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日落。
时间如那向东奔腾着的河水一般,在这一刻,好似变得极快,一晃眼的时间,就过去了又是一周的时间。
临安城附近反常的气候,在观世音菩萨的出手相助之下,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不过。
这对于临安城内的居民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虽然临安城地处大宋的南方,但湿冷的冬天,寒风一吹,冷入骨髓。
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就连官道青云廊之上,除了驿站的差役、还有行走的商户、镖局、以及那些无奈生活所迫的背夫之外,已经鲜少有正常人去那官道上歇息。
毕竟在冬日之下,都那么冷了。
更何况是那郁郁葱葱的青柏之下呢?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在如今这平淡的临安城内,突然出现了一件振奋人心的大喜事。
那就是,许仙,许公子的大婚之日。
不得不说,许仙这种人如果是放到近现代的话,就凭借其品性,少说也能被评上一个省级十佳青年。
当然,也有可能被扣上无证行医的帽子。
数年如一日的义诊,完全不是什么正常人能够坚持下来的,并且大多数所用珍贵药草都是自发在那野外采集而来的。
因此,如果要论钱财的话,许仙在这临安城内还真排不上号。
但如果要论声望的话,那在这临安城内,许仙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因为他不仅仅只是义诊而已,而且医术也颇为高明。
治好了许多富商。
所以,就连县衙都要给许仙几分薄面。
以致于李公甫李捕头,有时候都不太清楚,他在县衙之内的地位,到底是靠他自己的拼搏所换来的,或者是全力以弟。
冬日的暖阳才高高升起,往日里人迹鲜少的青石巷,就已经被许多马车所堵塞,还有着人来人往的临安城居民,络绎不绝。
并且,每个人来的时候,脸上都布满了笑容,手上或多或少的都提着些礼物。
“恭喜,恭喜李捕头,终于是脱离苦海了~”有人经过站在门口的李公甫身边,一边将手中的礼物递给了门房,一边拱手道喜。
“同喜,同喜。”李公甫站在门前,满面红光,一身鲜亮的衣裳在人群之中格外的显眼,与平常那副样貌大不一样。
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
突然。
“王大官人到!赠丹参、金银……白银五十两……”一道颇有些趾高气昂的声音,陡然在人群之中响了起来,引得所有人都纷纷驻足回头观看。
不过一会儿。
就看到了一个有着富贵态的男人,身边跟着两个提携着礼物的仆役,从一驾马车上走了下来。
“竟然是王大官人亲临,这许医生好大的面子。”
“那当然,要知道,在去年春季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王大官人的一个心爱的小妾染了一个怪病,要不是许医生出手,恐怕早就已经走上黄泉路。”
“高!真是高!”
“当然了,要不然许医生今天大喜之日,能来这么多人?再看看周围的马车都已经来了几驾了……”
“……”
一时之间,随着那富态男子的到来,人群之中陡然就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之声。
王大官人,原名为王富贵,是这临安城内一个鼎鼎有名的富商,除了那丰乐楼的老板沈大官人之外,王富贵就是第一。
“沈大官人到,携礼百年人参一支……天山雪莲一枚……”
“李大官人到,携礼百二十年何首乌、深山野灵芝……”
一时之间,嘈杂的青石巷内,就响起了一阵阵播报的声音,并且愈往后,播报的声音就越大。
好似在较劲一般。
而站在门房处的李公甫,听到这些声音,笑的嘴巴都快要咧开了,嘴里止不住念叨着“发了发了”的话语。
许仙义诊确实是一件好事,李公甫也不好意思阻止。
但人终究是要考虑实际情况的。
尤其是对于一个成年人而言,如果许仙就一直这么义诊下去的话,先不论能不能吃得起饭,就连结婚都是一件难事。
因此,在这些时日之内,李公甫可是为这件事操碎了心。
毕竟,他那亡妻,也就是许仙的姐姐,生前最大的愿望,在死前都一直念叨着的事情,就是能够看着许仙结婚的大喜之日。
今日,终究算是功德圆满了。
并且,多年义诊的行为,终于是取得了应有的回报,已经远远超出了李公甫的预期,他的俸禄终于是可以保住了。
只不过。
李公甫也知道,虽然这些临安城内的居民,也送了很多礼物,但其中真正的大头,是那些有钱的富商所送的礼物。
但即便如此,按照李公甫对自己亡妻弟弟的了解,这些得到的药材和钱财,多半又会给转移到他的义诊上。
这就是个死循环。
现在李公甫唯一的指望,就是在那弟媳怀上老许家的孩子之后,许仙能变得成熟一点,顾家一点。
不再那么任性。
不过,李公甫迄今为止,还没有想明白,那白素贞到底图许仙什么?
如此这样的一个知晓琴棋书画的大美女,竟然能够看得上许仙这样一个除了医术有些高明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亮点的普通书生。
不过,他也懒得想了。
就凭许仙和白素贞现如今的腻歪程度,李公甫看见了,都嫌齁得慌,甜的掉牙,他甚至于都怀疑两人上一辈就是夫妻。
只不过因为孟婆汤没有喝够,导致前世的记忆没有被忘干净。
所以才发生了这一连串的事情,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两人就发展到喜结连理的程度了。
除此之外,李公甫想不到其他能够安慰自己的理由。
就在李公甫的脑海里,不断的闪过一条条稀奇古怪的思绪的时候,时间也一点一滴的流逝了过去。
该来的宾客,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不该来的,也都没有来。
正所谓同行是仇家,尤其是许仙这种义诊的行为,再加上高明的医术,几乎对整个临安城的医学生态都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如果不是材料的掣肘,再加上有着李公甫和县衙的背书,许仙早都被那些医馆的老板雇人给乱棍打死了。因此,在许仙的大婚之日,那些医馆老板不来捣乱,都已经算得上是谢天谢地了。
突然。
“诶,姐夫,你那忘年之交,怎么到现在还没有过来,是你没有邀请他吗?”李公甫的耳边突然出现了一道清脆的声音,伴随着声音出现的还有一抹青色的衣摆。
毫无疑问,此人就是小青。
“不知道,但小沈已经答应我了,现在还没来,应当是有自己的打量吧。”李公甫说着,突然就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随后立即好奇的扭头看向了小青:
“不过,你这丫头,最近那么关心我那个忘年之交是怎么回事?不会是……”
“要你管?”小青闻言,就像是被踩到了小尾巴一般,立即就炸开了毛,径直打断了李公甫的胡言乱语,随后便悻悻的走回到了院子当中:
“我先回去帮忙了,你在这迎接客人吧。”
“行。”李公甫点了点头,算是听到了。
不过他看着小青的背影,心中的好奇心不仅没有因此散去,反而愈发浓厚了起来。
虽然才仅仅只是相处了几个月的时间,但是李公甫对于这个弟妹的妹妹的性格,可谓是有了一番深刻的了解。
虽然样貌很是惊艳,但却完全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生人勿进!
在前面相处的过程当中,沈炼屡次登门,但是小青一直都没有用正眼看过前者,今天却突然又这么关心对方。
十分有九分的不对劲。
“不会吧?”李公甫突然啪的一下拍了一下额头,因为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在十几天前,他从魏管家那里得知,沈炼不知为何要出一趟远门,出去了大约七天的时间才回来。
而小青呢?
也刚好是那一段时间家里有事,就回去了一趟。
并且在沈炼刚回城没有几个时辰的时间,快要天黑的时候,小青也从家里重新回到了临安城。
两个人都选择同一天出远门,并且还是都在外面待了六七天的时间,而且还是几乎一前一后的回到了临安城。
巧!
实在是太巧了!
但是这世上,哪里有这么巧的事情?
所以,最终的答案,在李公甫看来,就只有一种,别无其他的可能性。
“不过,细想一下,这种事情倒也正常。”李公甫托着下巴,轻声呢喃着,心中越想,越是感觉那个答案的可能性极大。
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反过来亦然。
而沈炼,身高八尺,样貌硬朗,年纪轻轻,刚加冠不久,就已经修炼到了先天之境,并且家里还有着万贯家财。
但从来不像是那些富商一般,以俯视的姿态看人。
这样的一个男人,哪个少女在了解之后,能够不动心呢?李公甫如果说转换个性别,他也难保自己不会不对沈炼动心。
而且,想到这里,李公甫对于小青之前见到沈炼时的行为,也有了新的理解。
那是不想看到沈炼吗?
不!完全不是!
纯粹的就是害羞。
对,就是害羞。
否则要是小青真的看不惯沈炼的话,以李公甫对小青性格的了解,他知道小青早都开始赶人了。
哪里还会特意躲起来?
“看来,有时间的话,我得将此事和小沈说道说道,如果此事真的能成的话,倒也算是成就了一桩机缘。”李公甫一击掌心,便将此事记在了心里。
倒不是贪图沈炼的家财万贯,而是真心实意的为小青好。
小青这个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做为一个长辈,李公甫已经看到了许仙和白娘子喜结连理,对于这个古灵精怪的小青,自然也希望对方能嫁一个好人家。
不至于以后吃一辈子的苦。
但一般来说不太可能。
因为在这种时代,讲究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而小青呢?虽然样貌很是惊艳,但是性子太急,而且平常打扮的跟一个刺客一样。
没有哪个人家,愿意自己的儿子,和这样的女子喜结连理。
但据李公甫所知,沈炼在家里,应当有着很大的自主权,应当在自己的婚姻上有着一定的话语权。
因此,这段姻缘,未尝没有撮合成功的可能。
只是。
“小沈是把这件事忘了吗?不应该啊。”李公甫走出门房,踮起脚尖,视线跨过了密密麻麻的人影,企图找到沈炼的踪迹。
可是,却没有丝毫的发现。
虽然才相处了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但李公甫已经将沈炼这个空降而来的捕头,当成了自己的忘年交。
因此,李公甫才会出言邀请沈百炼,来参加许仙的婚礼,还特地写了一个请柬,送到了沈府上。
但看今天这架势,都已经日上杆头了,是没有来参加婚礼的希望了。
“诶。”李公甫看着已经愈来愈少的宾客,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调整了一番自己的心态,随后就重新露出了满面红光的笑容,扭头准备回去主持婚礼。
没有他的保护,许仙那小子一定会被一些不怀好意之人灌醉,然后来个闹洞房的。
毕竟在如今这种时代,女子太漂亮,有时也是一种过错,总会有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惦记着。
即使女子已经成了有夫之妇。
倏然。
“沈大官人到。”一道响亮的声音在青石巷内响了起来,随后两个身材壮硕的仆役共同抬着一块“妙手回春”的牌匾一步一步的走来,魏管家鼓足了气力,朗声说道:
“为庆贺许仙许医生和白素贞两人喜结连理,特此赠送县衙大人亲笔妙手回春牌匾一块,临安城许氏医馆地契一张。”
李公甫看着那块金灿灿的牌匾,一时之间愣在了原地。
县衙大人亲笔?!
这是什么牌面?这是只要现任临安城县衙不离职,就没人敢对许仙无理的牌面,其含金量相当于一枚免死金牌!
哗!
来往的宾客,听到这简单的赠礼,瞬间陷入到了哗然当中。
“县衙大人亲笔?再加上一张徐氏医馆医馆的地契,这手笔太阔绰了?咱们临安城什么时候多了这一号人物。”
“沈大官人都不知道?就最近才走马上任的沈捕头。”
“关系那么硬的吗?竟然能够让县衙大人,亲笔书写了一枚牌匾……”(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