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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父与子
    “你个混账小子还知道回来啊,还有没有把你老子放在眼里啦。我说过多少次,你怎么就这么顽固呢!今天老子非要好好教训你。”巴里特的大手揪着一名少年的耳朵就进来了。

    少年欲要开口辩解,可是还没开口一下就被巴里特揪走了。艾莎不愿见兄长的狼狈样子,于是便把头转了过去,让自己眼不见为净。随着巴里特的叫骂声的接近,艾莎终于忍无可忍调头就走。夜殇赶忙追了上去。

    “你不去看看嘛?你的兄长现在可是在你父亲那饱受折磨啊。”夜殇疑惑道。

    “饱受折磨?我觉的父亲更加可怜啊。你是不知道,兄长他是有多么纨绔。青风城内百姓公认纨绔之首。整日无所事事,到处惹是生非,父亲这些因为他不知道操碎多少心。”

    “可是不管他再怎么恶劣,再怎么败家依旧是你的兄长啊。这血浓于水的亲情总不会因为他的任性而淡去吧,而且看庄主的话语就知道他有多愤怒,到时候生出是非可如何是好?”夜殇拦住艾莎。

    “你貌似知道的很多啊?”艾莎看向夜殇。

    “略懂略懂。你就当给我一个面子,就去调节一次,就一次。怎么样?”夜殇认真盯着艾莎的双眼。

    “好啦好啦,我去就是了。”艾莎看着夜殇认真的眼神,便无奈的答应了下来。

    夜殇点了点头,带着艾莎回去。路上二人走得很慢,或许是夜殇担心艾莎跟不少自己的速度,于是便只是平平常常的走路。艾莎和夜殇并肩而行。

    一种微妙的气氛充斥在二人之间。二人的速度不慢,已经来到了接近大厅的花园了。花园里满植玫瑰,各种颜色的玫瑰都在盛开,花团锦簇,绿草如茵的草地和高耸参天的巨木,令人流连忘返。我们沿着小径走着,两旁的玫瑰都在精心培育的,枝条交疏,绿叶圆润,而花朵的每一扳纹理都细致美丽,一株株儿玫瑰都开的精神饱满,自信的展现本身的绝代风华那里,春天鲜花盛开,夏天绿树成阴,秋天鲜果飘香,冬天白雪一片。这花园的一切都是艾莎的母亲的杰作。

    尽管如此但是夜殇却注意到了角落之中不起眼的一物。艾莎母亲由于买错种子而偶然种出的一架蔷薇。这一架蔷薇,柔条披挂的枝叶上,缀满了圆润的花,芬芳呈媚气。脸盘小小,重叠的瓣,粉中透红,红里泛白,有的微微调些紫,说不好这是什么颜色,或许这就是蔷薇色。三五朵一簇,沉甸甸,热闹在枝头。本来残破不堪的木桩,因了这一架蔷薇,有了一种庄重古朴的美。

    夜殇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为何自己会注意这架蔷薇。也许是丹田内的妖纹所致,也可能是自己真心欣赏这样的花朵吧。艾莎也随着夜殇的眼睛注意到了那架蔷薇,艾莎眉头微皱显然她并非很喜欢这架蔷薇。

    “继续走吧,大厅就快到了。”艾莎对着夜殇招呼到,夜殇应了一声之后便跟了上去。

    “混账东西,你究竟有没有把老子放在眼里啦!”巴里特的怒吼从大老远传了过来。此时巴里特愤怒用手指着少年破口大骂。

    “爹,咱们是名门望族。你说话注意点,不要老吐脏话。被外人知道了会在外面说三道四的。我可不希望家族的名誉败在你手里。”少年道。

    “谁敢说?”巴里特抬头扫视了大厅内所有的下人,每个下人都直呼不敢。巴里特这才看向少年:“你说我败坏家族名誉,你天天在外面鬼混的时候有想过家族吗?青风城里哪个人不知道我巴里特有一个败家的纨绔之子。你还敢说家族名誉,你曾关心过家族的名誉吗?你要真打算为家族着想,就给我呆在家里认真学习将来好把家族基业壮大。”

    “爹!我不喜欢束缚啊,我倒情愿开个小酒肆无忧无虑的自在生活啊。我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可能会去学习呢?人生苦短及时行乐。一辈子就这点时间,不如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何苦被世俗所限。”跪着的少年站起身来反驳道。

    “孽障啊!你说的是什么话啊!都怪我教子无法,才会生出如此孽障。如今家族基业后继无人我愧对堂前祖宗啊。孽子今日看我还不好好教训你。”巴里特挽袖,大掌举起。

    “庄主稍等啊。”夜殇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赶到了大厅。

    “爹~”艾莎也紧随而至。

    “哎呀,是你小子啊。你不是回去了吗?你还欠我一顿酒钱呢。妹妹你也会为我求情?你这小子倒是有一手啊。”少年转头看向夜殇二人。

    夜殇定睛细瞧眼前之人原来是那天在酒肆里的怪书生。现在倒换了一声行头却让夜殇有点难认了。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那抹邪笑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很难想象眼前这一男子竟是当日酒肆内的怪书生。若不是他提起酒钱的事,怕是夜殇一辈子都发现不了。

    “怎么你之前见过他?”艾莎转头看向夜殇。巴里特也看着夜殇。

    “之前在酒肆的时候,他曾打扮成一个怪异滑稽的书生。我和他在酒肆内痛饮了许久。”

    “原来如此。”艾莎道。这等怪异行为倒也符合自己兄长的性格。

    “今日看在夜少侠的面子上饶你一次,日后再犯休怪我手下无情,不念父子情义。”巴里特恶狠狠的对着少年说道,随后转身看着夜殇,“夜少侠,犬子安德烈·休。日后还请夜少侠多多管教。”

    管教不是指教吗?怎么是管教?夜殇还未想明白,巴里特就转身离去了。看着巴里特的背影充满了落寞和哀痛。艾莎自然了得巴里特此时复杂苦闷的心情,于是便随着巴里特离去了。巴里特大手搭在艾莎的肩膀上一起出了大堂,夜殇看着此幕暗叹了一声。

    “多谢了!看来我过不了多久就要有个妹夫了。我叫安德烈·休。你呢?”安德烈不服责任的笑了笑。

    “夜殇。还有这种事你别瞎说,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好好好,你是华夏人吧,对我这样经常混迹各大场所的人来说华夏人倒是挺常见。对了,今晚打算怎么过?一起陪我出去喝点酒水如何?”安德烈对着夜殇诱惑道。

    “这恐怕不是很好,你父亲才刚刚发完脾气,你现在又要跑出去。”

    夜殇不免担忧起来。

    “无碍,现在呆在家里他见我就烦。不如让他呆呆冷静下,现在还和他碰面不就是给他心上添堵吗?我看你也是刚来这座城市的,让我带你去好了解下。”安德烈道。

    “好吧!听你的。”夜殇被安德烈说的一愣一愣的,于是便忽忽悠悠的被安德烈拐了出去。

    柔弱的月光与灯光融合成一片昏暗的天地,隐隐约约,朦朦胧胧,将那条走廊的轮廓描绘出来。那条走廊与小石径相接。走廊上方爬满了不知名的藤蔓。将走廊上空覆盖,如同一把巨大的绿伞撑在上空。月光透过夜间的缝隙,在走廊上投下许多“星星”,走在夜间的廊上,如同漫游于银河之间。那实在是一种难以言明的惬意。夜殇与安德烈趁着这个时候便偷偷溜了出去。

    大街之上,一阵又一阵,一段又一段,从酒楼、茶馆伎艺人指下口中传来的作乐声,市民的欢笑声,丝竹管弦之调,畅怀痛饮之音,传到夜殇,安德烈二人的耳畔。

    时间好像在街道上突然令人惊奇地放慢了脚步,成群的市民,含着香糖,打着口哨,边逛边看,仔细品评,悠闲地打发这似白天一样的光阴。在这条街上,有说不尽的奇丽,数不完的雅趣。

    仅街北就有密密麻麻的医药铺:金紫医官药铺、曹家独胜药丸子、柏郎中的儿科、任家的产科……这些店铺均打出独具特色的商标招牌,或用形象,或用实物,高姓市民用手执叉钩、牵一黑漆木猪的形象当做标记。

    这些药铺不仅仅能向市民提供周到服务,且有不小的观赏性。如那家卖口齿咽喉药的,竟在铺面装饰了当代最著名的李成的山水画,药铺也装饰上李成的山水画,这无疑会抬高这家药铺的品位。不用说,到这家药铺观看李成画的市民,不在少数,反正在街道的夜市上什么都可以看清。

    因为那又明又亮的灯火,足可以照天,可以将长达数十里的街道辉映得如同白昼一般!即使夏日,整个天下都苦于蚊蚋,可是蚊蚋由于恶油,却在街道的夜市上绝了迹!夜殇与安德烈在街道的也是之中中穿梭来去。

    对于一直处在深山之中的夜殇来说,眼下的画面如置天堂。虽然以前在梦中无数次幻想见过,但真正见到却震撼住了他。如此繁华的画面夜殇之前想都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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