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壁江山之男儿国 作者:青青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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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凌驾於享之不尽的荣华,威武不屈的勇气,凡人难及的智慧,
独一无二的体质之上,而开创我奥第斯帝国万世难及的疆土,千秋仰望的传奇这样的重任也就无疑落在了
这样的人的肩上。
到现在,已经在没有人能分得清,究竟是因为对美貌的如此推崇,才使得美貌之人往往能达到常人所不能
达到的巅峰,还是就因为美貌之人往往能达到常人所不能达到的巅峰,才使得祖祖辈辈对美貌如此推崇?
我心中一片怅然。
在我所受的二十多年的教育里,在我的所闻所见里,从来也没有怀疑过先知的话,对著奥第斯这样的传统
也从来都是欣然接受,如果不是当年修格斯於战争中毁容,恐怕直到今天,我都不会有任何一丝一毫对这
种传统的质疑:美貌果然能决定一切吗?
在所有人的心目中,只有拥有无双的美貌、凡人难及的智慧以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功,才配拥有“
战神”的称号。
修格斯就是战神。
在我的心目中,他就是奥第斯的战神。
可是,被毁了容的修格斯怎麽还能做奥第斯的战神呢?就算他因为曾经所作出的贡献不会遭人鄙视,可是
,却再也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将他比作战神。人们只会继续寻找真正的战神——真正美貌无双的战神。
我不愿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愿修格斯永远都是我奥第斯皇朝的战神,名留史册。所以,我尽力的将这样的
不完美抹去:我宣布了他的死亡,给了他一个新的身份,让他如愿以偿的待在他的心上人塞亚的身旁,开
始一段新的人生。
而那个完美的近乎神话的修格斯,将永远活在千千万万子民的心里。
可是,我还是错了啊。
错的离谱。
我不愿世人只被那容颜所误,却不知自己,也早已被那容颜所误。
什麽千秋万代,什麽名垂史册,修格斯就是修格斯,就算别人不愿意接受他,他也还是我深深爱著的那个
修格斯啊,何曾有过任何改变?我以为我并不如此的执著於容貌,却不曾觉察,我的所作所为正是出自於
对容貌的在意。我以他的美为美,也愿全天下的人以他的美为美,我不以他的丑为丑,却在意全天下的人
以他的丑为丑。这样的心情,又何尝不是因容颜而误呢?
到最後,修格斯横死沙场,又怎麽能说,不是我的错呢?
如果,不是我那麽自以为是,他是不是,就不用受那麽多的苦?也就不用死了呢?
我的心,又痛了起来。似乎有些站不住,微微晃了晃。
其实,在奴隶市场上第一次见到齐格,我便想到了那个骄傲的,美丽的修格斯。
那次他毁容归来,只略略的见了我一面,并没有说什麽。
他对我,从来都是这样。就算是一起长大的世交好友,他也关心我、也效忠於我、也会在我伤心难过时安
作者: 夏ぁお朔夜 2006-10-27 22:27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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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回复:《半壁江山之男儿国》 by青青壁虎(我的子民啊,赐予你得天
慰几句,我却知道,这种关心,与他对塞亚的关心是不一样的,这样的温情与他面对塞亚时的柔情也是不
一样的。
我爱他,也敬他,我不愿折断他骄傲美丽的羽翼,只愿他能永远自由的!翔於天际。我对他的安排,他未
曾置喙半句,就这样匆匆归来,又随著塞亚的脚步匆匆离去。而我,从头到尾,只是坐在皇位上,看他恭
敬有礼的行礼,然後默默的离去……
“陛下……”耳边,仿佛响起一声轻轻的叹息,一双手臂强而有力的扶助了我,我回过神来,才发觉自己
早已摇摇欲坠,神思恍惚了。
“我没事,瓦伦。”我轻轻的推开他的手臂,依著门站直身体,这才想到瓦伦是来和我谈齐格的事的。
看到齐格,我不由自主地就会想到修格斯。
同样被毁去容貌,他们的遭遇那麽相似,我怎麽可能对著他无动於衷呢?每每,我总觉得,我对齐格好一
点,就是对修格斯好一点,齐格能建立怎样的军功,那麽,如果修格斯没死的话,也定能达到如此的成就
——即便在失去美貌的情况之下,在必需忍受他人轻蔑鄙视的态度之下。然後,我才能对自己说,美貌并
不是决定一切的。就算失去了美貌,只要努力奋发,一样可以获得他人的重视。
难道,我又错了吗?难道说,不论怎麽奋发自强,在美貌面前、在出身面前,都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东西
吗?
我怔怔的望著眼前的瓦伦,情不自禁的抓住了他的衣袖,喃喃问道:
“真的……无论他怎样努力都是没有用的吗?”如果不是瓦伦、新桥等人都绝口不提他的奴隶身份,他的
军功,立刻便将化为乌有——奴隶,又哪有什麽权力参军、建功立业呢?
瓦伦看著我,目中似乎有一种难解的怜惜,轻轻地握住我冰凉的、颤抖的双手,长叹一口气:
“如果你喜欢的话……就当我没说过吧……不论如何,我总会帮著你的。”
说完这话,便转身走了出去。
我兀自站在门边,还没有完全从自己的思绪中解脱出来,只怔怔的想著那一个个解不开的疑惑,等到意识
到身前已无一人时,才恍恍惚惚的想到:
“瓦伦刚才……是不是又误会了什麽呢?”却再也想不起来刚才的对话,重新振作起来,向营地走去。
附:奥第斯人对美貌的看重,也是出於传统,倒并不是瓦伦以貌取人,所以也怪不得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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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幽的树林中间或有几只鸟儿嬉戏玩耍,透出一派春意盎然。
我坐在树下,抚弄著手中的纸条,一股甜蜜,从心底散发开来,只觉得四月的春光,从没有这麽美过。
纸条不大,有被卷曲折过的痕迹,被收在无名的信封里,显得平平无奇。
纸条上只有三个字:
明日归。
下面,甚至没有署名,只在一角上有一只雄鹰的标记——
奥第斯王族的标记。
虽然没有署名,但那曾经日日摆在我案头的字迹,我又怎麽会认错?
若是我猜得不错,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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