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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雅之谜76
    他话音刚落,站在后排的陈方洪说到:“精确打击,不能放弃,我们可以换一个研究思路。”

    何博士,一下头就蒙了,这哪来的小屁孩,我们一群博士,都在这里束手无策,一个站在二排的年轻人,居然还在这里指手画脚。

    这时,见大家都板着个脸,用诧异不满的目光,盯着陈方洪,一个421厂的老工程师刘工,急忙指责道:“小洪,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没人点你的名,就不要乱开枪。”

    这时,李博士背对着陈方洪,看都没看一眼的问道:“年轻人,你哪里毕业的,学的什么专业啊!”

    陈方洪实事求是,但也知道,自己的学历,在这个办公室里,是最低的,于是低声说:“无线电专业,在南江科技技术学院。”

    “什么,南江科技技术学院?没听过啊,全国排名第几啊,世界有排名吗?”李博士得意的数落着。

    见他无言以对,李博士嘲笑道:“你知道这里的博士,最差的,都是国防科工大毕业的,我们的何博士,那可是斯坦福毕业的,你知道,斯坦福全世界的排名吗?一个学历如此低的年轻人,就要虚心请教,不要这样没规没矩的啊!”

    何博士一看他的学历,根本没把陈方洪放在眼里,于是完全没理会他,准备继续开会。

    陈方洪从小娇身惯养,在加上年轻气盛,血一涌上大脑,哪里还管得住自己的嘴巴,见没人理他,他反而更大声的说道:“计算机,是美国人发明的,在他们的游戏规则里,我们当然玩不过。但是,我们也可以自己研发一种新型计算机,这样,就不用在受制于人了。”

    何博士这下也急了,不过,作为德高望重的人,他也只能是绷着,假装微笑的说:“呵呵,年轻人,好无知啊,我们自己发明一种计算机,怎么发明啊,你懂得计算机工作的原理吗?你知道,计算机已经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了吗?”

    李博士也跟着数落陈方洪:“小伙子,有幻想是好的,不过,还是要实事求是的啊,先把计算机的原理,弄明白,在说吧。”

    陈方洪听出了他们的嘲笑,鼓起勇气继续说:“我当然明白计算机的原理,说白了,不就是0和1嘛,我们通过机器能识别的语言,0和1来控制计算机,让它为我们服务,帮我们处理问题,这是冯伊诺曼的计算机,可不是我陈方洪的计算机。”

    “什么什么?”陈方洪说完,惹得哄堂大笑,何博士一副藐视的眼神看着他,摇着头说:“哎!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原来是个学业不精的傻小子,你陈方洪的计算机,你想发明计算机,呵呵,好,你发明一台,让我们看看,啊,看看你陈方洪发明的计算机,与美国佬的计算机,哪个更强,哈哈,可笑啊!”

    何博士说完,笑完的李博士跟着附和到:“好了好了,言归正传,我们刚才讨论到哪里了?哦,增加弹头数量。”

    陈方洪见大家都嘲笑他,把他当个傻子一样看待,脾气蹭的一下子就上来了,他跳到最前面,大声的说:“你们,敢不敢打赌,我能发明一种新的计算机,怎么样,赌不赌,敢不敢赌!”

    这时候,一向稳重的何博士,也绷不住了,抬头瞪眼大声指责到:“你干什么,造反了,好,赌是吧,我跟你赌,你说,怎么赌!我看你还能翻到天上了。”

    421老工程师刘工见情况不对,忙劝说道:“算了,算了,大家别生气了,他年轻不懂事,不懂规矩。”

    可能是何博士,生气过了头,根本听不到旁人劝说,继续吼道:“吓唬我,你个小孙子,你敢不敢赌啊,赌什么,你说。”

    陈方洪有点虚了,也心知肚明,这何博士德高望重,没有人敢得罪于他,所以小声说道:“如果我在1年内,发明出,一种全新的计算机,就算是我赢了,如果发明不出,就算输。”

    何博士虽然生气,但他不傻啊,别说是一年时间,就是给你一辈子,凭你一个人,也不可能超越美国佬,几百人,几十年的苦心钻研。于是他胸有成竹的说:“好,赌就赌,如果你赢了,我叫你老师,如果你输了,你给我滚出技术科,去当个搬运工,怎么样,赌吗?”

    还没等陈方洪回复,李博士又添油加醋的说:“我跟着何老,我们输了,从此以后也叫你老师。”

    这时,其他工程师,出于想巴结两位博士,纷纷表示站在他们这边,输了都叫陈方洪师傅。

    陈方洪见所有人都看不起他,心中一阵澎湃,暗暗下了决心,然后认真的说:“好,我接受。”

    从此以后,技术科基本再也看不到,陈方洪的身影了,他被彻底的排出在外。陈方洪独自一人,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厂区废弃仓库里,进行他的计算机研发。

    几乎每晚,他都工作到深夜,经常一个人走,也没有朋友,因为在当时的人际社会中,他这种孤僻古怪的行为,以及鹤立独行的作风,和疯子没什么区别,因此,不只是技术科,421全厂的人,都开始排挤他,而且都认为,陈方洪输定了,居然一个人,敢挑战整个美利坚,简直是大言不惭。

    每一个孤独者的夜,都是伟大的,每一个孤独的夜晚,都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陈方洪的种种行为,在别人看来,是傻子,但在另外一个女人看来,却是英雄。

    这个女人,就是421厂的厂花,宋莹莹。其实宋莹莹很早,就开始关注他了,陈方洪这个小伙子,毕竟是富裕人家出生,就算家道中落,至少也是个贫穷贵公子,他的气质与其他人,完全不一样,有一种忧郁的,高贵的,甚至带点孤傲的感觉。在加上,陈方洪人高马大,长得也是眉清目秀,用现代的话来讲,是又高又帅。这些特点融合到了一起,自然很吸引宋莹莹。

    虽然喜欢陈方洪的女孩不在少数,但是都觉得他疯疯癫癫的,一传十,十传百,把他丑化的越来越恐怖,那些曾经喜欢他的姑娘,也都变了心。唯独这个宋莹莹,他反而特别喜欢陈方洪的与众不同。

    因此,宋莹莹常常在远处,静静的关注他,时间久了,自然引起了陈方洪的注意,他的潜意识知道,有一个女孩默默在关注他,肯定是喜欢自己啊!但出于害羞,他既不敢正眼看宋莹莹,更不敢去打听她的消息,在余光和潜意识下,他只觉得,这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直到有一次,陈方洪和往常一样,在食堂里打饭吃,已经很晚了,其他员工基本都离开了,这时的食堂,除了几个厨师收拾厨房,就只剩下了陈方洪。与以往不同的是,他的鞋子,已经坏了几天了,这几天里,都是用脚,勉强拖着在走路。

    陈方洪埋着头正在吃面,这时,那个熟悉的身影,渐渐的靠近,他本能的察觉到,是那个一直关注他的姑娘。

    女孩来到了他的身旁,语气平静的说:“来,我给你买了一双新鞋,换上吧。”

    这突如其来的女声,让陈方洪就是一惊,这声音非常平静,就像是自己母亲以前给他说话的感觉,他感觉到很舒服。

    于是他扭过头去,第一次看清了这个女孩。女孩很漂亮,大大的眼睛,尖尖的下巴,如果放到现在,和那些网红脸差不多,在那个不靠化妆的时代,可以说是万中挑一的极品。

    女孩眼睛虽大,却柔情似水,一看就及其温柔,陈方洪一下子就被宋莹莹的魅力,给迷住了。他一直盯着宋莹莹看,宋莹莹始终没有笑,依旧平静的蹲了下去,用手扶起他的脚,把他的旧鞋子脱掉,然后,亲手为他换上了新鞋。

    女人的性感分很多种,暴露是最低级的,挑逗的语言和动作是中级的,而最高级的性感,是那些可以溶化钻石的体贴入微,钻石都能给化了,更何况是男人的心呢?

    面对女人的这种性感,估计,是个男人都受不了,陈方洪是很孤僻,但也是一个纯爷们,当然经不住宋莹莹,这般温柔呵护的魅惑,一下子既然爱上了眼前这个女人,一股暖暖的幸福感,涌上心头,眼里再也容不下别人了。

    鞋穿好以后,宋莹莹依旧蹲在地上,仰着头望着陈方洪,语气平淡的说“站起来,试一下合适吗?”

    陈方洪大脑一片空白,木讷的站了起来,原地走了两步,痴痴的回复:“嗯!很舒服。”说完,蹲下去扶起了宋莹莹,握着宋莹莹纤细的手臂,摸着那如羊脂玉一般的肌肤,简直令他爱不释手。

    就这短短的几句话,既没有前言简介,也没有目录索引,只有两个人含情默默的对视,此时,无声胜有声,二人居然都默认了,互相的关系;没有一个爱字,甚至连喜欢都没说过,看来,这才是传说中,撩汉的最高水平啊!

    其实陈方洪,并不是第一次谈恋爱,之前在大学的时候,也谈过两次。这男人谈恋爱,就像是泡茶;一泡是水,洗去尘埃,所以,男人的初恋,就是拉拉手聊聊天,算是淡淡的一笔带过,基本没留下什么刻骨铭心;二泡是茶,第二次谈恋爱,就让人沉醉了,就像是陶醉在茶的芬芳香气中;但三泡四泡才是精华啊,茶水最好的精华,只有泡了两次之后,才会显现出来,恋爱也一样,到了第三次,经验也累积了不少,更懂得付出的方法和投入的分寸,所以,味道特别回味。

    宋莹莹就是陈方洪的第三泡茶,因此,特别浓郁,让他真正尝到了爱情的味道。品过这种味道以后,就再也无法忘记了,他深知,自己已经付出了全部的爱,若是这次不成,以后自己的心,恐怕只剩下,茶渣儿了。

    因此,他决定与宋莹莹长相厮守,只有取了她,才能永远跟她在一起。可是,事态总是事与愿违,陈方洪成分不好,宋家人,根本就瞧不上他。

    宋莹莹的父亲,坚决不同意他们结婚,也难怪,宋莹莹的父亲,那是红军出生,解放战争时期,跟着部队南下才到了重庆,而且,还是个少将军官,享受正司级别待遇,怎么可能看得上一个资本家的后代,还是个平穷贵公子,更何况,他听说陈方洪还是个疯子。他设想,以宋莹莹的条件,不求达官显贵,最起码也要要嫁个高干子弟吧,怎么能嫁陈方洪这种人呢?

    但宋莹莹是个十分倔强的女孩,从小就很叛逆,总是喜欢跟她老子对着干,无论他们怎么阻止,她非要跟陈方洪在一起,为此,还闹到了离家出走的地步。

    后来,宋莹莹搬进了421厂里的宿舍,与陈方洪住到了一起。知道他们在一起了,宋老爷子,一气之下,把宋莹莹逐出家门,不认这个女儿了,还把她的户口本撕得稀烂。

    最美的时光,往往出现在那些,最痛的年代,在陈方洪的记忆中,与宋莹莹在421厂宿舍的日子,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候,他甚至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样一句话:“421宿舍的那几个月,我才真正活过!因为我只有宋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