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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五十一章 重回安民镇
    “咯咯咯......”
    伴随着最后一遍鸡鸣过后,安民镇开始骚动起来。
    “咿呀!”
    大门打开的声音响起,麻雀在屋檐下,在树上叽叽喳喳的飞来跳去,似乎是在向早起的人问好。
    早起的妇人在水井旁打水,一座座低矮的房屋内,让其炊烟,袅袅炊烟在薄雾里升起,弥漫了整个村庄。
    小巷里有脚步声响起,还伴随着阵阵咳嗽声,牛在牛栏里开始不安分起来,呼唤着主人,沾满露水的青草正在伸着懒腰。
    太阳在经过一夜的奔跑之后,红着脸从山的那面探出头来,染红了山头,草尖上的露水闪着熠熠的光芒。
    穿着简单衣服的孩子,蹦蹦跳跳的穿梭在街巷之间,男人们端着饭碗,或蹲在门口,或聚在巷子里谈天说地,土狗趴在男人的脚边,抬起头,摇晃着尾巴,等待着掉下来的饭菜,可总是被那些虎视眈眈的小鸡们抢先一步叼走。
    小镇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镇子东边,有一条小河,宛如一条带子,从镇子的前面缓缓流过,小河的源头据说是来自长白山的山巅,由雪水融化而成。
    清晨,河水清澈,阳光洒满着钻石闪闪发光,水草在河底下招手,鱼儿吹着泡泡欢跳着,青色的石板排在岸边,洗衣的妇女欢声笑语激起微波,小孩拾取碎石,打着水漂,向彼岸飞去。
    黄昏,夕阳染红了河水,照亮了蛙鸣,河里的鸭子在小主人的呼唤声中,嘎嘎地回家。
    夏天,风送来阵阵的荷花清香,孩子们在河里嬉戏,剥开莲蓬,吃着莲子,满嘴清甜,响起银铃般的笑声。
    冬天,小河结冰,停止了碗里的喧嚣,只有几只麻雀,踩在冰面之上,低头寻觅着食物。
    小河见证了一个村庄,从过去走到现在,也必将见证一个村庄的未来,小河也看见了,不知多少悲欢离合,也收留了不知多少笑语和泪水,小河也不知流了多少年,依然向潺潺流动。
    太阳高升,无数村民戴上草帽,赤脚踏走在田埂,一双满是老茧的手操-弄着农具,肩膀上的肉被扁担压的鲜红,朝阳看到过他们的身影,星星为他们照过脚下的路。
    汗流了多少,只有庄稼知道。他们勤劳,可紧紧只有少的可怜的几亩田地,怎么也不能喂饱他们贫穷的生活。
    一双眼睛透出着憨厚,不多地话说出来就落地生根,黝黑的脸膛刻着岁月的辛酸,也刻着做人要保持本质的信条,不坑不欺不骗,凭着双手过自己塌实的生活。
    河水渐深,井水渐暖,老槐更老,铁锁生锈,大云低垂,桃花盛开。
    一男一女踩着朝阳的影子,缓步走入安民镇。
    剑九身着绿色衣裙,那头翠绿的长发,已经由绿变黑,此刻,她正手拿风车,眨巴着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其实,对于剑九而言,不管是人口密集的城池,还是眼前的城镇,剑九都不陌生。
    对于一个从小就颠沛流离,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孩子来说,没有她没见过的风景,只是,那些对于别人来说是风景的东西,在她眼中还抵不过一个包子。
    活着,其实比什么都重要。
    相对于城池,剑九更喜欢村镇,小镇虽小,粗粮可以养胃,书籍可以养气,景致可以养目,寂寥可以养心。
    如果可以幸福安稳,谁又愿颠沛流离呢?
    走在布满鸡屎狗粪的街道上,呼吸着那还算新鲜的空气,剑九眯起眼睛。
    “这就是安民镇?”剑九侧过头,看着满脸回忆神色的许一凡,开口问道。
    “嗯。”
    “好不容易回家了,你不开心吗?”剑九又问道。
    (°ー°〃)
    闻听此言,许一凡愣了一下。
    回家?
    多么陌生的词汇啊,对于很多人来说,回家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安民镇的人来说,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大多数人都没有去过太远的地方,大多数都是往返于田地之间而已。
    不管白天多么的辛劳,不管日子过的如何贫苦,只要进了家门,那一切烦恼都不再是烦恼。
    别人有家,许一凡却没有。
    安民镇虽然不是许一凡的家,可却胜似他的家,他在这里‘重生’,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小心翼翼的窥视着这个世界,直到有一天,他离开坟冢,背起书箱,离开小镇,然后一走就是很多年。
    走过很多路,翻过很多山,渡过很多河,见识过很多人,去过很多地方,可最让许一凡心心念念,却又不愿提起的,还是这个充满鸡屎狗粪的安民镇。
    在踏入镇子之前,许一凡在外面站了一夜。
    近乡情怯,或许说的就是许一凡当时的心情吧。
    不管走过了多少地方,见识过多少人,做过多少事情,许一凡最难以忘怀的还是这里。
    看着周围的一切,许一凡既感到熟悉,又觉得陌生。
    短短几年不见,镇子里的很多人都老了,很多当初还是孩子的村民,此时已经为人母,为人-妻,为人父,为人夫了。
    时间真的是一个很残酷的东西,无情的屠杀着所有的一切。
    见许一凡不说话,剑九就愣愣的看着许一凡。
    “呵呵!”
    突然,许一凡咧嘴一笑,他似乎想通了什么,看着剑九说道:“当然开心了。”
    “嗯,我也很开心。”剑九说道。
    许一凡笑了笑,伸出手揉了揉剑九的脑袋。
    许一凡和剑九的到来,其实早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毕竟,二人长得都很好看,再加上他们的穿着都很华贵,走在镇子里,想不引人瞩目都不行。
    其中,还有一些人已经认出许一凡了,只是,不知道为何,他们不太敢上前相认。
    对于许一凡,安民镇的很多人都知道,也都认识,一个跟着老瞎子住在坟冢的孤儿嘛。
    人很聪明,嘴巴也很甜,长得还好看,一看就是人中龙凤,以前还有很多妇人,心心念念想把许一凡变成童养婿,可惜,她们没能成功。
    跟许一凡同龄的一批人当中,哪个女孩不喜欢许一凡啊,哪怕她们现在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偶尔还是会响起那个手捧道德经,坐在老槐树下晒太阳的少年郎。
    每每想起的时候,都会一阵脸红,眼中闪烁着惋惜的神色,然后再回过头,看看躺在身边的粗鄙男人,以及那一堆的孩子,又觉得无奈,暗骂一句浪蹄子,就把这份幻想硬生生埋在心底。
    哪个少女不怀春呢?
    想通了一些事儿,打开心结之后,许一凡就带着剑九,穿街过巷,遇到人就亲切的打着招呼,叔叔伯伯,婶婶姐姐的叫着。
    起初,很多人都是一愣,随即都想起许一凡了,开始热情的打着回应着,还有一些胆大的妇人,一如当年,走到许一凡面前,伸出手捏捏脸,拉拉手,调笑几句,再趁机揩油。
    说的兴起的时候,还拉着许一凡的手,往自己胸脯上蹭,完全无视旁边已经黑着脸,一副敢怒不敢言的男人,看着许一凡那害羞尴尬躲避的窘态,这些妇人们顿时哄堂大笑。
    小地方的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纯朴,也是这么的胆大,不要指望他们有多少文化,也别指望他们有多好的素质,但不管怎么说,他们对待自己人,总是那么的温和与大度。
    在一阵调笑之后,这些妇人就不在逗弄许一凡,转而是拉着剑九的手,开始问东问西。
    问的最多的,还是剑九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家里又几口人,跟许一凡是什么关系,俨然一副婆家人对待儿媳妇的架势。
    这架势直接把已经跻身剑神的剑九,弄得一阵脸红,倍感手足无措。
    小镇的人很热情,在得知许一凡回来之后,就纷纷要求许一凡去他们家吃饭。
    饭菜好不到哪去,可热情是真热情,这也让从离开安民镇,就一直紧绷着神经的许一凡,在这一刻感到了放松起来。
    许一凡也没有推辞什么,只是说先带剑九去坟冢看看。
    对于这件事,自然没有人反对。
    一直快到中午,许一凡才带着剑九从小镇内杀出来。
    看着并肩而行,朝着荒山而去的二人,镇子里的村民,不由得感叹道:“郎才女貌,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啊。”
    一些妇人则感叹道:“可惜,老娘早生了十几年,不然的话,这小子.......”
    一些年轻的妇人,则感叹道:“唉!早知道这样,当年我就该主动些,若我当年主动些,估计现在我们的孩子都满地跑了。”
    还有一些年轻的女子,看着远去的二人,眼神复杂。
    看到这一幕的男人们,是又好气,又觉得好笑,在笑骂几句之后,也就纷纷散去。
    许一凡自己可能都不知道,他现在的名声很大,安民镇的人早就知晓他的很多事迹,以往,安民镇里经常聊的都是谁家的田地又丰收了,谁家儿子娶亲了,或者谁家闺女嫁人了,亦或者是谁家媳妇偷人了。
    总之,都是一些鸡零狗碎的小事情。
    可自从确定外人说的许一凡,就是安民镇那个住在坟冢的少年之后,镇子里聊的都是许一凡。
    男人会说,许一凡是大将军了,是国师又怎么了,到了安民镇,他还得喊我二叔呢。
    女人则会说,再出名又如何,小时候他还吃过我的奶,我给他换过尿片呢。
    在许一凡成名之后,最觉得倍感荣幸的,还是安民镇的这些村民,每当他们外出办事儿的时候,只要跟人说,我来自安民镇,认识许一凡,这句话可比什么官碟路引还要管用。
    镇子里有人出人头地了,他们都很开心,到不指望许一凡能帮他们做些什么,也不指望能从许一凡这里得到什么,他们只是觉得,大炎的护国大将军、国师,是从我们安民镇走出去的,这种与有荣焉的感觉,其实是很爽的。
    不过,在爽完之后,该干啥继续干啥,该如何生活,还是如何生活。
    在许一凡回来的时候,很多人认出他了,却不敢相认,主要还是怕。
    甭管他们平时如何的吹牛,可在见到许一凡本人的时候,还是会显得拘谨,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生存之道。
    镇子外。
    剑九一边吃着零食,一边看着许一凡,似笑非笑的问道:“没想到,你在安民镇这么受欢迎啊。”
    此时,剑九手里拿着很多吃食,都是安民镇特有的小零食,而许一凡手里拿的更多,这些可不是给他的,而是给剑九的。
    听到剑九的话,许一凡却罕见的露出得意的神色,说道:“那是当然,想当年,我可是安民镇最靓的仔,没有之一。”
    “呵呵!”
    剑九撇撇嘴,说道:“看把你得意的。”
    得意吗?
    许一凡确实很得意,这种被人依旧当成孩子的感觉,其实挺好的。
    现如今的许一凡,他的肩膀上不知道承载了多少重担。
    对于言午堂来说,许一凡是他们的先生,先生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对错可言;
    对于炎军来说,许一凡是护国大将军,是大炎目前最高的武将统帅,许一凡指哪儿,他们就打哪儿,输赢根本不用考虑,许大将军下达的命令,岂会打不赢?
    对于大炎的官场而言,许一凡是国师,一个仅次于炎武帝的存在,他的每一道命令,无疑于是圣旨。
    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在许一凡身上,所有人都紧跟着许一凡的步伐前行,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他们相信许一凡也能给他们变出一条路来。
    这种一言决人生死,一举一动都牵扯到很多人神经的地位,是很多人可望不可即的存在,可对于许一凡而言,他除了感到疲惫之外,还是疲惫。
    许一凡很年轻,现如今的他,也才堪堪十六岁而已,这本该是肩挑明月,草长莺飞的年纪,他却被寄予众望,没人把他当成少年,当成孩子。
    唯独安民镇的这些村民,还把他当成孩子。
    担心他能不能吃饱饭,穿不穿的暖衣服,睡得好不好,这种简单而又朴素的担心,才是许一凡最想要的,也是他最感动的。
    似乎只有回到这里,许一凡才能暂时抛开一切,获得片刻的自由。
    看到一脸得意的许一凡,剑九撇了撇嘴,不以为然,但她那微微弯曲的眼眸,还有微微上翘的嘴角,已经暴露了她的心思。
    穿过镇子,许一凡并没有急着去荒山,而是直接去了桃花山。
    此时,正值桃花盛开的季节,整座桃花山开满了桃花,一片粉红,煞是好看。
    在看到桃花山之后,剑九就没有再理会许一凡,直接朝桃花山奔去。
    身着绿衣裙的她,此刻宛如一个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一般,穿梭在一棵棵桃树之间。
    许一凡站在山脚,看着眼前的满山桃花,眼神迷离。
    这里曾经是一座荒山,曾经的他,闲着无聊,在这里种下了无数桃树的种子,然后荒山变桃山。
    当年,他离开安民镇的时候,这些桃树还很年幼,现如今,已经变成大树了。
    幸运的是,哪怕经历很多事儿,在这个世界,还有属于许一凡的一方净土。
    然而,不幸的是,当年一起栽种桃树的两个人,现如今却只剩下许一凡一个人了。
    那个曾经黑黑瘦瘦,跟在他屁-股后面,一口一个安然哥哥的小丫头,现在应该也长成一个大姑娘,成为了即便是许一凡,都需要仰望的存在吧。
    许一凡一直在告诉自己,不要再去想她了,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可当他来到桃花山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起她。
    当年,她离开的时候,二人有了十年之约,现如今,距离十年之约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可许一凡连圣地在哪儿都不知道。
    当初只觉得,那只是两个人的约定,现在却成为了两个阵营的约定。
    她给了他十年时间。
    十年之后,曾经最熟悉的人,却成为了最大的敌人,到底鹿死谁手,还真的很难说。
    他们终究还是回不到过去。
    当年在桃花山上的那场桃花雨,注定会成为绝唱。
    不管许一凡想与不想,愿不愿意承认,她就是自己未来最大的敌人。
    真是世事无常,天道好轮回啊!
    “安然!”
    “嗯?”
    就在许一凡想着这些的时候,剑九的声音从山上传来。
    “你在想什么呢?快上来啊。”
    听到剑九的声音,许一凡回过神,抬起头,看向自己给自己编了一个花环的剑九,许一凡嘴角上扬,咧嘴一笑,摇摇头,不再多想。
    “嗯,这就来。”
    说完,许一凡迈动脚步,踏上桃花山,快步追上剑九。
    很快,桃花山上响起少年少女银铃般的笑声,还有那漫天飞舞的桃花雨。
    在那遥远的极北之地。
    冰山之上,有一白衣女子独立山巅,她长相绝美,眼神冷漠,目光看向南方,隔着千万里,落在桃花山上,然后喃喃道:“十年之约快要到了,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