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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风为君来 作者:吃草的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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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了,他去洗手间洗了个手,出来之后岚烟伸了个懒腰,说:“关卡可以设个99关什么的,不够再继续往上加。”

    郑毅点头,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色,问:“去不去泡温泉?”

    岚烟的懒腰伸到一半,卡住,“啊?”了一声。

    “这时候泡舒服。就去一会儿,还能看星星。”他说完就决定了,拎起岚烟的后领提起来,往门外拖,“去换泳衣,十分钟后出发。”

    “泳衣?????”岚烟愣住,她刚想说大热天泡什么温泉呢,听到这两个字后双眼先是疑惑再到一亮,她忽然猛的抬头,看着他说,“三哥你也要穿吗?”

    “……”郑毅看着她,像看着白痴一样,“难道我穿着衣服泡?还有,你这什么眼神,色眯眯地,警告你,别向我动什么歪脑筋。”

    “你害羞什么?难道老大他说的没错,你真的只有一块腹肌?”

    郑毅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很想说——有多少块腹肌你那天晚上没感觉到?

    可是看着跟前这张贱贱的笑脸,这话就憋回去了。

    “滚。”郑毅一把关上房门前扔下一句话,“十分钟后换不好就别去,不会等你。”

    作者有话要说:

    三哥真的很傲娇的其实

    不过也不是功力不够,小烟那种的才哪儿到哪儿啊,是三哥这样的老油条太宠了懒得逗她罢了

    啵啵啵下一章温泉~(对你们作者有病,夏天真的去泡过温泉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夜晚八点的郊区星星都要比别处明亮,当然,是不是主观感觉这个不好说,毕竟这时候走在她身边的郑毅不再是别的什么人,应该称呼为“暗恋对象”。

    此刻这位暗恋对象走在前面,还不时转头盯着她的腿,说:“痒么?”

    三哥你懂什么叫少女心么?

    岚烟面无表情地挠了下:“不痒。”

    郑毅看着她露出来的两条腿原本细皮嫩肉地,此刻左起一个包右起一个包:“你穿这一身给蚊子的信息就是——我很好吃,快来咬我。”

    岚烟:“……你不也跟我一样?”

    郑毅:“我a型血,你没看蚊子都没怎么看我么?”

    是嫌你心太脏流的血不干净吧大兄弟......岚烟憋着这话没说出口。

    她为了维持这孤男寡女的暧昧气氛卯足了劲憋着,他却一个劲地在搞破坏,有时候岚烟觉得心真累。

    泡温泉的地方就在别墅区不远处,走了五六分钟就到了。温泉有个接待所,两人在接待前台交好钱,郑毅还叫了一壶日本酒,让一会儿一起送到温泉那边。

    “这大晚上的喝什么酒?”岚烟一脸警惕地问。

    郑毅掏出钱包付钱,边说:“没让你喝,逼逼啥?”

    岚烟想起上次他喝醉之后发生的意外......半晌十分严肃地说:“那你不准喝太多,醉了我不会扛你回去的,你又不是杉菜。”

    “你也不是花泽类,我没指望你扛我回去。”郑毅拍了她的头一下,“干什么?喝醉了我也不会干坏事啊,我又不是杂食动物,谁在嘴边我都吃得下去。”

    这话简直没法儿接......岚烟红着脸扭过头:“听不懂你说什么。”

    之后有一个服务员带着他们出屋。这环境是真的不错,今天无云也无风,所以天上的月亮又大又圆,在温泉升起的袅袅烟雾中也能清晰看到。服务员告诉他们放衣服的位置之后就离开了,说待会儿把酒拿上来。

    郑毅应了一声,两人开始脱衣服。

    岚烟的脸有些热——明明白天也在他面前穿泳衣来着,也没觉得害羞,现在就他们两个人她反倒是觉得不好意思了。幸好郑毅脱了衣服之后就没看她了,他慢慢走下温泉,月光洒在他身上,镀出一层柔和光晕,岚烟能从背后看到他好看的肩胛、劲瘦的腰,他双臂一撑身子微微弯曲,岚烟还没来得及叹息,他就已经下了池子。

    雾气一下子涌散开,岚烟望天了一会儿,确定没有鼻血,才慢悠悠跟在他后面走向池边。

    温泉的温度是五十度到六十度,在这夏天里被树木包围着的温泉池来说是一个很舒服的温度。岚烟只用脚探了一下就下去了,裙摆被水冲散浮在水面上,像是一朵盛开的花。

    郑毅饶有兴趣地看着那裙摆被她用手压下去,然后坐在台阶上,头往上仰,惬意地舒了一口气。

    岚烟抬头看着这月亮和星空,也是舒服地一阵不想说话。

    周围很安静,偶尔有清脆的蝉鸣。

    岚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走了很久的人,突然找到一片歇息的绿洲一样,她这才恍然惊觉,自己自打实习以来,真的是把自己当陀螺一样在转,日子过得很累,也很充实。

    她从未这样过。

    以前读书的时候,她有点小聪明,所以总是不够努力。她记得以前只要自己稍微加把劲就能达到自己的目标,考大学也是,这些对于她来说,都是只要稍微努力就能拿到的东西,所以她也就得过且过惯了,觉得维持不变已经是最好的了。

    所以之后有很长的时间里,她都很迷茫,看着大学的朋友们每一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她觉得很空虚,也很茫然,她去李政老师的工作室实习,有很多原因是想找到自己真的感兴趣又愿意去付出努力的事情。

    然后她认识了他。

    通过郑毅接触了很多事情之后,她好像逐渐找到了那个东西。

    她遇到了很多人,比她聪明比她有才华又比她努力的人,那些人热爱并坚持着这个行业,为了一个设计方案能通宵好多个晚上,能顶着烈日寒冬到图书馆翻一天的资料,然而做出来之后没等多久就投身下一个设计,仿佛是通关游戏,并且对此乐此不疲;她还见识到了比她肩负更多的人的努力,像郑毅、老大、师兄、郑庇,他们有显赫家世,有深厚背景,但是很多苦累是许多人看不见的,他们还比许多人要更努力。

    渐渐地,她也开始为之努力,想在这个行业站稳脚跟。

    有时候成长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遇到了对的人,能指引你的人,你能发现很多新的东西。

    对于岚烟来说,郑毅毫无疑问就是那个人。

    此时此刻岚烟看着夜幕下的他,竟忽然觉得,自己的那份喜欢,就是这么因此膨胀壮大的,原本是很小的一颗种子,在初见时埋在她心里,然后久而久之,那颗种子就那么自然地发芽了,自然地让她一点都没察觉到。所以等有一天当她知道这棵种子的存在时,才会那么惊讶。

    雏鸟情结?日久生情?

    岚烟觉得,这些都不能完全形容出她会喜欢上他的理由。

    郑毅就像是她心里隐隐羡慕的那种人,成熟而又坚定,也是她想要成为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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