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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二章 吞珠
    将珠子拿在手里的宗信知道它的特殊之处,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宗信沉默了半天,双眼无神,整个人愣住原地一动不动。

    没过多久,宗信回过神来忽然撇嘴道:“没用的东西,做成珍珠粉用来擦脸或是食用吧……麻烦,我直接吃了吧。”

    宗信直接将整颗珠子吞进了肚子里,没人知道怎么回事,宗信绝对不是这种怕麻烦而直接吞珠子的人。要将一颗珍珠拍碎用不了多少内力,一拍就粉粉碎,怎么会麻烦呢?

    “宗信,到底怎么回事?吃了这颗珠子有什么好处?”

    宗信笑道:“对于你们来说,这颗珠子绝对没有好处,无非就是卖钱。但对于我来说,这颗珠子倒是很有用处。你们也别管了,反正珠子已经被我吞了,难道让我吐出来吗?”

    妖妖道:“相公,这颗珠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刚才你有些失神,像你这个等级的高手不会出现这种状态,而且失神之后立刻就把这颗珠子给吞了……说吧,这颗珠子到底什么来历,你吞下去有什么好处?”

    宗信解释道:“事情是这样的,这种珠子叫作龙珠,天下不止这一颗,这也是珍珠的一种,不过蚌壳里产生这种龙珠却是非常罕见。因为一般情况下只有海里的海螺才会产生这种龙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蚌壳里我就不知道了。海里有龙,龙在成年之前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去寻找这种龙珠,一条龙必须要找到一颗自己满意的龙珠之后才能踏入成年。他们会将这颗龙珠吞进肚子里,作为内丹继续修炼。所以有火龙吐珠。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这颗珠子包含了一个海螺所有的修为和道行,他们吞下这颗珠子之后,就等于了抢夺了别人的修行,可以帮助自己提升,赤帝勾玉和白帝勾玉就是用这种珠子制作而成,这是赤帝和白帝修炼了很久之后的结果,珠子也当然会随之改变。”

    赵匡胤眯着眼睛道:“那你为什么要把它吞下去,你又不是龙。”

    “但是我体内有两颗龙魂,我认为龙魂或许可以利用这颗珠子继续修炼也说不一定。反正两颗龙魂没什么用,失去勾玉之后,它们就是魂魄而已,需要一个实体修炼。所以我把珠子吞下去,让它们双龙夺珠。”

    宗信的解释明显不能让所有人信服,但宗信身上的秘密太多,也没人愿意追究。

    赵匡胤转头看着巨大的蚌壳,随后道:“老二老三,把这个蚌壳也放在火旁边烤了,我估计味道不错。长这么大,也不知道多少年了,肉质或许会有些老。其它人也别看了,该干嘛干嘛,反正宗信不愿意说,我们问也是白问。”

    习惯了,真的习惯了。所有人都没再说什么,弄得宗信自己反而有些尴尬,做了这么奇怪的一件事情,他们只是问了一下珠子的来历,然后就各做各的了。根本没把这件事情放在眼里。

    宗信指挥着老一烤鳄鱼和巨蚌,鳄鱼就多放孜然和辣椒,口味重一点才好吃。宗信和白玉都是从西蜀而来,他们原本就喜欢吃辣,由其是烤肉的时候辣一点过瘾。

    巨蚌就没有必要了,放一些蒜泥和盐在蚌肉上烤,很快就烤出了香味。所有人都随身带着刀子,烤好之后让宗信和妖妖先尝,这两人只要确定这些东西无毒,其它人就可以安心的吃了。

    虽然这两样东西都是自己抓来的,但毕竟谁都没见过,不知道这东西能不能吃。宗信和妖妖吃过之后,其它人也开始吃了起来。

    鳄鱼肉的味道不像宗信说的那么一般,味道极其鲜美,脂肪被烤之后有一股莫名的香料,由其是外层稍稍烤焦,一口咬牙油脂在嘴里爆开,味道非常好。瘦肉松软好嚼,香味几乎充斥鼻腔,连呼吸都带着鳄鱼肉的味道。

    鳄鱼肉好吃,无论肥瘦。甚至鳄鱼皮的味道也很不错,因为宗信说过鳄鱼皮能吃,所以有胆大的就吃了两口。如同外表一样,很有嚼劲,牙不好的根本咬不动,但这东西越咬越香,虽然不是什么正经吃食,但用鳄鱼皮下酒确实不错,而且这群人都是酒鬼,有这种下酒菜当然开心。

    女人们对蒜香味的烤蚌肉更感兴趣,蚌壳能产生珍珠,珍珠对女人的皮肤好,蚌肉当然也有同样的功效。虽然鳄鱼肉很好吃,但她们更喜欢吃烤蚌肉,肉质入口即化,一股淡淡的海香味,如果只是烤蚌肉已经很好吃了,但蒜香味却能让整个烤蚌肉升华一般,越吃越香。

    不过大蒜不多,所以有蒜泥覆盖的地方只有一半,一半蒜香,一半原味,按自己的爱好挑选。这几天也吃腻了干饼奶酪,好不容易有机会大家一起烤肉喝酒,这也是最开心的时候。

    幽云十八骑作为契丹人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烤肉喝酒,大伙围在一个火堆旁边,一边喝酒一边聊天,随时都可以吃到美味的烤肉。喝高兴了之后,契丹人的反应就是摔跤……幽云十八骑就是凭着摔跤来决定名次,每次都会有些改变,但改变并不会太大。

    喝酒聊天,摔跤唱歌,这就是契丹人全部的娱乐活动了。幽云十八骑虽然跟了宗信,但他们的这个习惯永远也改不掉。其实人也都很喜欢这样的晚会,有酒有肉,还能玩个尽兴。

    吃饱喝足之后,所有人回自己的帐篷睡觉。宗信的帐篷比较大,因为里面要住五个人。宗信和赵匡胤大部分的时间动静都不小,所以这两个帐篷分开左右,距离大部分都比较远,他们好也落个清静。

    第二天,等所有人睡醒之后立刻启程直接向北走,因为许州原本是在丰州正北偏西的地方,因为巴尔滋长期睡觉所以没有带好路,走到了正西偏北的方向去,直接现在直接北上便能到达庭州。

    又走了好几天,终于离开了这个荒漠地带,来到了庭州城外。庭州依然属于热带,但沙石已经非常少了,这是整个回鹘最富饶最繁华的一块土地,一直作为回鹘的首都。

    只要离开庭州,再往西去便是突厥和萨曼国,波斯人就是萨曼国其中之一。萨曼王朝非常强盛,国土面积极大,而且兵强马壮。因为萨曼国是多民族结合而成,所以并不是所有萨曼王国的人都是波斯人,但波斯人最是萨曼王朝的贵族,因为萨曼王就是波斯人。

    如今,除了突厥还占领一小部分地盘之外,离开回鹘就是波斯人的天下了,其它的小民族根本无法挑起事端。

    距离波斯越来越近,宗信的期待也越来越大。只要能拔除体内的金丝,功力会再次提升一步,到时候就可以成为真正的绝顶高手了。如今的宗信还不足以称之为绝顶高手,哪怕与赵匡济或是雷天孝对打,宗信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只是大家站在同一个级别,未必会输而已。

    但面对真正的绝顶高手,宗信还是没有办法。虽然他救了郭威无数次,但郭威想要杀他的话,宗信绝对跑不掉。

    “感谢圣火,我们没有走错路,马上就要到庭州了,我已经看见远处的城镇。”巴尔滋一直害怕带错路,因为宗信是重要的合作伙伴,如果他在教主面前说自己的不是,到那时候真的不好办。

    巴尔滋兴奋道:“宗信大师,等到了庭州我先去通报一声,宗信大师就在客栈暂留一步。”

    “嗯~”宗信还在车里打坐,继续提升自己的真气纯度。如今宗信感觉每天都不一样,真气不断外泄,但却紧紧的包裹住自己,仿佛每一天都在变的更强大。如今就连宗信也不知道自己的功力到了什么程度,这段时间真气外泄之后,这些真气便紧紧的覆盖着宗信的全身,让他随时都在提升。

    当来到庭州城外,巴尔滋先行一步离开马车,随后向城里走去。宗信一行人根本没有想过要跟踪他,因为他们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那就是先去大吃一顿,然后再找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长途跋涉没有一个不累的,就算他们是武林高手也并不喜欢这样的旅途,虽然旅途中有很多的乐趣,但生活条件上不可能太舒适。帐篷再舒服也不如床和屋子,客栈里的东西虽然普通,但是在客栈里吃饭很方便,也不用收拾什么,只需要给钱就行了。

    宗信一行人的爱好就是吃和玩,旅游是为了玩,去到一个地方之后当然要大吃当地美食。庭州的水和草比整个回鹘其它地方加起来都多,所以这里的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就连酒店里吃的也是各种野味。

    鹿肉是这里出名的补品,除了鹿茸之外,还有阿胶和鹿血酒。当宗信的嘴碰到鹿血酒的瞬间,顿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中原,所有的酒都属于是黄酒类,直接用高淀粉煮到半熟之后,淀粉遇水变成了糖,等它自然发酵,这样就成了酒。

    但是到了回鹘地区之后,感觉酒精度明显上升一个台阶。因为这里大多是用糖份含量很高的葡萄作为原料,所以发酵之后的酒精度明显要比中原的黄酒高出许多。但这个鹿血酒的酒精度甚至比葡萄酒更高,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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