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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章 一个钢叉引发的血案2
    心中不爽归不爽,但是既然卖了钱了,那这些钱留在身边貌似也没有多大用处,还是直接买了鬼脸石,回归自己福田而去。
    郑小明刚刚不久,他的消息就已经报告给了彩虹之城的安全主管吉罗姆:“主管先生,刚才那位郑小明又来了!他在地摊区,卖了一把钢叉模样的冷兵器,卖了一百五十万字。
    然后他将一百五十万全部又都买了鬼脸石,接着就走了!”
    吉罗姆听到汇报,心中大感诧异:“奇怪了,这个郑小明需要这么多的鬼脸石做什么?
    算了,不管他了。只要他不在彩虹之城闹事,不去气球城破坏。不管他做什么,我们都不要管!”
    他心中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完,那就是再不管怎么说,郑小明也都很可能是一位五级的守夜人啊!
    虽然郑小明在彩虹之城测试的精神强度是三十六。
    但是这肯定是藏拙了,郑小明没有施展全部的力量!
    而任何一个四级以上的存在,都是相当恐怖,初步脱离人类桎梏,也初步不会再被人类的枪支武器所威胁的存在。
    更不要说,郑小明很可能还是一位五级的高手。
    那就更是强的恐怖了!
    所以,吉罗姆只担心郑小明惹事。既然他不惹事,那么吉罗姆半点也都不想去招惹郑小明。
    ······
    同一时刻,买了郑小明钢叉的那人快步来到彩虹之城的一间房间当中,迅速的关上了房门。
    这也说明了此人的不凡,居然在彩虹之城当中也有房间。
    而和郑小明一样,这个人也没有在彩虹之城内居住。而只是把这房间当成了一个进出彩虹之城的中转站而已!
    他进入房间之后,飞快的反锁上了房门,然后呵呵笑了起来:“呵呵,运气真好!没有想到一时兴起去逛了逛地摊,居然捡到了这么一个大漏。
    这玩意儿可是一个攻击加七的极品武器啊!
    虽然只是一件冷兵器,但是价值起码在五百万以上。”
    这人如此说着,很快通过房间内的一座星门,迅速的离开彩虹之城。
    ……
    ……
    “姥姥!越想越生气,被人捡了大便宜也就算了。估计还的被人当成傻子一样的笑话!
    放在故事里,我恐怕就成了那种蠢蛋了!”
    郑小明还记得以前听过一些古董捡漏的故事,里面都有一些蠢货把古董当成是废品来卖。
    听故事的时候很欢乐,除了对于捡漏成功的家伙各种羡慕嫉妒恨之外,就是鄙视那些有眼不识金镶玉的笨蛋们了。
    而现在,他郑小明就成了故事背景当中那些把古董当废品卖的蠢货了。
    尤其第二天一大早,郑小明打开猎魔人论坛上看到了一个帖子的时候,心中那种不妙的感觉越发清晰起来。
    《震惊!我在彩虹之城的地摊上居然买到了神器。》
    单单只是看到这个标题,郑小明心中已经已经预计到了可能会和自己有关。
    结果打开这帖子一看,里面的内容果然如此。
    发帖的人以洋洋得意的口吻说起自己如何眼力高明,在彩虹之城的地摊区瞎逛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一把钢叉。
    而他自己是如何很快分辨出这把钢叉是攻击力加七的极品武器,而摊主又是如何一个棒槌,根本不知道这东西的真正价值。
    居然在他开价一百万的基础上只加价了五十万,就被他成功的以一百五十万的价格买走了这把攻击力加七的极品武器。
    想来如果这个时候,那摊主看到这个帖子肯定会气的吐血云云。
    下面的评论更是欢乐,什么心痛摊主一秒钟,什么楼主运气这么好,连那么蠢的摊主都能遇到云云。
    总之,郑小明越看越生气,很快就把帖子给关掉了!
    “卧槽,这货一辈子最好都不要被我碰上,否则我绝对要他好看!”
    郑小明现在也是吃过见过的人了,几千万的钱都被他买了鬼脸石,喂给福田了。
    所以,郑小明其实对于自己看走眼了,也并没有真的那么生气。无非也就是少卖了三四百万而已……而已……而已……
    但是郑小明更加生气的是,那家伙捡到便宜之后,居然不知道躲在家里偷着乐,居然还敢以如此洋洋得意的口吻炫耀,奚落他郑小明。
    真当他郑小明是好欺负的么?
    这一刻郑小明心中发狠,日后只要遇到那家伙,一定先把他打的蛋黄都出来,然后再把让他把自己的损失,双倍还回来!
    郑小明不知道的人,有句话叫做怎么说来着?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那位楼主的帖子是发在守夜人交流区里的,能够看到的都是守夜人。
    有些人昨天晚上就在彩虹之城,就在地摊区,甚至有些人当时就在现场……
    于是交易双方的身份很快都被扒了出来。
    郑小明没有改头换面,所以最先被扒出身份的当然是郑小明了。
    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个看走眼的蠢货居然是大楚天威军在高阳的治安员。
    于是许多人都开始奚落天威军的治安员也不怎么样么?目光短浅,蠢货云云。
    尤其是国外的许多看不惯大楚的守夜人,更是变着法的各种取笑。
    当然也有人知道郑小明的身份帮着郑小明说话:“开玩笑,一个治安员看得上那区区几百万块钱么?
    人家说不定只是心血来潮随便拿点垃圾出去卖着玩的,结果还有那么多人当宝贝。
    不见人家那位郑小明治安员,卖了钢叉之后,就把钱拿去买鬼脸石了么?
    鬼脸石能有什么用?
    人家买这么多,分明就是不在乎钱,是闹着玩的。就和土豪在酒吧请所有人喝酒一样!
    呵,反倒有些白痴还真以为占到便宜了!”
    这种论调一出,起码郑小明的处境已经不是那么糟糕,起码有很多人站在郑小明这边了。
    因为根据进一步对郑小明的爆料,发现郑小明曾经杀死过四级挖心者的!
    这就说明,郑小明这个高阳治安员很可能是四级,或者四级以上的强者。
    强者是不可能犯这种错误的。
    就如同小仙女就连屁都是粉红的。
    嗯,没错就是这样!
    当然接下来的事情就有趣了,因为那个捡漏的楼主身份很快也被人给扒了出来,公之于众。
    那人论坛名字叫做马公子,是大楚国内的一个资深猎魔人,三级。
    然后轮到那位马公子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