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伸手 作者:乔牧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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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哈姆雷特走出城堡,走到大众的眼前,这又将是一个引起巨大轰动的事情,人们会纷纷感叹,这是上帝完美的杰作!
想到这里乔微笑,重新铺上帆布,拿起了自己的画笔,将自己和修·哈姆雷特最幸福的时光画下来。
那是三年前的他们,在月光下拥抱做一团,月光的圣洁如同修的面孔,而他幸福的依偎在他的怀中,他们的双腿缠绕着,长发散落在草地上,十指交缠,爱是如此让人沉迷的一件事情,时光也无法抹去幸福的记忆,这将陪伴着乔·雷蒙德从来到这个世界,到离开这个世界,自动的选择死亡成为自己最终的归宿。
听起来傻的要命,做起来却如此镇定。
夜莺忽然歌唱,让乔以为天已经亮了,抬起头才发现窗外依旧黑着,城堡里的人们已经被叫醒,纷纷指责这种无缘无故的鸣叫。那只夜莺会被捉起来杀掉吗?不,这太过于残忍,让乔无法忍受下去。
然而他还是静坐着不动,继续自己手上的工作,快一些,我没有时间了,他要醒过来,我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直到死神来取走我的性命,而我心甘情愿,从无怨言。
“笃笃笃”的敲门声响起,“乔伊,你在里面做什么?”修的声音中带着早晨刚刚起床的迷蒙,乔已经听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我在作画。”乔慌慌张张的站起来,幸好自己的最后一笔已经画完,这是他作画最快的一次,他来不及等上面的颜料干掉,来不及找东西将他掩盖,只能冲到门外,将门锁上,然后转身就看到了那双紫水晶一样的眼睛,充满着疑惑。
“有什么秘密不让我看吗,乔?”修作势要推开门进去,乔连忙阻止他,脸色有些红润,“哦不,修,现在并不是堪破我秘密的好时候,我承诺晚上一定让你进来,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知道,我写的是有多崩坏,以至于……点击缩水成这样……
第9章 未曾告别
“乔,你成功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愿意为这一句话,期待今天的黄昏早些到来。”修仿佛忘记了昨天下午他的话语,乔心想大概是不想要自己伤心,因为有些东西让人无可奈何,即便是抱怨多次也只能让自己更伤心罢了。
“你这样子真是邋遢极了,乔,你不会告诉我你一晚上不曾休息吧。”修皱起眉头,让乔忍不住想要伸手替他抚平,而他真的这么做了。
“我已经有皱纹了吗?”修有些沮丧,乔有些后悔自己的举动,在早上提起这个话题真是让人无法开心起来,两人各自沉默了一下,洗漱完成后去餐厅吃早餐。
乔忍不住提起了一个要求,“修,今天陪我一整天,可好?”
修似乎对他这个要求感到好奇,“乔,我们不是每天都在一起吗?除去那些我不得不参与的宴会,我一直与你同在,从不曾分离。”
乔笑的有些勉强,“可是大约你太过受欢迎了,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短。”
“乔,你应该多出去走走。”修耸耸自己的肩膀,“我想是时候将你介绍给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其实我并不是十分愿意做这些事情,你知道的,他们总是将阶级观念看的十分严重,觉得跟那些下层阶级的友谊玷污了他们高贵的血液,他们并不像是我一样这么亲和,我是爱你的,但他们不。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王后姑母,我是一点都不愿意和这群人走在一起,他们让我闻到了腐朽的味道,如同盖着死人的收敛布,上面的爬满了污垢而他们并不知道,反而用古老的道德标榜自己的高尚,那些早就已经生锈的东西让他们如此骄傲,我不愿意这样美好的你被改变,如同腐败变质的食物一般。我发誓我以后会尽量待在你的身边,但是今天不行。今天我的皇后姑母要过生辰,那些大臣还有我的国王姑父总是爱铺张,我想下午的时候我就会回来。”
乔心中有些失落,但是仍然强作欢笑,“是的,你总是这么忙碌,把握住青春的尾巴是我们唯一能够做到的捕捉时光的行为,我想你比我做的更好。”
“我爱你胜过爱我的青春和容颜,乔。”修的眼神诚恳,“只是那些人我不得不应付,我发誓,这次过去之后我一定会陪你许多天,从清晨旭日到黄昏时光,没有任何东西会将我们分开。事实上你知道的,我的姑母总是不厌其烦的将各国的公主介绍给我,试图用这样一条锁链将我与他们绑缚在一起,我只能找着各式各样的借口推脱,大家甚至猜测我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症,而我不想和他们辨别,因为我想与你一起,我有没有什么难言之症,我想你最是清楚。”
第三十九回
“好吧,我将在这里等你,直到你的归来。”乔无可无不可的耸了耸肩,大概知道自己无法抓住这最后的美好时光了,“可以将你以前赠予我的那条白色的长袍再次翻出吗,我有些怀念与你的第一次相识。”
“这些琐事交给管家就好。”修·哈姆雷特匆匆起身,拿起自己的拐杖往头上扣了一定帽子,往门口走去,“亲爱的你不用送我了,我很快会回来,爱你。”
乔最后拉住了修的手,修用着询问的眼神转身,乔吻上了他的唇,蓝色的眼中盛满了忧伤,只是修没有看清楚,他忙着离开。
人们总是这样,忙着生,或者忙着死,从来没有看过最后爱人的眼神如何,嘴上说着他们是自己最爱的人,事实上只有自己的生活才是他们的最爱。正如艺术家们总是说自己崇尚的艺术才是最好的杰作,他们通常都忽视了生活,只有生活才是最完美的艺术,因为每个人不用带上面具就能很好的演戏。
正如乔知道,修不喜欢带自己出去的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害怕蒙羞。而他正基于这个缘故也不愿出去——真正的爱着一个人,怎么可能舍得让自己深爱的人蒙羞?他甚至愿意把修·哈姆雷特供上金殿,看着整个世界来膜拜这个属于他的男人。
连他自己都愿意献上生命用来维持他高高在上的位置,或许没有什么比这种牺牲更为愚蠢,可是他只能这么愚蠢下去。
他无法强迫修·哈姆雷特接受他所认为的好,用古老的方式相爱,爱着年轻的唇也爱着苍老的容颜,爱着乌黑也爱着白发,他们无法在这上面拥有和自身一致的“好”的概念,强迫别人和自己一致会失去自己的生活,修会失去他的特立独行。
或许这样的修才应该生活在那张画里,而画中人代替他老去,代替他死亡,修永远开不败,生活在崇拜中。
尽管这听上去像是一朵假花,没有香味,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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