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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Chapter 46
    硝石制的冰降低了室内的温度, 草药止血, 促进伤口结痂, 大河他们的情况逐渐稳定了下来,至少烧慢慢退了, 虽然还是高于平常人的体温,但没有生命危险。
    大河的母亲没日没夜的守着大河, 就显得另外两个伤员可怜了许多,虽然有仆人照顾,但他们却没有亲人。
    不过硝石的挖掘和提纯并没有停下。
    硝石有很多作用, 制冰是最常见的, 但它的作用不仅仅如此, 它还是制作火柴火|药玻璃的原料,不仅如此, 它还可以用作肥料。
    是个非常宝贝的东西。
    黑火|药的原料也很简单,硝石木炭以及硫磺,硫磺占百分之十,木炭占百分之十五, 硝石占百分之七十五,把三种原料搅拌均匀,这就是最早的火|药了,并且这种配比比例是用于发射类火|药的,也就是说,有了这个,就能造出火铳。
    在这个只有冷兵器的现在, 要是能做出来,池晏觉得自己甚至能占领这里的大片疆土。
    中国的□□发展的很早,宋朝就已经有了,最开始叫突□□,最开始的枪身是竹子做的,用炸|药把枪身里的铁球或者石子射出去。
    元朝加以研究,就有了火筒,枪身用青铜打造,可以装填更大的弹丸,能够重复发射,成为了重要的战争武器。
    明朝时期就发展的更快更好,甚至还专门创建了神机营,嘉靖以后,明军配备的轻型手铳和中型火铳则被鸟铳和火炮取代了。
    但鸟铳不是中国发明的,但来源不可考,不过应该是从欧洲穿过去的。
    现在池晏拥有炼钢的技术,也有木炭和硝石,唯一缺的就是硫磺。
    只是是想要硫磺,就得挖掘硫矿。
    现在并没有人工制造硫磺的技术,唯一能产出硫磺的只有硫矿。
    现在的池晏感受到了武力值的重要性,拥有强大的武力才能保护自己。
    如果真像他和管家猜测的那样,圣院准备发起战争了,那么没有武装保护,他们就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而且池晏是男生,一部分男生对武器有着天然的喜爱和向往。
    他觉得自己要是真能把火铳做出来,哪怕只是用来打鸟,那也很不错,至少安心。
    没有武装,就是再有钱,也只是把自己弄成一只肥羊,等着别人来宰。
    不过——现在的池晏是既穷又没武装。
    弄出来的东西都不能拿出去卖,钢不行,卡坨也不行。
    只有酒可以,苎麻收获了,等布织出来了才能卖布,卖糖。
    这三样可以卖,希望到时候能挣得多一些。
    所以池晏才需要自己的商队,完全听命于自己,有足够的忠诚心,他虽然对自己的魅力很自信,但如果交给乔什这样的商人,难说对方走远了以后会不会贪心乍起,不是自己人,就不敢信任。
    大河他们在回到领地的第六天,终于完全清醒了过来,其实伤并不会让他们昏迷这么久,而是高烧导致的昏迷,醒来后池晏没有马上去见他们,问他们问题,而是让他们好好养两天。
    虽然还是只能吃流食,但池晏让厨娘熬奶羊小麦糊糊给他们喝。
    “大人对你们可真好。”大河的妈妈给大河喂着糊糊,虽然羊奶有一股骚味,但毕竟这是奶,没人会嫌弃,哪怕奴隶也知道喝奶有好处。
    大河吞咽着,他现在已经觉得好了很多,迫不及待想要见到池晏,把经历的事告诉自己的领主大人。
    照顾另外两人的仆人笑道:“你别动了,大人说过两天再来看你们,让你们先好好养养。”
    至于大河脱臼的关节,是管家在大河昏迷的时候给大河接好的。
    管家就像他自己说的一样,这么多年的饭可不是白吃的,顺利活到这个年纪,换了好几任领主,该会的都会,不该会的也学了许多。
    简直就是个宝藏老太爷!
    另外两个同伴脸上还有草药,一脸绿,正自己捧着碗喝着糊糊。
    全是小麦熬出来的糊糊,奶熬得!里面没有麦麸,不划嗓子,这么香!
    过一会儿还能吃到放了香料的卡坨泥。
    他们已经完全不觉得自己的伤口疼痛了。
    恨不得多吃几天病号餐。
    只有大河忧心忡忡,嗓子里的食物几乎咽不下去,他雄心壮志地出去,以为自己能完成大人的嘱托,不辜负大人的信任,但最后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他不甘心!
    这种不甘心让他食不下咽,终日愁眉苦脸。
    大河妈妈小心地劝道:“这次回来,就不要再出去了,我们在这里过的不是很好吗?”
    有饭吃,还有衣穿,干得好就有奖励,干不好也不会没命。
    对于大河妈妈来说,这已经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了,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出去呢?
    因为受了太多苦,所以她是个很容易知足的人。
    偏偏大河没有回答。
    大河妈妈:“大河,你听妈妈的话。”
    大河摇头,当着屋子里的另外两个病号和几个仆人的面说:“妈妈,我这次失败了,不代表我以后还会失败。”
    他握紧了拳头,盯着妈妈的眼睛:“我知道我是个地精,在人族眼里,我什么都不是,但在大人眼里,我不是地精,我和人族一样,都是人。”
    “大人给了我机会,如果我不把握住,我一辈子都是没人看重的奴隶。”
    大河斩钉截铁地说:“我要当个堂堂正正的人。”
    大河眼里有光:“我们地精不是天生低人一等,我们也有勤劳的人,也有聪明的人,但如果我们不去努力,在所有人眼里,我们全都是懒惰肮脏的地精。”
    大河妈妈愣住了,她傻了很久以后才说:“但你一个人……”
    大河知道妈妈在说什么,他坚决地说:“所以我才不能退缩,要有更多像我一样的地精站出来,我们才能真正过得好。”
    整个屋子的人都在静静听大河的豪情壮志。
    听完以后,仆人们默默地看向大河,他们其实并不怎么看的起除了人族以外的种族。
    从小到大他们就生活在一个充满歧视的环境中,地精懒惰邋遢,牛头人蠢笨,矮人只喜欢干一些没用的活。
    但换一个角度来看,地精擅长打洞,他们中也有努力勤劳的人。
    牛头人很忠诚,他们会忠实的达成命令。
    而矮人——现在他们家里的家具几乎都是矮人打造的。
    大河的一番话,让他们陷入了沉思。
    而这番话,自然也到了池晏的耳朵里,在听完仆人的转述后,池晏脸上露出了微笑。
    “我一直不相信种族有优劣。”池晏对克莱斯特说,“种族或许有强弱,但绝对没有优劣,武力的强弱,智力的强弱,创造力的强弱等等。”
    池晏笑了笑:“即便没有种族,人种之间也有这样的歧视。”
    “大河很好。”池晏有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慰感。
    克莱斯特头一次听到这种说法。
    他忽然问:“你觉得魔族呢?”
    他那碧绿的眼睛紧盯着池晏的侧脸。
    池晏挠挠头:“不知道啊,我又没接触过魔族。”
    克莱斯特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
    池晏:“对了,你打的猪呢?”
    克莱斯特:“……”
    原来你没忘啊。
    克莱斯特:“这个天放不住,安娜把大部分猪肉做成了熏肉,也做了些猪肉松。”
    池晏十分惋惜,心痛了无痕。
    克莱斯特摸了摸池晏的小脑瓜,把池晏的头发都给揉乱了:“下次再去给你打。”
    池晏疯狂点头:“现在有冰了,鲜肉也能储存!”、
    然后他抓着克莱斯特的手,深情款款地看着克莱斯特:“克莱斯特,你真好。”
    克莱斯特笑着反抓住池晏的手:“是我好还是野猪好?”
    池晏一个磕巴都不打:“都好!”
    “打野猪的克莱斯特最好!”
    池晏小声说:“我能提一个任性的请求吗?”
    克莱斯特轻笑道:“提吧,毕竟让“男朋友”去打野猪这个要求就已经很任性了。”
    池晏脸也不红地说:“能不能找到野猪生的崽?别杀,抱回来养着。”
    主要是打野猪抓回来是无法繁殖的,攻击性太强,真把两头抓回来的野猪关在一起,肯定会因争斗而死,就算不因争斗而死,也不会老老实实待在圈里。
    或许动物有时候才能把“不自由,毋宁死”贯彻到底。
    小猪就不一样了,养一养,让它们熟悉人的味道,习惯被人饲养,养成饭来张口的好习惯,早点阉掉,野性就能去除很多。
    只是野猪不是长肉猪,估计不能像现代的肉猪一样能吃能长。
    而且猪是很聪明的,说不定还能培养成“猎猪”,牵着猪就去猎物,寻找矿产,那岂不是&
    画面一定很美。
    而且野猪有獠牙,说不定带着野猪进树林,比狗的战斗力都强。
    克莱斯特也没有打包票,只说:“我试试。”
    猪崽的附近一定有母猪,母猪为了保护孩子,一定会以死相拼,如果它发现保不住孩子,它宁愿把孩子们咬死。
    而且如果小猪仔没断奶,那就更不容易养活了。
    池晏:“试试吧,不行就算了。”
    克莱斯特又揉了揉池晏的脑袋。
    他总觉得池晏脑袋里装的东西跟别人都不一样。
    所以弥足珍贵。
    克莱斯特轻声说:“如果我是魔族,你会害怕吗?”
    虽然池晏不明白克莱斯特为什么会提出这个假设,但还是真心实意地说:“不会啊。”
    池晏还认真地解释:“我更相信我看到的,了解的,而不是种族论。”
    “就算你是魔族,也是个温柔善良又厉害又好看的魔族。”
    克莱斯特看着池晏那双琥珀色的真诚眼睛,脸上的笑容温柔似水,池晏整个人都要被溺毙在克莱斯特的笑容里了。
    一个男人为什么要好看到这样近乎妖孽的程度?!
    “池晏。”克莱斯特轻声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人。”
    池晏:“……难道不应该是最帅气的人吗?”
    算了,反正克莱斯特就没用帅气形容过他。
    在大河他们休息了两天,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以后,池晏才过去见他们。
    看到池晏走进屋里,大河羞愧地低下了头。
    池晏也不多做安慰,单刀直入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们谁来说?”
    另外两个都看着大河。
    大河毫无意外是三人中的领头人,不是池晏给他们决定的身份,而是他们自己分出了从属。
    大河不敢看池晏的眼睛,低着头,声音干涩地说出他们去了城里以后的事。
    刚进城的时候,他们胆子很小,租了一家旅馆的房间,三个人挤在一起,到处打听城里有哪个出名的商人,然后再给其中实力最弱的送礼,在经过长时间的打探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位小商人。
    这个商人虽然经手的货物不多,但认识很多人,人缘也不错。
    大河就做主,开始给这个叫巴特莱的商人送礼。
    一开始对方只收礼,但大河他们送得多了以后,对方明显也记住了他们,邀请大河参加了宴会,能来这个宴会的,都是城里比较有头有脸的商人。
    大河他们就去了,在宴会上,他们表现的很像土包子,问什么答不上什么,渐渐也没人搭理他们,但还是有个商人愿意跟他们说话,并且还提出了合作。
    就是这个合作,把他们害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大河:“他们的意思是,把盐交给我们,让我们找人去卖。”
    池晏:“你们去了。”
    这是肯定句,不是问句。
    跟他们猜的不一样,大河他们不是被商人暗地里下的黑手,而是被圣院发现了私卖盐。
    盐的价格是很昂贵的,只有圣院授权的大商人可以卖,而没有授权的小商人卖,后果就很惨烈了。
    被圣院追捕的大河他们在逃跑的过程中扔掉了刀。
    “我想的是,如果被抓住了,他们只要不发现刀,就不会查到您。”大河说。
    他当时很冷静,知道他们很难逃脱追捕,两个地精一个人族,这个目标太显眼了。
    他也不认为他们三个可以对付十几个圣院的人,并且还有十几个当地贵族的骑士团。
    池晏叹了口气:“看来不能再让你去了。”
    大河连忙撑起身体:“不!大人!我可以再去!”
    池晏问他:“那么多人见过你,你再去就会……”
    大河:“我可以去另一座城!”
    大河说出自己这段时间的见闻:“本地的商人一般是很少跑商的,他们会跟跑商的商人合作,只要我换一座城,就没人会认出我,不同地方圣院管辖,只要新去的城跟之前那个不属于同一个圣院的辖区就好了。”
    因为道路颠簸不顺,除了信件外没有别的通讯方式,又没有照片,所以这个时候的消息十分闭塞,大河说的办法有可行度。
    池晏认真地看着他:“但一旦被发现,你可能就会没命,如果被人追究,我只会跟你撇清关系。”
    他在往严重里说,只有让大河清楚的知道他将面对什么样的危险,大河才能理智的做出决定,而不是完全凭借着一腔热血。
    大河:“大人,我想好了。”
    池晏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你伤全好了再说。”
    说完这些以后,池晏才安慰了大河几句:“等秋天再出去吧,他们俩的伤都伤在脸上,不能再出去了。”
    下次要出去,大河最好多带几个人,人族也要带几个。
    池晏:“好好休息,我走了。”
    大河目送着池晏出去。
    两个同伴在池晏走后,才敬佩地对大河说:“我看到大人就说不出话了!”
    “是啊!我也说不出来!大河,你真厉害!”
    大河沮丧道:“我不厉害,如果我真的厉害,就应该完成大人给我的任务,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灰溜溜的回来,还要浪费这么多食物,之前送的礼也全都浪费了。”
    他越想越难受,不再说话,自己生起了自己的闷气。
    池晏倒是不心疼那些礼物,毕竟那些礼物都是克莱斯特出去找人的时候带回来的箱子里的,属于天降横财,尽早花出去池晏反而会安心。
    再说了,做任何生意或投资都是有本钱的。
    想要只赚不亏不现实,既然决定要去做,就必须做好亏钱的准备。
    不过没到一周,池晏就得到了一个好消息!
    ——克莱斯特带着人进树林,抱回来了一窝还没断奶的小猪仔!
    这窝小猪看起来健康极了,一个个被抱回来的时候要伸着脑袋叫,讨食吃。
    池晏摸了一把,小猪的毛还没有大野猪那么硬,小野猪也不白嫩,身体是深棕色的,睁着一双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叫个不停。
    看着很是可爱了……
    池晏都不舍得养大了吃肉了。
    毕竟猪猪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吃猪猪?
    池晏看了眼小猪,又想了想美味的猪肉,最后还是让人把小猪先养起来,因为太小,必须让人看着,先试试让人给它们喂羊奶,如果不喝的话就只能给它们吃麦麸或煮熟的卡坨。
    毕竟这是第一代,池晏也不指望这群小野猪能长多少肉,野猪身上脂肪就不多,去掉内脏和骨头以后,肉其实比想象的少,跟现代的大白猪是两码事。
    小野猪在仆人的怀里叫个不停,猪鼻子一拱一拱。
    池晏连忙说:“快抱走。”
    仆人不明所以,连忙抱着猪快步离开了。
    哎,小猪真的好可爱。
    池晏害怕自己再看两眼就舍不得把它们养大吃猪肉了。
    不过也说不准,说不定等猪长大了,他就不觉得他们可爱了。
    被选中照顾小猪的人是一名仆人,准确的说,是一名年纪很小的仆人,大约只有十四岁,是个看起来瘦小的小姑娘,在城堡里也是一个不怎么出众的仆人。
    她的父母死后,她的姨妈找人把她送到了城堡里,不求她挣的钱给自己,只求别用姨妈家的钱。
    因此小姑娘大约是城堡里少数没有把家人带到这里来的仆人。
    ——她对姨妈家没什么感情,在她被送到城堡来之前就在姨妈家干活,无论干得多少,姨妈和姨父都不会给她好脸色,只觉得她浪费家里的粮食。
    现在她在城堡里过得很好,领主大人吩咐过,不让他们这些年纪小的仆人干搬运重物的活,他们只需要打扫城堡,清洗小件的东西。
    “诺玛,你又要喂猪了?”同伴们脚步轻轻地从小女仆诺玛身边跑过去。
    诺玛抱起一头小猪,用木勺子给小猪喂奶,小猪喝奶喝得很不规矩,诺玛的衣领很快被打湿了,但她一点都不嫌弃。
    “这些猪可乖了。”诺玛摸着猪头,对同伴们说,“比你们乖多了。”
    城堡里年纪小的仆人不多,所以他们除了是同事以外,更像是玩伴。
    虽然年纪小小就要工作,但身上还保留着孩童的活泼和天真。
    以前他们吃不饱,还总要担心被责骂,所以从不敢谈笑,现在就好,只要不犯错,就不会挨罚,于是他们隐藏起来的天真活泼又冒出了头。
    “诺玛以后就养猪啦!”
    “诺玛以后也长个猪鼻子!”
    诺玛比男孩早熟,她哼了一声,置之不理。
    男孩们看她不搭话,加上前面有了成年仆人的身影,也闭上嘴,不再开这种恶劣的玩笑。
    男孩们走了以后,诺玛才放下怀抱里的小猪,捞起来另外一只小猪。
    养猪怎么了?这是管家爷爷让她做的事,是信任她,觉得她能办好才交给她的,她跟那些男孩可不一样,她是个稳重的女仆!
    诺玛给猪喂了奶以后,还用干草给小猪们擦了身体,挨个喝饱了奶的猪猪们用小短腿在干草上爬来爬去,最后挤在一起睡着了。
    诺玛蹲在那里,撑着下巴看着这些小猪。
    看了一会儿以后,诺玛才像念咒语一样的小声唠叨道:“小猪,你们要长快一点,你们长得大一些,肉多一些,这样领主大人就有吃不完的肉了。”
    诺玛虽然小,但已经对仁慈宽容的领主大人忠心耿耿啦!
    小猪再可爱,也没有领主大人有多多的肉吃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七七参加了“科技兴国”的征文比赛!现在在初期投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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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天使们不要破费投地雷,但是有营养液的话,请浇灌一下七七吧!
    给你们表演肚皮舞!么么哒!
    顺便七七给预收文求了个有人设的封面(求求你们去康康!我觉得超级好看!点进专栏就能看到了!),哪怕不收藏也去康康封面吧!
    再ps:七七的基友以前去农家乐吃过野猪肉,说除了有点柴以外并没有骚味,然后我去查了下阉猪的好处:阉割后的家畜,失去了生殖机能,性情变得驯顺,便于管理、使役、肥育和提高肉的质量,还可以防止劣种家畜自由□□,对改良家畜品种起了积极作用。
    去骚大约也有点用,但估计没有想像的作用大。
    感谢在2019-12-02 16:59:56~2019-12-03 18:57:0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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