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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西南十六城
    云州城外,瓢泼大雨,瞬间漫遍了莽原。飞鸟的羽翼沉重,在雨中忽上忽下,勉力支撑着。回家的道路遥远,但是飞鸟的思想单纯。居高临下,倚城而观,浩瀚雨天,一片世外之景。

    城内虽然阴沉了几分,却没有一丝雨水飘入,上方铅色云层依然咆哮如隐兽。百姓安居乐业,市场熙熙攘攘。商人与客人各自带着不一样的欣喜,各得所需。卸货的力夫,用手帕捂着鼻子的贵人,挑担的农夫,沉默的僧侣,眉开眼笑的货贩,一丝不苟的巡卫。

    世外之景,世内之景。究竟谁在世外,谁是世内?冥冥之中难以分清。

    云州内城如今十分热闹,今天是西南属城进贡主城云州的日子。沉重的货车,一辆接着一辆,被一一运进内城中的仓库,而城主们则被邀请参加盛会——很无聊的东西,不过是云州宣示主权的又一形式。

    边锋依旧手无寸铁,身后跟着一个高大凶悍的汉子,长风,背负门板也似的大剑。边锋依旧年轻,在一群面容冷峻的城主中间,他虽然举止得当,却不像城主,反而多了几分纨绔意味。

    雷家的走狗,兹然,担负宴会周围的巡逻工作。在他看到边锋之前,边锋心里想:“他要对自己笑了。”等他看到边锋的时候,果然谦卑有礼的疾走过来,面带着笑容。因为兹然疾走的时候刻意压住脚步,显得不那么激动,所以在边锋看来,他看到自己,是这么的激动。

    边锋确定,自己只有一个儿子,而且这个儿子见到自己就像见到个至多知道名字的陌生人一般。

    诚然,被人奉承迎合是很愉快的事情,但是一个人只要不足够愚蠢,他便不会把兹然当做朋友,而且兹然的一切反应都在意料之中,那便谈不上任何的喜悦。边锋自认为是一个无趣的人,所以更难将这些当了真,唯一的一次超水平发挥是拿下了自己妻子的心。

    兹然退到了角落,一个修长的卫士朝他走过来,有如一道带有灵韵的风。卫士脱下自己的头盔,面容姣好。钟琴虽然遮住了自己的长发,但仍然别有一股阴柔婉约的意味。一身劲装与之相得益彰,在兹然看来,这就像战场之上,一柄带血的绝世宝剑,武力与杀戮绝不会玷污它的美,相反,武力与杀戮成就了它的美。不爱红妆爱武装,宝剑和盔甲就是钟琴的妆奁。

    “义父,你对边家的人这么客气,不怕城主不高兴么?”钟琴轻轻问道。

    兹然帮她整理了一下盔甲,又稳固了一番宝剑的位置,缓缓开口说道:“你以为他会对此不高兴么?我认为他对一切都不会满意。假如他认为边家曾对我兹然有一番露水恩情的话,我上前,或者不上前,他都不会高兴。但是他需要我。我不上前可能更不好。”

    兹然出身不过无名之辈,事实上他背上的两把圆月弯刀是云衫代边锋送给他的。

    “明白了,义父,所以你是做给城主看的么?明确告诉他你跟边家没有来往。”钟琴想了一下道。

    “我的琴儿啊,你就这么看待为父的么?我只对你一个人说实话,既然这件事无关利弊,那么我随心而动,我只是‘想’上前拜见边锋罢了。”

    钟琴说道:“我明白,义父,在你的那个年代,边锋是一时人杰。”

    兹然道:“你的意思是,为父现在就老了么?边锋的确是一代人杰,只有看到他,我才相信自己还没有老去。这片天地,毕竟还不属于你们年轻人。”

    钟琴忽然咬住了嘴唇,双眼看向了边锋。

    兹然轻笑,道:“琴儿,我说了什么?边锋这种人,你应该喜欢,但是他是边家的人,你不能喜欢。”

    钟琴置若罔闻,不过她的眼光更为悠远,似乎是越过了边锋的身影。

    那边传来一阵喧哗,雷哲出现了,明眼人都知道他势必是第三代云州城主,所以他即是云州,大家纷纷上前。

    钟琴深深看着的是他,但他好像没有注意这边。

    兹然看了钟琴一眼,笑了笑,悄悄的走开了。

    每个人忙忙碌碌,无所事事到什么事都想做,都在做的时候,边锋已经找位置坐了下来,长风量了一下自己的门板剑,摇了摇头,最终把它靠在台阶边上,也在旁边坐了下来,一把抓起盘子内的坚果。在门前,云州卫看到长风的剑的时候吓了一跳,执意要解下来。长风只是微微一歪身子,门板剑敲到那个云州卫的脑袋,然后身子被长风扣到膝盖砸了一下,再也站不起来。

    长风还是这般肆无忌惮,更多云州卫过来的时候,看到边锋,最终缓缓放行。

    “就好像我比你那柄剑不像剑的东西更难懂似的,他们可能心里想,既然把我放进来了,这上百斤破铜烂铁也就无所谓了。”边锋对长风悄悄说道。

    长风哈哈大笑,道:“这可不是破铜烂铁,当然,他们更应该害怕的的确是公子。”这可不是破铜烂铁,长风喜欢挥动沉重的武器,曾经他用一双金锤,因为同等体积下金子要更重一些,但是他毕竟从小向往的是游侠剑客生涯,而金子无法铸成刀剑,后来边钊亲自开炉,选取精铁,为其铸就了这柄长剑,沉重如金石。

    边锋看着城主们的表演,有些事是他所不能理解的。西南十六城,除却北具城,其它的都在这里了。

    宁海城,宁笑山,原名叫宁笑天,臣服于云州后,改了个鬼名字叫宁笑山。

    凤尾城,边锋,就是他,他就在这里了。

    燕子城,慕华,世人传闻城内有一百万只燕子,燕泥在这里是至宝,人们扫起燕泥,将其撒入海中,鱼儿滚滚而来。

    越人城,狄白,这里号称佣兵之城,每日有上千个佣兵等待被金主雇佣。

    台山城,庄宗礼,族内有个好女儿叫宗若伊,美名远播,尚未婚配,庄宗礼煞费苦心,用尽金银,调教宗若伊,期待着有一天能把她嫁入雷家。婚嫁的车队出发时凤尾城离云州更近,边锋想着到那时候,是不是把她抢来给自己当儿媳妇。

    借县城,朴树,之所以叫借县城是因为当初,西土外邦人士,乘船远行,结果路遇妖兽和海难,漂流至此,请求借县城的人给予慈悲。他们向借县城进贡了一百斤的黄金,希望能租借一点土地供其休养。借县城给了他们一根一百米的用牛皮做的绳子,让他们任意圈借一块土地。结果他们将绳子拉直,从海边延伸至内陆,径直一百米。他们对此宣示主权。一场战争之后,他们占据了借县城。外乡人从此称之为借县城,朴树的那些先人,对此不以为忤,反而真的改名为借县城。

    释人城,永信。为人所熟知的是他有三十六个老婆,这三十六个老婆为他生了将近四百个子女。有人开玩笑说外敌来临,不用释人城其他人帮忙,他自己的儿子就可以守下来。

    金海城,王唯。十几年前云州发动战乱时,除却凤尾城,金海城反抗最为强烈,最后金海城五十八艘战船,除了开进宁海城的十六艘大船,其余的全部沉入了海底,至今金海城的海湾内有一根长长的桅杆竖在海上,经受风吹日晒。夕阳西下之时,海面风起,金光粼粼,那根桅杆就如同金海城的断骨一般。边锋看去,王唯的表情依旧生硬,看着雷哲说话的样子如同在餐桌上面对发酸的臭鱼一般。边锋不由得一笑,王唯算是一个前辈,这个老家伙人到老年,还是学不过这些东西。

    黑水城,史无义,一生未曾婚配,但是有二十多个义子,这些儿子是他从妖兽口中抢救下来的。海神庙的老司事曾经跟边锋谈论过黑水城和史无义,他说黑水城虽然小,但是和中土帝国历史上的情形何其相似!一家之内,不可无主,一国之内,不可无正统。史无义死后,或许便再无黑水城。

    秀衣城,蜀天南。本是中土蜀地一商人,将天下闻名的蜀绣用舟船车马运向四方。秀衣城出现不过三十几年时间。

    海南城,虎痴。边锋与之打过交道,此人不是虎痴,而是武痴。果然,当看到边锋的时候,虎痴顾不得见问雷哲,满脸兴奋朝边锋走了过来。边锋不由得翻了翻白眼。

    青岛城,吴羡。青岛城吴家靠卖大虾起家,每一块城砖,每一片盔甲,每一幢房屋皆是用大虾换来的。此处大虾,天下闻名,人人至此,不得不尝一尝青岛大虾。

    依依城,费仲。从其大哥费伯手上接任城主位,听说他即将让位于自己的三弟费叔,但是费叔明确表示不接位,甘愿让位于四弟费季。

    登岛城,齐民。上古之时先行者登陆雏岛的地方。

    飞湖城,芝庆。此城中央有一大湖,与大海相连,但却是淡水湖,湖名为千鸟湖。湖中有一湖心岛,岛上有一棵万年老树,盘根错杂。日出日落,飞鸟来也往也的场景煞是壮观,让人骤生鸟动湖飞的错觉。

    雷昊天匆忙行走,整理着自己的着装。他此时穿着的袍服,丝线中混纺有金线,暗淡中透着华贵,冷凝中透着沉稳。

    召子忽和孤离紧跟身后,雷昊天道:“后面的一应事物都安排好了?那好,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召子忽说道:“还有一件事,城主,狴犴再次发来求援信,他说战场上已经出现了稀有妖兽,有现象表明十万大山深处的妖兽在蠢蠢欲动,而龙骑熊卫的伤亡数在加大。”

    雷昊天毫不在意:“把两卫的后备军全部派上去。”

    召子忽道:“可是五千人守不住屏山的话,那么六千人同样无济于事。我以为,应该郑重看待一下狴犴的意见了。”

    “六千人守不住的话把云州八卫全部派上去同样守不住!”雷昊天突然加快语速,道:“所以我们才要争取百城,化为己用。必要的伤亡,无可避免,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吧?所以这正是我们想要的。我虽然痛恨狴犴,但是我相信他能守下来,只是特别艰难罢了。不要讨论这个话题了,我的战场在这里。”

    召子忽一脸的苦涩,孤离偷眼看去,轻轻叹息。召子忽是中土人,在中土书院修习过七年的时间。孤离相信召子忽绝对擅长朝斗党争,因为他明白,当更大的危难来临的时候,朝斗党争便无可避免需要搁置,一切让位于解决危难。但是他不擅长选择上位者,抑或说他无可选择。

    虎痴来到边锋这一桌,只有这一桌上有人。

    虎痴看着边锋,好像在看着自己心心念念的情人。

    边锋躲避他的眼神,如同女人躲避一个自己厌倦的追求者。

    一旁的长风开口道:“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笑话,在卫士之间早就传开了。”

    “哦?”虎痴没有不正视这个叫长风的武士,他久仰大名,不是长风的声名地位,而是他在战场之上一往无前的战技。虎痴同样欣赏长风对妖兽的痛恨,传言长风成名之前曾经在十万大山屠杀过将近五千头妖兽。虎痴并不擅长于欣赏之道,那些畜生不管怎么样总是杀不完,虎痴只是在自己杀戮妖兽的时候偶尔会想到长风罢了。

    长风道:“曾经有一个猎人……”

    虎痴道:“猎魔人?”

    长风摇头道:“就是普通的猎人,有一天上山打猎,发现了一头大熊,猎人欣喜若狂,想要猎熊,结果他没有熊聪明。大熊把他抓住,将他强暴了。”

    虎痴哈哈大笑,道:“闻闻这,再闻闻那儿,是不是?”

    长风道:“大熊把猎人放了回去。猎人觉得很失落,发誓要报仇,所以苦练技艺。过了几天,再次上山猎熊,结果又被那头熊给强暴了。”

    “第三次,猎人苦练技艺之后,再次上山找熊,可是又被熊给抓住了,熊哈哈大笑,说道:你丫到底是来打猎的,还是来受虐的?”长风哈哈大笑。

    虎痴突然站了起来,气势为之一凝。

    长风笑完,依旧安坐,看着虎痴。

    气势一松,虎痴同样笑了起来。

    “有机会,咱们两个较量较量!你敢不敢来海南城作客?”

    虎痴的话,气势饱满,但是长风知道他没有在挑衅,笑着说道:“有何不敢?他妈的我早有此意!”

    长风说得随意,但是虎痴听得出来,他并不是在接受挑衅,“好!”随即一拍桌子,伸手过去,与长风握在了一起。

    边锋平淡看着,两个人似乎惺惺相惜。

    雷昊天转过拐角,在出现之前正要换上一副笑脸,看到了这边桌上的三个人,脸神为之一僵,那笑容也就显得颇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