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跟着我混有肉吃
东汉一石米约值二百钱左右,三百万钱能买一万五千石,都超过三公的年薪了。
虽说能当上三公的人,其实也看不上这点“小钱”。
可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而言,这都是一笔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
而阎泽也并非仅仅只看重钱,他更看重的其实是王景的身份。
太原王氏怎么说也是炎汉帝朝的顶级世家之一,而王允更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名气大不说,还是美誉,跟韩遂这种提着脑袋造反的“乱党头目”比起来,前程显然要光明得多。
因此不用阎鹄继续劝说,阎泽就已经打定了主意:“待彦明回来,我一定跟他好好说说!”
恰巧此时,阎行刚好回到家中。
进屋后,阎行见到阎鹄,显得十分高兴:“翊明,你回来也不提前写信招呼一声?”
随后立刻叫人去准备酒菜,要给阎鹄接风洗尘。
夜里,阎家大宅里灯火通明,阎行大摆宴席庆祝阎鹄归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正好。
阎鹄与阎泽对望一眼后,便先开口对阎行说道:“大哥请看,这是我家主公给你的亲笔信函。”
“嗯?”
阎行一头雾水地接过,打开看了几眼,发现是有人想要招揽他,顿时哭笑不得,直接婉拒道:“我如今已有主公,岂可做那背主之事?”
正所谓知子莫若父,阎泽看出了阎行对于韩遂并无多少忠诚可言,之所以拒绝,无非是不想被人看轻罢了。
“彦明此言大谬啊!”
阎泽打心底里瞧不上韩遂这种反贼,难得此时有机会能去洛阳发展,抱的还是太原王氏的大腿,因此比阎鹄还要积极:“韩遂食汉之禄却起兵造反,是为不忠。其与北宫伯玉和边章等人相交莫逆歃血为盟,却用计杀之,是为不义。”
“如此不忠不义之徒,兴兵掀乱,祸国殃民,你难道还要助纣为虐吗?若是哪天朝廷平叛大军杀至凉州,清算罪责,我阎氏一族又要如何自处?彦明伱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当为族人考虑才是。”
“这……父亲既然已经有了决定,行又岂敢不遵从?”
阎行只是略作犹豫,便借坡下驴,当场答应下来。
毕竟韩遂造反确实不怎么得人心,关键是阎行对韩遂也没什么信心,觉得他难成大事。
随即一家人连夜收拾行李,第二日一早便带着亲近的族人举家搬迁,甚至为了赶路,只带了一些细软和值钱的东西,其他的东西全都舍弃。
而韩遂是直到七八天后,才发现此事,而他想派人追,却已经来不及了,阎行和阎鹄此时已经带着人进入到了朝廷控制的地区。
阎鹄手里有王景给的节传,验明真伪之后,可谓一路畅通无阻,顺利抵达西都长安。
阎行先安顿好家人,随后则向阎鹄建议:“主公不嫌吾等卑微,赠以重金,行岂可让主公在洛阳久等?不如你我二人先骑马赶赴洛阳,翊明你也好向主公复命。”
“好主意!”
阎鹄听后大喜,此刻他也是归心似箭,当即就叫上带出来的人,一人双马,昼夜不停地向着洛阳疾驰而去。
而此时的洛阳城中,气氛正变得诡谲起来。
几日前,太皇太后董氏还没来得及返回封地就莫名其妙的死在了永乐宫,对外称是忧惧而死,可具体死因是什么,却是谁也说不清楚。
董氏贵为灵帝生母,刘宏生前她极尽尊荣,身居永乐宫,手掌天下财,满朝文武百官,哪个想要顺利上任,不得先来董氏这里交钱拜码头?
可灵帝死后不过三个月,董氏一族就在外戚争权中一败涂地,几乎被大将军与何太后连根拔起,被逐出了炎汉帝朝的权力中枢。
甚至骠骑将军董重与太皇太后董氏本人,更是相继共赴黄泉,死得悄无声息,掀不起一丝浪。
可见再高的地位,再大的权力,若是武德不够,德不配位,那非但不是好事,反而还会成为祸根。
太皇太后董氏就是因为不知进退,又没有足够的实力偏偏又死死抓着权力不放,才落得这样一个悲惨的下场。
王景将事情看得分明,因此并没有积极介入何进与何太后之间的争斗,他把所有时间都在了提升实力上面。
北军五营,屯骑营驻地。
两个月来,王景皆在军中,与士卒一同训练,甚至同吃同住,总算是成功笼络住了军心。
新招募的屯骑营士卒,大多都是来自洛阳本地的良家子,他们的家境殷实,体魄相当不错,稍加训练就是精兵。
而这些人,也往往更渴望出人头地,功成名就。
只是以前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再努力也没用,因为炎汉帝朝是察举制,因而想要做官,比的并不完全是你的能力,而是你得先有家世和背景,又或者是有大人物愿意举荐,你才有机会出人头地。
否则本事再大,你也只有当牛马的命。
可举孝廉谈何容易?
许多世家子弟,除非是嫡长子,又或者能力十分出众,否则都不一定轮得上呢,更别说寒门和平民阶层了。
但王景却深知这些人才是整个社会的中流砥柱,是必修争夺的中坚力量。
曹操当初一纸求贤令,挖掘来了无数寒门英才,麾下又收编了青州黄巾军作为战斗主力,才有了后来的官渡之胜,最终建立魏国,虎踞中原。
王景现在走的就是这条路线,世家和豪族只能交好,却不可倚重,而他能够依靠的力量,只有寒门和底层平民。
因为这些人缺乏机会,却又渴望实现阶级的跃迁,只要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绝对会奋不顾身。
故而对于这些人,王景也是下了大力气拉拢,不仅给钱给得大方,同时还平等地对待他们,给与他们人格上的尊重。
酉时三刻,下操之后,食堂里乌泱泱地挤满了来吃饭的士卒。
人人一身臭汗,可王景和王凌并不嫌弃,反而跟普通士卒一样排队打饭,并未在军中搞什么特权。
“校尉。”
“司马。”
士卒们见了王景和王凌,也都热情地打招呼。
王景一一点头示意,甚至能够清楚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有的人家里出了事,或者遇到了难处,他还会特意关心几句。
如此平易近人的上司,底下的士卒都十分感动,愿意给他卖命。
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以前当兵,遇上的达官贵人和世家子弟,谁会拿正眼瞧上他们哪怕一眼?
打了一大盆饭,又要了一条蒸鱼,一勺青菜,两勺卤肉,吃得津津有味。
其实他饭量越来越大,这点食物都不够塞牙缝的,王凌忍不住小声问道:“二哥为何每日都要来食堂吃饭?”
普通的食物现在对王景的作用已经不大了,真要吃饱,王景需要进食大量的灵米和珍禽异兽所产出的灵肉。
所以每日正常吃完之后,都要私底下加餐。
王景大口吞咽米饭,解释说道:“第一是拉近与士卒之间的关系,我为军中主将,必须得到士卒爱戴,否则上了战场,他们又岂会真心愿意听从我的指挥,为我卖命?第二则是了解士卒的身体状态,他们吃得饱不饱,吃得好不好,这些可都是能够直接影响战斗胜负的,为将帅者,不可不察……”
“至于这第三点,主要是为了防止军需补给出问题,前段时间长水营几百号人一起窜稀的事情,你应该也知道的吧?”
虽说吃饭的时候聊这个有些恶心,但王凌还是点了点头:“有所耳闻,可新任的太医令不是站出来说此乃鼠疫所致吗?”王景轻蔑一笑:“屁的鼠疫,我早就派人打探清楚了,就是管理粮草的几位通粮互相勾结,把原先该运去长水营的粮食给换成了陈年的腐粮,然后就吃出问题来了。”
“竟是如此!”
王凌震惊:“这些人的胆子也太大了吧?长水营可是北军五营之一,是朝廷的直属精锐啊。”
王景语带讥讽:“人家姓何的,是太后的亲戚,会怕咱们这些丘八?再说了,长水营的士卒多来自匈奴和鲜卑,是胡人,又有几人会在乎他们的死活呢?”
“就算这样,也未免太过分了。”
王凌仍旧是觉得难以置信。
北军五营可是直属于皇室的精锐之兵,当权者不拉拢也就罢了,还克扣口粮,甚至给士卒们吃陈年的腐粮?
这是什么骚操作啊?
须知失去了军队的拥护,权位再高,也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随便几个酷吏就能捕杀。
由此可见,炎汉帝朝已经从根子上开始烂掉了。
王景对此却是并不觉得意外,甚至还有所明悟,理解了为何董卓进入洛阳的时候,仅以五千兵马,就轻易地收编了驻扎在洛阳的几万朝廷驻军。
别得不说,董卓虽然对百姓残忍暴虐,常有纵兵劫掠的事情发生,可对待手底下的士卒却是足够大方,因而西凉兵都对他极为拥护,底层的士兵也渴望为他效力。
至于洛阳城中的权贵豪门,你们都不把士卒当人看了,还指望士卒为你们拼命?
正是很清楚后勤上面的各种猫腻,王景才坚持要求军中的将领必须在食堂吃饭,包括他自己。
因为一军主将都在食堂吃饭,后勤的运粮官总不敢整出些幺蛾子来了吧?
北军五营,眼下塞满了各种关系户,就算是王景,一时之间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来处置这些人。
不过以后等他当上了北中郎将,这些关系户肯定要全部踢走的,省得留下来看着碍眼。
就在王景和王凌边吃边聊的时候,便有值勤士卒进来通报,说阎鹄回来了,身边还多了几个人。
王景闻言大喜,哪里还顾得上吃饭,当即叫上王凌:“走,跟我去接一个人。”
“劳动二哥亲迎,不知来者何人?”
“哈哈,来的是一位猛士。”
心情大好的王景,大步流星地朝着营门口走去,随后果然看见了阎鹄身旁站着一位虬须虎颡,气概威猛的壮汉。
此君身高八尺,体魄雄壮,似乎久在边地,与羌、氐等异族常年厮杀的缘故,他的身上流露出一种野蛮嗜血的气质,仿佛一头随时都有可能暴起伤人的猛兽。
王凌见之,不由发出惊叹:“果真猛士也!”
“鹄,幸不辱命!”
“行,拜见主公!”
阎鹄和阎行向王景行礼,而王景则是立刻上前将二人扶起,随后又仔细地将阎行从头打量到脚,心中乐开了:“彦明来投,吾心甚喜,今晚就在军中设宴,为你二人接风洗尘。”
“来人啊,给我备好酒菜!”
屯骑丞杨业连忙应道:“是,属下这便去办。”
王景随即亲自领着阎行进了军营,期间各种礼遇,让阎行大为感动,觉得自己是真的遇上了明主。
在西凉时,韩遂虽然对他也极为亲近,每次出行必让他随侍左右,甚至还将手底下的亲兵交由他来指挥。
可实际上,也不过是把他当成一个高级保镖而已。
哪像王景,他刚来就直接亲自出迎,饭都顾不上吃,还要亲自为他接风洗尘,这等礼遇,是他生平仅有。
第一次被人如此重视,阎行心中感慨万千。
而得知今晚军营里会临时放开禁令,可以饮酒吃肉,军中士卒也纷纷大声欢呼起来,山呼万岁。
很快,一车车的肥羊就被运进了屯骑营的驻地,在清点完人头之后,刨开了请假以及外出未归的兵卒,全营包括王景在内,共六百九十二人,因此王景掏钱的时候,是按照每人给分出三斤肉的份量买的,再算上每人一坛酒。
不算酒钱,单单是这两千多斤的羊肉,就一点都不便宜。
自仙秦帝朝以来,华夏文明大一统,减少了战乱和内耗,境内商业逐渐繁荣,各地丰富的物产互通有无,美食行业获得了迅猛发展,尤其是丝绸之路日益兴盛的汉代,诸胡的饮食习惯也不断自西域流入中原,逐渐在黄河流域普及开来。
其中最受汉人百姓青睐的,尤以“羌煮貊炙”的烹饪方法最为典型。
所谓“羌煮”即为煮或涮羊、鹿肉。
至于“貊炙”,则类似于烤全羊,《释名》卷四“释饮食”有言:“貊炙,全体炙之,各自以刀割,出于胡貊之为也。”
东汉名医张仲景,更是将“当归生姜羊肉汤”收入了他的《金匮要略》,说是方剂,实则食补,不仅具有温中补虚,祛寒止痛之功效,本身也十分鲜美,让人吃了之后,回味无穷。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上好的并州白羊,一斤得要两百钱。今个儿本校尉高兴,每人三斤分下去,今晚就地烤了吃,吃不完的你们可以带回家。”
王景一拍桌子指着那被赶下车的肥羊,便对着众人大声吆喝起来:“去几个人,把这些羊全宰咯,称好分下去,今夜有酒有肉,咱们不醉不归。”
羊肉的价格一般是每斤十五钱左右,比牛肉稍微便宜一些,毕竟两汉时期铜料精贵。
但来自并州的白羊,是鲜卑人专门驯化过的良种,肉质鲜美嫩滑,口感极好,加上数量稀少,因此价格是寻常羊肉的十几倍。
不过王景现在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挖来阎行这样一位猛将,却也不在乎这点小钱了,顺带着还能收买一波人心。
毕竟马上就要干硬仗了,现在不钱,留着以后买棺材吗?
得知王景出手这般阔绰,整个营地的人顿时就炸开了锅。
虽然在王景手下当兵,在北军五营当中待遇都算是最好的了,可想要敞开了吃肉,那也是难上加难的。
现如今王景一出手就是两千斤的上等白羊肉,许多人那真的是恨不得跪下叫爹。
王景才二十来岁,年纪是小了些,可认个这么有钱的爹,也不吃亏不是么?
一时之间,整个营地里血腥弥漫,十几头可爱的小白羊,刚才还在咩咩叫个不停,现在就被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剥皮割肉,就连骨头架子都被拿去熬成了浓汤,香气四溢,让人闻了直流口水。
羊血和羊下水被人小心翼翼用盆分开装着,他们这些吃惯了苦头的老百姓,动起手来那可是一点都不浪费,恨不得羊角都给碾成粉末泡茶喝。
至于那新鲜的羊肉,也是用大斧子剁了直接上称,一人说三斤那便是三斤。
整个营地的人都分完之后,王景这才站上高台大喊道:“我之前可是说过了,跟着我混,人人有肉吃。现在我就问问大伙儿,这事本校尉做得够不够敞亮,够不够意思?”
“做事敞亮!”
“校尉万岁!”
一阵阵马屁将王景拍得极舒坦,他笑盈盈的将所有的夸奖都给照单全收,然后唤来一个穿着胡服的厨子:“会烤肉不会?”
“那自然是会。”
厨子是鲁方从东市那里专门找来的,据说有西域胡人血统,烤得一手好羊肉,城中大户但凡有人宴请,只要食材里有羊肉,都会请他出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