是友成小区六号楼吗?

    我要这么如实说了,你肯定会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要说是自己的直觉,那你肯定说我就是凶手,因为目前现场这点儿线索根本判断不出来,只有凶手才知道第一现场……

    然后,然后,然后我肯定不上你的圈套!

    “怎么?看不出来了吧?看来还真的是啊,我的查案水平其实不比你们这些顾问差。”姜媛媛开始洋洋得意起来。看样子她还真是那种对查案情有独钟的人啊。

    “那你给我讲讲吧,你都看出什么线索了?”我人品再厚道也比姜媛媛多吃几年饭,于是立刻抓住机会反守为攻。

    “嘿嘿,既然你不耻下问,本姑娘不妨就对你说说吧——这个男人死亡的第一现场,很可能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友成小区……”

    “你说什么?!”我完完全全被她的判断给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