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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风为君来 作者:吃草的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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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能那时候他老人家还觉得,这娃跟他爹不一样,还懂得门当户对这道理,还是挺值得欣慰的。

    所以又是这么四年功夫,郑毅和顾庭他们几个,以谈恋爱为遮掩,其实私底下接项目,搞投资,扩人脉,在这丰富而美好的大学四年里,一点都没浪费时间,凭借着自己得天独厚的条件,渐渐闯出了属于他们的一处天地。顾庭他们三个能一毕业就把公司开起来并且能这么成功,很大部分原因,就是郑毅,和他们三个在大学里努力的成果。

    所以郑老爷子彻底坐不住了。

    郑毅是他最用心培养的大儿子的亲生儿子,虽然母亲不怎么样,但终归是他郑东亭的亲嫡孙子。或许是老人家这份盼许太强烈,让当时管理郑氏的郑葵终于觉察到自己位置的动摇,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走了,离开了这个看起来是他在做主实则是被这个老人掌控着的家族公司,留下一个只剩半个空壳的郑氏。

    郑老爷子让他接管郑氏的那一天,就是岚烟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一天。

    那一天天高气爽,春已去,夏将临。

    故事讲完了。

    岚烟半晌都没有回过神来。

    郑毅手里的烟已经点起了第三根,此刻也燃了一半。岚烟爬过去把烟抽出来,捻灭在床头的烟灰缸里。

    从岚烟开始动作的时候郑毅就一直看着她,他的面容在昏暗的黄色台灯下明明灭灭,看不真切,只有那双眼,能在黑暗中被清晰辨认出来。

    岚烟看着那样的眼神,又不可控制得想起那一天在双子楼的那片空地上,她曾经问过他想要什么。

    可是这一瞬间,她发现这个答案都不重要了。

    他已经把他的过去摊在了她的面前,他也已经把自己厌恶的情绪,给她看。

    她忽然止不住地这么想,他想要什么,她都想陪着他,看着他得到。

    因为他身边可以陪着他的人,实在太少了。

    若是可以,她想成为那其中之一,也愿意成为那其中之一。

    他的手近在咫尺,就搭在他的膝盖上,岚烟一把捉住,紧紧握了握,忽然说:“鲁迅老先生说:走上人生的旅途吧。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

    郑毅:“那不是鲁迅老先生说的,这句话来自《与幼小者》,原作者是一个日本作家叫有岛五郎,鲁迅只是翻译。”

    岚烟面无表情:“…………”

    郑毅反握住她的手,软软的一团,捏起来很舒服。

    “不过我明白你要说什么。”郑毅低声轻笑,“所以我说我耗得起,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岚烟丝毫没有在意自己的手被捏住,她看着他,目光里都是认真,语气坚定无比:“我会陪着你!”

    “哦?”

    郑毅忽然轻笑,没正经地挑起一边眉:“那我现在要睡觉了,你呢?”

    岚烟愣了愣,下一秒,默默把手缩回来。

    然后才发现自己的手正像个肉球一样被某人攥在掌心里揉啊揉揉啊揉。

    强装镇定地扔下一句“你赶紧睡别整天琢磨一些骚操作”,就又和一小时前一样想要逃之夭夭,却被郑毅无奈地喊住。她背对着他红着脸穿上拖鞋,才抱着自己的kitty猫窜出门去,一下子就没影儿了。

    回到房间,岚烟坐上床,把自己缩成一团。

    她把脸埋在双膝,怔怔地想事情。

    她想,她好像完了。

    一个人,会一日复一日地为另一个人妥协,会想每天跟他拌嘴吵架甚至已经成了本能,也会想陪伴他,照顾他,支持他,会心疼他。这样的感情,俗话是怎么称呼的来着?

    是不是叫心动来着?

    还是......喜欢?

    喜欢??????!!!!!!!!!!!

    岚烟尖叫一声,倒在床上。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呀,明明是夏天,却很荡漾啊~~~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第二天岚烟顶着一个大熊猫眼去上班。

    出门前郑毅还盯着她的黑眼圈,疑惑地问:“你昨晚做贼去了?”

    不是,只是听了个故事发现自己春心萌动吓得睡不着而已。

    岚烟很想这么说。

    但是看着那个让自己春心萌动的男人,大白天穿着一条大花裤衩,胡子没剃脸没洗,抱着昨晚那堆咸菜一样的脏衣服走出来的时候,这样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来了。

    平时见多了他早上起来的样子,也没有这么嫌弃,可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地,嫌弃地再多看一眼都不不愿意了。

    岚烟想,这大概就是心境不同了,看人也不一样了。

    然而别人看自己的心上人都是越看越帅,她为什么就不呢?

    来到公司接班,昨晚通宵的同事顶着和她同款熊猫眼收拾东西离开,有几个和岚烟关系好的还一脸疑惑地问:“你昨晚也加班了吗?”

    岚烟点头,生无可恋地说:“算是吧。”

    同事理解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熬过这段时间就好了,昨晚老大说十一带我们出去玩,放松一下。”单身女同事顶着满是红血丝的眼睛给她甩了个媚眼,“听说是和jenny的工作室一起去呢,联谊party!”

    岚烟心想,这要是放在昨晚之前她或许还会挺高兴的。

    毕竟昨晚之前她还是一条谁都不喜欢的单身狗。

    现在则是一条莫名其妙就暗恋上一个男人的单身狗,对方还是一个不轻易把她当异性看的毒舌男。

    没错,暗恋,这是岚烟想了一晚上最后得出的定义。

    俗话说“日久生情”,岚烟觉得自己现在大概就是这么一种状况。她一个母胎solo的人,第一次和一个男人朝五晚九地相处着,舍去那身坏毛病不说,对方也算是一表人材,走在大街上连母狗都忍不住会回头的人物,因此岚烟还安慰自己,她对他动心也是实属正常。

    就是作为第一次喜欢的对象,郑毅这种的,难度系数实在是高了点。

    要告白?他要是有那么一会儿不怼她岚烟已经谢天谢地;要攻略?这人的情商和她根本就不在一条线上,她喜欢他没错啊,今天早上还特意化了妆才出门给他做早饭,但是他呢?一点都没看出来还大大咧咧地穿着裤衩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活像以前小时候住她家隔壁的邋遢大叔,你要她怎么攻略地起来?

    尴尬。就贼尴尬。

    岚烟决定不想那么多了,走一步算一步,反□□律也没有规定喜欢一个人必须要干点啥。

    刚坐下,对面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谭咏儿就阴阳怪气地叹息一口气,说:“真是命好,有的人第一天就能排早班,真不知道是该说运气好还会后台硬。”

    她说这话的时候身边有不少人听到,有两个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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