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37
    太乖僻了,说话还很毒舌。所以他们一般来找林希之聊天时都是无视旁边的连欢的,连欢自然也无视他们,互不干扰。这样忽然被盯上,有些后被发凉。
    “父亲去世后该有什么表现,你能给我演示一下吗?”
    被质问的几个同学面面相觑,尴尬地不知该说什么好。
    “林希之已经不想再提这件事了,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连欢不想再看这些人第二眼,便垂下眉眼看着自己的桌面。“你们想让他怎么样?难道要像电视剧里一样,失去了亲人的话就像是历经了世界末日?整日过得浑浑噩噩,日渐堕落?”
    “我们又不是这个意思,你激动什么……”
    “你们是哪个意思我没兴趣了解,但你们没完没了地谈论这件事实在是太烦了。”平时连欢都不会插手林希之跟这些人无意义地闲聊,他知道林希之和自己不同,他对待每个人都十分和气,但这份和气也是林希之的一种负担,现在就能看出副作用。“人的某些情感,是不会在连朋友都算不上的过路人面前表现出来的,所以你们自然感受不到林希之的难过和伤心。”
    林希之知道自己拦不住连欢的毒舌,但听他似乎真的要跟着几个同学撕破脸,连忙伸手阻止他。
    “欢喜别这样说……”
    “没有谁理所应当地被被人评头论足。”连欢没理会林希之,继续说着。“你们把自己活明白了吗?就来对别人的事说三道四?”
    几个同学被连欢说的无言以对,不爽地啧了一声后拿着东西换到远离他们的座位。
    “你也是个笨蛋。”连欢扒开林希之的手,略带苛责地看了他一眼。“自己明明不想跟他们聊这些有的没的,何必忍着?”
    “我……”
    林希之真的是从未对别人态度冷淡过,也无法像连欢这样干脆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以后我不会再说这些多余的话了。”
    要怎么让眼前这个好脾气的人改善一下自己的状况?连欢不讨厌林希之这点,但总觉得他一直如此真的太好欺负了。
    “嗯。”
    林希之笑着点头,他明白连欢是想护着自己,只不过不想承认罢了。看着一脸傻样的林希之,连欢轻叹,只要他过得开心就好。
    “对啦,欢喜。”看到老师走进教室,林希之在位置上坐正,说话的声音也稍稍放低。“袁卿对我说他喜欢我。”
    啊!?
    哈?!
    什么!?
    连欢刚才听到了什么?
    林希之刚才说了什么?
    “袁卿说他喜欢你?”
    在上课铃响起之前,连欢因惊讶而拔高的声音在林希之耳边回荡。
    连欢忽然想起了袁卿的种种表现,以及他对自己的态度,一切都能说得通。这两人分明就是相互暗恋,两情相悦,却拖着了这么久,折磨的到底是谁?
    “恭喜。”想到袁卿对自己的威胁,连欢有些不爽。既然你都告白了,为何还要隐藏自己的马甲?这个腹黑到底打什么注意?不行,连欢不能让他如愿。“这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啊。”
    “可我……没能说出我喜欢他……”
    “哦?”一听这句话,连欢来了精神。小白兔也不是那儿容易就可以吃到嘴的啊,大灰狼同志。“你怎么没说?”
    “太……太紧张……”
    林希之和连欢坐的端正,目视前方,仿佛正认真地听老师讲课。
    连欢在心中暗暗叫好,林希之干得漂亮,不要让那个腹黑这么快就得偿所愿。
    “既然已经知道袁卿的心意了,你也不用再忐忑了。”
    连欢还想补上一句“那你也别太着急回应他了”,最好也别跟袁卿有近一步的亲密接触,先吊着这只大灰狼,让他看着却吃不到。既然袁卿不让连欢好受,连欢自然也不能任他宰割。
    “嗯!”
    不得不说,最近虽然伤心的事比较多,但袁卿的告白确实让林希之十分欣喜。与林希之那一脸幸福的表情相反,连欢的表情则苦/逼多了。
    天然“痴呆”配极品腹黑,真是绝配。
    唉,就是苦了被袁卿视作威胁的连欢,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从袁卿的恐怖“统治”中走出来?
    大概就是连欢同学失身于别人的时候吧(误)。
    林希之回到学校后没几天,就进入了考试周。林希之连滚带爬地奋斗在复习的路上,没有缺课的连欢则比较游刃有余,不慌不忙。袁灵的期末考试比林希之和连欢轻松的多,结束的也早,所以她考完之后就离开学校跑去袁卿的公寓住等着林希之考完。袁卿这次出于私心,把袁灵和林希之回家的车票故意买的晚了一星期。想到一个半月的暑假都见不到林希之,袁卿就无法忍耐,所以自作主张地又留了他们一周。
    袁灵拿到车票时看了一眼日期,随即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亲哥。
    “小袁子你有什么目的?”
    “没大没小的。”
    袁卿轻拍袁灵的头,以示警告。
    “哼,那你留我们这一周,不带我们好好玩的话,我可是会闹的!”
    “等希之考完试,就带你们玩,可好?”
    “这还差不多。”
    袁灵这才满意地在哥哥家中等着林希之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如果不是申请留宿,就要离开寝室,因为袁灵和袁卿的邀请,林希之考完试便要去袁卿那里住。这样寝室就只剩下了不回家的连欢,林希之惦记着想带他一起回家,但连欢死活不同意,他只好放弃。不过在袁卿家中的这一周,林希之也惦记着连欢,所以去哪儿玩还是会拉上他同行。
    有林希之,有连欢,有袁灵,又有袁卿,自然少不了徐苏晨。
    这位富二代小少爷得知袁灵和林希之要在袁卿家中住一周后,当天下班飞速追上袁卿朝停车场走去的步子,在他开车门的时候,一个闪身坐上驾驶座。
    袁卿手扶着车门,朝自己车内的上司挑眉。
    “您这是做什么?”
    “给下属当司机。”
    “我可雇不起您这么贵的司机。”
    “今日打折。”
    “打折也雇不起,请下来吧。”
    “今日免费总可以了吧!”
    见袁卿仍然不肯松口,徐苏晨舍弃骨气,把自己出卖这么一次。
    “那我就勉强讲究下吧。”袁卿关上车门,走到副驾驶那边坐下。“送本王回家。”
    “哈?”
    听到袁卿的自称,徐苏晨下巴差点掉地上。头一次从不苟言笑的袁卿嘴里听到这么喜剧性的词,但其实也美那么值得惊讶就是了,毕竟袁卿做cv的马甲是湖畔夫差,被人叫大王叫多了之后,他有时就会用本王自称来逗逗大家。但徐苏晨不知道袁卿还有这么一个身份,也就觉得很惊讶了。
    “在我面前还敢自称本王。”徐苏晨咧嘴一笑。“那我岂不是皇帝了。”
    “开车吧,希之已经做好饭等着了,傀儡皇帝。”
    “呵,要不是为了见见小希之,我才不受你的这个气。”
    徐苏晨不爽地撇撇嘴,转动车钥匙,踩上油门,一脚飙出停车场。
    “哦?”袁卿闲适地靠在椅背上,目视前方,云淡风轻地徐徐说道。“确定是为了见希之?”
    有林希之在,饭菜的是就由他全权负责,所以袁卿也能在每天下班时吃到可口的饭菜。林希之亲自下厨,自然不会让连欢自己在学校吃,所以连欢也被拉到袁卿家中,徐苏晨自然是知道这点的。
    作者有话要说:
    爆肝中_(:3」∠)_十二点之前还有一更
    第54章 恋之路。
    “啊,其实我是为了见灵儿呀。”徐苏晨笑着打诨。“灵儿那么可爱。”
    “哦。”
    袁卿根本没把他的话当回事,敷衍地应了声。俩人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就算不说是对彼此了如指掌的话,也已经是知根知底了。更何况这其中还有袁卿有意使之的意思,他必然对徐苏晨的心思有所衡量,腹黑的定语不是白加的。
    “我妹妹确实很可爱,但你别打她的注意。”
    徐苏晨嘴角抽动,微微侧头瞄了眼袁卿。平时自己都袁灵没见袁卿怎么出言护着,忽然来这么一句话,听着有些惊悚。
    “那我可以打谁的注意?”
    一共就那么几个人,不能说是为了见林希之,又不能说是为了袁灵,那是为了谁啊?
    “自己想。”
    袁卿眉眼间堆着笑,徐苏晨纠结的表情很有趣。
    徐苏晨的感情生活袁卿不能说很清楚,但也算是比较了解吧,再怎么说他们也是从高中开始认识的朋友,袁卿看着他交了一个又一个的女朋友。每次恋爱都不会超过半年,徐苏晨对待女人确实很绅士,他又很会享受,所以身边始终不缺女人。徐苏晨似乎已经是个情场老手了,但在袁卿看来,他其实还根本不懂什么叫喜欢。
    谈再多恋爱能怎么样,徐苏晨还不清楚怎么去喜欢一个人。
    其实,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搞不清楚要如何去喜欢别人。
    虽然袁卿知道自己喜欢林希之,但却对如何去喜欢,如何去关心也存在着疑惑和迷茫,不过还是要比徐苏晨明白的。
    这个直男(暂且还是直男)到现在为止连自己喜欢什么人都不懂吧。
    徐苏晨也可能就是受这种茫然的驱使才不断与不同的女人交往,随后又分手,所以才无法又一次长久的恋爱。
    “要是什么事都能自己想通就好了。”徐苏晨握着方向盘小声嘟囔。
    但有些事就必须得靠自己去想通才行,别人帮不上忙。
    从下午五点开始,伴着昏黄的夕阳,林希之便开始准备晚饭。袁灵习以为常地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吃苹果一边打游戏,就等着饭菜上桌。总觉得无论是在林希之家还是在袁卿家只有自己是外人的连欢原本也坐在沙发上,后来是在待不住就跑到厨房帮林希之洗菜。见连欢来帮忙,林希之仰头朝他咧嘴一笑,并未拒绝。
    “要做什么菜?”
    “你想吃什么呀,我都可以做给你吃。”
    “哟。”还真敢说大话,不过林希之做菜确实拿手,连欢在他家住的时候已经见识过了。没想到自己这个就连在食堂打饭都看起来蠢出天际的室友在自家厨房居然如鱼得水,对很多菜色都手到擒来。“山珍海味,鲍鱼熊掌都可以点?”
    “也得是我能搞到的东西才行呀,哈哈。”
    连欢要是说他想吃什么奇珍异兽,林希之也搞不到食材做。
    “那你看,我想吃的你都做不了。”
    “是你为难人。”林希之嘴角下弯,责怪道。“跟你同寝室这么久了,我却到现在都没摸清楚你爱吃什么。”
    连欢的喜好让人很难捉摸,毕竟性格特立独行,偏好也就更加飘忽不定。一起住了这么久,林希之从未发现连欢有什么特别爱吃的,基本上他对所有食物都一个态度,能吃就行。如果非要说的话,只能看出连欢不太喜欢味道浓重的,酸的、甜的、辣的味道太过了都不行,所以总结的说,连欢就是个喜欢清淡的人吧。
    “我没什么喜欢吃的。”
    这倒是实话。如果非让连欢说出一样喜欢的东西的话,想很久也想不出来。什么都行,什么都可以,即使自己讨厌的口味重的菜,他也能忍耐着吃。吃饭就是为了填饱肚子,他对这没有什么要求。
    “你这种人还真是难办啊。”林希之握着一根葱摇了摇。“以后给你做饭的妻子可真有的受了……啊,不对,以后跟你在一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