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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福碧(五)
    福碧市内的一座石桥下,董元暂时在此处安家。

    石桥拱门里,一块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木板,一个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背包,两张票,这就是董元现在生活的全部。

    从家里带来的钱早已花光。

    董元直接坐在木板上,整个人缩成一团,近距离的看着手上的两张票。

    一张材质好但有点褶皱,另一张材质差却完好无缺,一起平平坦坦,整整齐齐的放在手心里。

    董元看它们傻笑,像是看着自己的孩子,心里的愉悦让他不禁身体一颤,仿佛拥有了一切。

    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美好,有终音,有二次元,还有像觉哥一样那么好的人。

    生存在哪里已经不在重要,贫穷的生活也阻挡不了精神上的满足。

    董元现在想睡觉,好好睡上一觉,这样明天就有足够的精神去参加演唱会,去挥舞荧光棒,去呐喊,去鼓掌,去跳,去唱。

    “世界~第一公主殿下……”

    董元的眼皮缓缓闭上,一道光打进董元的世界。

    “谁在那里?”

    董元瞬间被惊醒,连忙顺着光线看去。

    一位附近巡逻的保安,手持手电筒,正巧看到了快要睡着的董元。

    手电筒直直的照在董元脸上,是如此的刺眼。

    “小朋友,你怎么在这里?你家里人呢?”

    跑!赶紧跑!谁都不可以抓到我!

    董元抓起背包,握紧手中的票,头也不回的向反方向奔去。

    “哎,小朋友,你怎么跑了?发生什么事情?小朋友!”保安,快速的追几步便停了下来,手电筒朝董元离去的方向照去,已经看不见任何人影。

    “这小屁孩,跑的还真快,什么话都不讲。”保安回头照了照拱门里。

    只有一块木板,孤零零的躺在那里。

    寒风从拱门外呼啸而过,保安忍不住打了个冷颤,摇了摇头,继续履行自己的任务。

    ……

    第一天清晨。

    阳光从窗外透射进来,照在林云觉的床上。林云觉迷迷糊糊地醒来,看了看时间,恩,距离演唱会开始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再睡五分钟吧。

    人生最大的骗局。

    睡个瓜瓜,起来吃饭。

    意志力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林云觉强迫让自己起来,一副回到中学时代的样子。

    洗漱过后,林云觉来到了自家餐厅吃早餐。

    瑟洛丝早已把一切准备妥当,并没有因时间而遗忘掉林云觉的生活习惯。自己似乎也是受林云觉的影响,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让周围人感到身心愉悦。

    瑟洛丝微笑道:“早上好呀,云觉。”亲自拉开桌椅让林云觉坐下,开始自己的表演:

    “等会是要去终音的演唱会吧?为别人加油助威也是很累的,来,先喝杯水。”

    清澈无比的白开水倒入林云觉的专属杯子,响起泉水般的乐声。

    林云觉接过水杯,上面冒着蒸汽,还是温的。

    “在林叔那边早餐应该吃得不怎么样。今天是第一天,我也不好做得太丰盛,以北方产的一等粉做的全麦面包为主,搭配绿壳蛋鸡蛋卷,如果不够吃的话我还可以再做一碗玉米八宝粥,对了,那杯牛奶麦片千万别空腹喝哦。”

    嗯,恩……要习惯,以后都会是这样生活,千万别被舅舅那边的土味影响了自己的标准。

    不过瑟洛丝话有这么多吗?怎么感觉瑟洛丝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恩,不错,下次这些介绍就不用说,又不是不知道。”林云觉笑道,终于开始吃起这份正经的早餐。

    “好的。”瑟洛丝会心一笑,给自己倒了杯开水,静静地坐在林云觉对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瑟洛丝杯里的水丝毫没有动过,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此时林云觉感动的快要哭出来,甚至想把舅舅的头按在盘子里摩擦。对比一下,舅舅做的早餐就跟猪食一样,林云觉没吃过猪食,甚至觉得舅舅的早餐比猪食还不如。

    一日三餐,早餐最为重要。好久没吃到这么友好的早餐。

    又是一顿吞咽。林云觉率先打破了沉默,道:

    “这里变化好大呀,要不今晚你带我出去走走?”

    “嗯。”瑟洛丝开心地笑了起来,像是收到了最好的礼物,轻轻闭上双眼,修长的睫毛一跳一跳,愉快道:

    “的确,是要好好出去玩玩。”

    见底牛奶麦片被续满,林云觉打了个饱嗝,思考着要不要把它喝完。

    ……

    福碧文化中心,坐落于市中心的南面,是福碧向世界展现自己的重要建筑。远处望去,文化中心就像一艘外星飞船,巨大的圆饼中间部分向上凸去,在内部形成半圆状,而演唱会就这半圆里举行。

    福碧告诉着世人,自然眷顾的城市中也要存在现代的痕迹,时代前进的步伐,福碧会紧紧跟着。

    文化中心大门口,形形色色的人聚集于此,不少漂亮的小姐姐穿上绚丽的衣服,戴上假发,将自己打扮成终音的模样,引得不少人围观拍照。

    周边纪念品更是少不了,每家店铺门口几乎站满了人,终音产品一度脱销。而真正值得收藏的限定产品都在文化中心里面,非门票不得进入。

    商人的一个小手段。

    林云觉强忍着买东西的欲望,一边躲避着同行人,一边四处张望,寻找董元。

    终于,在一个小角落看到了董元。

    嗯,很有穷逛的潜力,这家伙竟然能不受周围环境影响在这里看书,看书……

    假的吧,这人是谁呀?这么帅的衣服又是哪里来的?

    林云觉面无表情的走了过去,董元沉迷在书中世界无法自拔。

    “警察。把手举起来!”

    董元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原来是林云觉,立刻欢喜说道:

    “觉哥你终于来了,等你好久了!”

    “偷偷告诉我你这件衣服哪里偷来的。”

    “额,这是我从我家带来的,总不能让我穿着那件快破掉的衣服去参加演唱会吧,我自己都没脸穿过来。”

    “原来如此,那你手上的书是什么东西,别告诉我是教科书。”

    “是小说《猖魂》。”董元举起手上的书,将封面面向林云觉。

    林云觉眯眼睛,仔细地观赏着。

    “这本书有点厉害,节奏很快,有着超大的世界观,而且还挺现实的,看着看着就哭了出来,高潮部分又特别燃,虽然还有许多不足,但我是相信这本书是有潜力的。”

    “这样呀,那我有空去看看。”林云觉糊弄地说道,盯着猖魂二字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行吧,那我们去排队。”

    “好的,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