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容满意的点点头,这内部出了暗鬼,不难想到就是心术不正的张居淼所为。然而区区一个锦衣卫同知,还能在他手下翻了天不成?
自从三大密探遭到伏击后,他一直派人跟着张居淼,前几日终于发现了张居淼手下的校尉去了烟花巷,跟一些身份不明的人厮混在一起。
花天酒地一番后,那些人乔装打扮,在京城里兜兜转,最后都进了章王在城北的私人府邸,直到天亮才离开,定是给那老狐狸传了信儿。
“这张居淼还真是活腻歪了,竟敢参与谋反,凭他那点脑子,八成是浆糊进多了。”牧容笑地轻快,话锋一转,“对了,王府那边进展如何?”
君澄道:“已经按照大人的吩咐,买通了王府的副侍卫长。大人果真没猜错,那人见钱眼开,二话没说就应了,等反党聚集到章王府时就给咱们信儿。”
牧容又回忆起那副侍卫长贼眉鼠眼的模样,面上笑意更浓,“相由心生,这世上没人会跟钱过不去。”
“是。”君澄看他的眼神多了几分敬赏的意味,倏尔又想到什么,试探:“副侍卫长若是来送信,咱们怎么办?放他回老家还是……”
当初的利诱条件之一就是饶他们一家不死,锦衣卫会暗中遣送他们出京。那副侍卫长也是个精明人,眼见筹划已久的事被圣上察觉,这般防备来看,章王反叛胜算不大,还不如提早倒戈求得一条生路。
“杀了,叛党还留着做什么?”牧容垂手抖了一下曳撒,波澜不惊地道:“拿下张居淼之后,他的手下一个也别留,偷偷处理干净,锦衣卫里不需要这种立场飘忽不定的人。”
君澄清楚他的脾性,诸事谨慎,最恨的就是内部之人不听教化。这会他道了声是,便没再说什么。直接隶属于张居淼的锦衣卫不多,也就几十个人,其中有几个和他还算交好。不过现下指挥使发了话,他也不会留情面,道义这种东西,在锦衣卫根本不存在。
恼人的公务暂时告一段落,牧容如负释重的打了个哈欠,懒懒道:“你昨夜当值,大晚上还要叫你过来,可有疲累?”
“不累,属下早就习惯了。”君澄坦言,但白眼仁里的血丝却暴露了他疲惫的状态。
“是么。”牧容意味深长的睨他,微一叹气道:“锦衣卫公务繁重,干的又是劳心劳力的烫手活,休息时间不要总干一些闲散的事,这样才有助于当值时心无旁骛,不出差错。”
他面儿上虽没明说,可是话里有话。君澄跟随他多年,登时心领神会——恐怕教习白鸟轻功之事,没能逃出衙门探子的口信儿。
不管在什么时候,指挥使总能悠然自得地坐观大局。他若是想盘问缉查的,就连他们这些当属下的也不能幸免。
君澄这么想着,无奈地挑下了眉梢,讪笑道:“大人说的是,属下谨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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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日,卫夕仿佛有了精神寄托似得,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在君澄的帮助下,她也算是对轻功一知半解,整个人都爱上了这种新技能,每日在交堪馆后院上蹿下跳,乐此不疲。
有一具颇为得力的身体,再加上本人悟性不差,几天练下来也算小有所成。若是放到现代,她铁定是个跑酷高手,虽然还谈不上什么飞檐走壁,但是上个屋顶一览京城风景却不是难事。
傍晚时分,卫夕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到了房里,晚膳吃的草草了事,简单洗漱了一番就准备入寝。
这边刚准备脱衣裳,有人笃笃地敲了敲门。
她微微一愣,本以为是当值的锦衣卫,谁知流秦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白鸟,开一下门,我给你送东西来了。”
流秦这几日被指挥使派去出外差了,卫夕已经好多天没见他们兄弟俩了。当下她的眼皮重若千斤,不情愿地起来给他开门。
流秦身穿一件青绿常服,笔挺地站在门口,腰上配着一把煞气极重的官刀,但并不是绣春刀,形状看起来更像是窄刃开山。
门打开后,他二话没说抬脚进门,将手提的两个大包袱放在了圆桌上。
“过些时日咱们要进锦衣卫了,先前住的那边清场了。”说着,他指了一下包袱,努嘴道:“喏,你的东西都收过来了,一个不落。”
卫夕有些听不明白,蹙眉道:“你的意思是……我们乔迁新居了?”
流秦点点头,道了声是。
卫夕愣了一记,联想到这交堪馆只是用来给她暂时养伤的,迟疑一瞬,问道:“流秦兄弟,那我们以后住哪?”
“现在还没定职务,我和尚贡暂居在君大人府里,日后的事还说不准。”流秦坦言相告,念着自己还有任务在身,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离开了。
卫夕坐在凳子上,眉尖不悦地拢成一团,盯着两个占满桌面的大包袱发愁。
流秦方才告诉她,他们很可能会住进锦衣卫营,看她的眼神有些意味深长。在她反复追问下,他才道出了实情——
原来锦衣卫营里是十人一个房,目前缇骑的数量急剧膨胀,不可能给她单独辟一个房间,那也就意味着,她要跟一群大老爷们一个屋睡觉。
这个消息着实有点劲爆……
古人讲究男女有别,可卫夕顾忌的却是那群室友会不会打鼾。她睡觉比较轻,稍有动静就会醒,若是满屋子的鼾声……
对她来讲,简直就是一种心理折磨。
“哎……”
她沉重的叹了口气,抬手解起了两个包袱。
本以为白鸟会有几件飘逸的绫罗绸缎,打开包袱之后,除了几件织锦亵衣和棉布葵水带等女性用品外,全是是清一色的男装,点胭脂水粉都没有,头花步摇更是奢望。
随意翻了翻,卫夕捏着质地上乘的袍角,失望地垂下眉眼。穿过来一直裹着男装,本还想试试古代女子的美衣,这下落空了。
不过想想也是合理,毕竟是职业需要。一个整日杀人放火的密探,哪能跟养在深闺里的千金小姐似得,就知道描眉画眼、锦衣加身。
一想到未来她将代替白鸟作为一个女汉子活在锦衣卫里,卫夕心头沉了沉,自怨自艾了一会,只能强迫自己接受现实。估计老天在分配穿越身份时,过多的参考了她在现代的性格。
活该。
谁让自己不软萌?
男人手粗,包袱里被塞得乱七八糟,卫夕强迫症一犯,开始一件件的规整起来。其中一个包袱的最下面压着两件皂色短竭以及配套的面罩。
她仔细端详几眼,呦呵,这不正是传说中的夜行衣么?
电视剧里那些裹着夜行衣飞檐走壁的人甚是炫酷,她心头一痒,当下拎起了衣裳准备试试。只听“啪”一声闷响,裹在夜行衣里的东西忽然掉在地上。
“嗯?”卫夕纳罕地歪歪头,猫腰捡了起来——
原是一个线钉的小软本,打开之后,只见娟秀的小隶洋洋洒洒地写满了半本,卷头还有标注日期,像是一本古代日记。
突然有一种窥知别人秘密的感觉,卫夕把本子一阖,不打算看下去。可磨磨唧唧老半天,她还是局促地翻开了第一页。
她现在就是白鸟,看一下总没关系吧?
或许会提取到对她比较有利的信息,最起码能了解一下白鸟之前的生活状态,这样也是好事。
本着这个正义坚定的信念,卫夕成功驱走了罪恶感。谁知全篇看来下,她脸色大窘,这还真是掌握了一条重大信息——
白鸟竟然是指挥使的脑残粉儿!
小半本全都是写的他,什么飘洒俊逸光明磊落,什么君子如玉举世无双,愣是把男神吹成了一朵花。
联想到几天不见的牧容,卫夕除了震惊外,对白鸟的眼光点了个赞。那男人生的眉眼俊秀,妥妥的型男一个,这点倒是没的说。缺点就是内里阴鸷了点,像是个面不对心的人。
看到最后一篇时,卫夕捏着小本的手指僵了一下。
天宏五年,七月二十三。
指挥使牧容大人命标下三人漏液前往章王府缉查,标下心头大喜,定当竭尽全力,以求指挥使牧容大人高枕无忧。
在之后,就是空白。
卫夕哑然失神,阖上小本后走到绢灯前,将小本的一角燃了火仍在地上。那小本渐渐化为灰烬,她心里却有些茫茫的,还带着些许酸涩的感觉。
或许白鸟也没有想到,这次缉查竟会如此险恶,让她带着心头那点小秘密魂归天际了。至始自终,都是她在偷偷爱慕牧容,字里行间溢满了少女情窦初开的青涩甜蜜。
然而牧容身居高位,断然不会了解到她的心意……
想到这,卫夕撩起衣角,同情地扫了一眼这具身体。皮肤虽然白皙通透,可并不是光洁如玉,有不少大小不一的疤痕挂在上面,有深有浅。
她的眸光随之黯了黯,这些疤痕里总有为了牧容出生入死的证明。但是,当她借用白鸟的身体回到这个世界上时,牧容还怀疑她是细作,不留情面的拷打她。