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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
    晚上我回家,蒋驰早就从负二楼打完篮球去游戏房等着一起玩游戏。
    土豆从电梯出来等着阿姨擦脚,我去三楼跟蒋驰一人开了一台电脑,旁边放好李迟舒剥的桂圆,再准备去浴室洗澡。才关上门游戏房的门,我又打开,指着桌上那盒桂圆:“不准吃啊。”
    蒋驰屁股刚离开椅子,讪讪坐了回去。
    洗完澡我披好浴袍站在镜子前,像回来这段日子的无数天里一样凝望着镜子里的人。
    十八岁的沈抱山和二十八岁没有太大区别,再准确一点,是和李迟舒发病前的二十八岁没有区别。
    我是个心里几乎不放事儿的人,听说这种人都不容易变老——至少外表是这样。人生前二十几年我过得一帆风顺,家庭条件也好,先天禀赋也罢,太多东西我唾手可得,随便努努力就能拿到第一。那些年我随心所欲,高考完了去国外散漫两个月回来,随手报了跟家里公司方向完全不同的建筑学——反正家里无所谓我怎么挥霍自己的青春,对我永远都是支持。本科五年,我大四申请到德国的offer,当时隔壁建工院的毕业典礼,我凑热闹和李迟舒坐在一起,问他有什么打算,他说他准备去老师介绍的工作室上班。
    我问他为什么不读研,以他的成绩,保研完全没问题。
    李迟舒低头笑笑,说研究生一年学费一万多,想了想,还是觉得早点出去工作好。
    “你呢?”他过了会儿才问我。现在想想这两个字从李迟舒嘴里看似随意,实则用掉了他很大的勇气。
    我关掉还显示着德语通知的手机界面,鬼使神差说了句:“跟你一样,打算……留在这儿工作。”
    他很惊讶,觉得我才该是读研的人。
    我把手机揣进包里,说读书有什么有意思啊,整天帮老师画图做方案。自己赚钱那不自在点儿。
    后来我回忆起我的大学,说起自己和李迟舒的关系,总用“不咸不淡”这样的话来形容。
    不咸不淡……我对他真的不咸不淡吗。
    那为什么每次碰到建工院熙熙攘攘的人群下楼总要去搜寻谁的影子。为什么在听说李迟舒要租房的第二天就偷偷跑去退掉了准备买下来的平层。为什么在那个不到百平的房子里一住就是几年。
    明明那儿条件也不是那么好,可第一次房租到期的前两个月,我只看了李迟舒一眼,撞见他投向我的目光里藏不住的那点不安和试探,就不经思索地问:“我打算续租两年,你要不要一起?”
    互不拆穿的那些年,不知道究竟是谁在情怯。
    许久之后的一个夜晚,他还没脱下工作时的衬衫与西装,满身酒气敲开我的房门,强撑着发红的眼睛,细数着他这些年存下来的每一笔钱,最后笨拙得像大学时第一次与我搭话:“沈抱山……你要不要和我试试?”
    李迟舒的少年情怀从那时起才得见天日,却成为我跟他苍老的开始。
    大概是完成了最后一个执念,李迟舒渐渐发现,即便他拥有了沈抱山,拥有了年少时所无法拥有的一切,他仍旧对过往的孤苦难以释怀,贫土之上覆盖新泥,也拯救不了野草干枯的根茎。
    他浸润痛楚太多年,要把过去连根拔起,唯有毁掉自己。
    李迟舒开始惩罚我,用难以计数的夜晚里他背对一切独自蜷缩在床上的枯瘦的脊骨,用他那双时常对着窗外万千灯火迷茫的眼睛,让我眼睁睁目送他游离在世界之外却无能为力。
    那年大年三十,他趁我不注意喝了一些酒,那双祭悼死在十几岁时的李迟舒的眼睛回到他的身上。
    他拿着酒杯坐在窗台边,城市里的霓虹灯在他眼底流动。李迟舒只用侧影对着我,轻描淡写地说:“感觉快要走不下去了。”
    我抢夺他酒杯的手停在半空。
    接着他转过来,眼里一瞬有了水光,李迟舒每每打算跟这个世界告别时见到我就变得很难过。
    他用孩童般不解和惘然的目光看着我,问我:“可是沈抱山,人这一生,不该越过越好吗?”
    我答不出来。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上天不公,派他来人间受苦。
    突然,他放下酒杯,站起来盯着我看了很久,说:“沈抱山,你长白头发了。”
    或许就是这根白发,使李迟舒意识到这个家里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在受折磨。这根白发加速了他离开的决心。
    可我从未觉得自己在为他衰老。
    我那么爱他,爱怎么会使人衰老呢。思念才会。
    我为他守灵的那些夜里,每照一次镜子,都觉得自己老去了十岁。
    那样的老去并不会令我惶恐,我反倒企盼着,如果真是这样,那每过一夜,是不是离我见到他的日子就更近一些。
    我有点想他。
    从浴室出来我拨通了李迟舒的电话,听筒只响了一声,就被李迟舒接通,他的嗓音轻缓而稚涩,是十七岁的人才有的生长气:“沈抱山?”
    “嗯。”我走到阳台,一楼大厅的光晕到后面花园,土豆正围着喷泉转圈跑,“回宿舍了?”
    “还没。”那边窸窸窣窣的,李迟舒在收书,“正准备回去。”
    “我给你带的烤羊腿吃了吗?”
    “……也没有。”李迟舒马上又说,“回去就吃。”
    我瞥向自己放在沙发上的黑色斜跨包,叮嘱他:“早点吃。吃晚了明天早上会肚子痛。”
    包是burberry的织面包,全黑色,容量大。倒也不图装书,主要给李迟舒带吃的方便。高一陪我妈逛街为了凑单随手拿的,换以前一年到头背不了几次。现在天天背,主要是由于李迟舒曾经跟我在家看电影时,指着屏幕里穿帆布鞋的台湾高中生男主告诉我:“他这一身很像你高中的时候。”
    我想了想,笑着问他:“我高中哪有背这么傻的包到处跑?”
    “傻吗?”李迟舒先回过去认真看了看,随即垂下眼笑道,“我记得……你有几次背过类似的,不傻的……很好看。”
    回来之后有天晚上我想起这件事,翻遍家里自己所有的包,找来找去只找到这一个长得跟当年那电影里男主角背的相似,以后没事儿就背着在李迟舒面前瞎晃。
    “早点吃完早点回去。”我说,“到宿舍了给我发个短信。”
    “好。”
    回到游戏房的时候蒋驰已经开完一场,从电脑屏幕前抬头扫了我一眼:“再迟点我都开第二把了。”
    “这不来了吗。”我把开好的可乐放他桌上,“今晚就一把啊,我明天要早点去学校。”
    “行行行知道了。”
    蒋驰听什么话从来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把挂了还要开第二把,我放下耳机转过去踹他椅子一脚:“下个星期再玩。”
    “又是下个星期。”他关了电脑嘀嘀咕咕,想伸手抓我盒子里的桂圆被我打回去,“干嘛啊?!金子做的啊一口都不让吃。”
    “老婆剥的。”我盒子放手里转了转,“你不知道找个老婆给你剥吗?”
    “……”
    蒋驰闭上眼吸了很长一口气,拿出电话:“来来来我给你妈打个电话你照着刚才那话对着你妈再说一遍。”
    我嚼着桂圆又是一脚。
    蒋驰死缠烂打:“别急啊,来啊,说啊……”
    两个人闹上半天,李迟舒的短信来了。
    我拿起手机一看:
    【我到宿舍了,烤羊腿很好吃,谢谢。饭盒和保温袋明天还你。】
    蒋驰在旁边凉飕飕的:“我说呢,下午护那烤羊腿跟狗护食似的,一口不让碰。”
    我没搭理他,先顾着给李迟舒回消息。
    【好。】
    【早点睡觉,明天来陪你吃午饭。】
    李迟舒:【好。你也是。】
    “你——也——是——”蒋驰一屁股坐我游戏桌上开始阴阳怪气。
    我收了手机看向他:“少在那学他说话。”
    蒋驰白眼四处乱翻。
    翻着翻着,视线定格到我的手办柜子里:“那什么啊,还专门把柜子清来单独放。”
    一边说一边就往柜子边走。
    “别乱碰。”我跟着过去,把他扒在柜子上的手拿下来,“天天净手欠。”
    这小子跟没见过市面一样,眼珠子定在上头不转悠了:“什么玩意儿啊。”
    我瞄了柜子里一眼:“看不出来?”
    蒋驰摇头:“没见过。”
    “这东西啊,有个学名,还有个俗名。”我走回去拿起桂圆继续吃,“你想先听哪个?”
    “这么讲究?”蒋驰一听来兴趣了,两眼放光,“还分名字呢。你先说俗名儿。”
    “俗名儿,”我顿了顿,“叫风筝。”
    蒋驰绽放异彩的笑容凝在脸上。
    他扭头看看柜子,又看看我,指着那柜子:“这东西,也能叫风筝?”
    “不一般的风筝啊。”我一本正经,“不然怎么还有个学名,我还专门把它珍藏起来。”
    蒋驰像是在思考我这话的可信度,最终觉得言之有理决定听下去:“那你说说学名。”
    “学名儿,叫定情信物。”我靠在桌子边,笑吟吟解释,“李迟舒亲手给我做的。”
    “……”
    “怎么了?没人给你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